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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及市市政管委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从9月1日起至10月15止,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可申报高级测评机构,首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拟定6家。《通知》对民用建筑能将测评标识制度的试点范围、标识方式、测评程序等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