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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04年,伴随着山东、海南、宁夏、广东四省区高中新课程改革大幕的拉开,信息技术等“非主流学科”是否应该纳入高考考查范畴成了人们讨论的重点。近年来,海南、山东、江苏、浙江等省陆续将信息技术学科以不同的考查形式,逐渐纳入高考考查内容之列。这为一线的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带来希望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困惑。本期特别关注,我们把目光聚焦到以山东、海南、江苏三省为代表的信息技术课教师的身上,听一听他们对信息技术学科纳入高考这一改革趋势的“声音”,共同探讨信息技术学科未来发展的方向。
参与讨论者:
杨伟 山东省滨州一中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李妮 山东省青岛平度市高级中学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张丽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倪震祥 江苏省扬州中学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吴海青 海南省海口市第一中学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当信息技术学科渐入高考
吴海青(海南)
2006年起,信息技术课程在海南省被列入高中基础会考科目。在高考综合分数中占10%,即10分原始分。由于海南省的高考分数采取转换分数制,所以最终信息技术成绩在学生个人高考成绩中至多占5分。对此我认为,首先,这种改革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其次,在学校、学生长期的、惯性化的不重视信息技术学科的氛围中,信息技术学科作为高中基础会考科目,在海南进行了几年后,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有的教师只重视研究考题,采取题海战术,而不重视常规的课堂教学,致使应试教育味道骤升。再者,目前会考所采用的笔试形式、命题策略,由于命题水平和能力的局限,以及选考模块不同等因素,使得考试结果有失公平。尽管如此,我还是非常肯定和坚信,将信息技术纳入高考范围,对于促进学科的受重视程度、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来说,利远大于弊。
张丽(江苏)
江苏省在2008年高考实行“3 学业水平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该方案把信息技术纳入学业测试的必修科目,信息技术测试等级为合格与不合格,并规定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各学科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才能报考本科院校。信息技术学科进入高考这一措施曾让笔者等从事信息技术教学的一线教师欢欣鼓舞,兴奋不已。这一举措对信息技术学科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首先,它极大地改善了信息技术的教学环境。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明确规定,学校机房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必须符合考试规定的要求方能成为考点,这就要求学校投入一定的资金配备或改善必需的硬件设施。其次,它提高了信息技术学科在教学中的地位。众所周知,信息技术学科属于“小学科”,很难得到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老师的重视。虽然国家课程方案一直都把信息技术学科作为必修课程开设,但在学校具体执行时,信息技术学科的课时经常会被缩减、挤压,这就直接导致学生在信息技术课堂上“囫囵吞枣”,教学效果得不到保证。
倪震祥(江苏)
信息技术纳入高考,对江苏的信息技术教育产生了促进作用和深远的影响。信息技术学科走向规范。
首先,信息技术成为学业水平考试的一部分,提高了考试的严肃性。现在的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其成绩能否合格与高考志愿填报有了密切的关系,也可以说成为高考的一个组成部分。
其次,提升了信息学科的地位。当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与高考挂钩后,学校对该门学科的重视程度有所增加。部分学校还及时建立了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成绩的奖励制度。
再次,提高了本学科教学的规范性。信息技术学科开设受地域差异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地区不但机房建设达不到要求,而且教师的配备、课时的数量都无法保障。要想短期内改变这种状况,将信息技术课程纳入高考可视为目前较为有效的办法。随着信息技术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发展和制度的不断完善,其对教学规范性的推动意义会更加明显。
杨伟(山东)
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由于信息技术不在高考科目之列,许多学校将信息技术学科边缘化。信息技术教师如同一只山谷中的野百合,面对空山寂寥地绽放。近些年,有些省份在高考中融入信息技术课程的考查内容,给一直默默无闻的信息技术学科和信息技术教师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首先,信息技术纳入高考这一趋势,促使社会和学校对信息技术学科重新审视。在很大程度上督促各个高中将课程方案中规定的信息技术必修和选修模块开齐、开好,其次,高考信息技术试题的特点和由此产生的独特的评价体制,促使信息技术教师逐渐加强对信息技术课程的研究和实践,而这种研究和实践对于信息技术学科的建设无疑起到了推动发展、刺激完善的作用。再次,信息技术纳入高考这一改革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激励着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
但高考方案的出台和高考信息技术样题的面世却让很多信息技术教师大失所望。所占分数少,试题考查简单片面以及由此所引发的学校和学生对信息技术学科关注度的再次走低等现象,使信息技术教师们由兴奋的高峰跌落到失望的低谷。
现实面前,信息技术课教师从当初那种悬浮于半空中的盲目喜悦中解脱出来,以一种平静的心态面对高考,面对课堂、面对信息技术课程的研究。我们不再奢望通过高考走一条促进自身专业发展和解决自身地位问题的捷径,而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密切关注课程改革以及高考评价动态的同时,扎扎实实地上好每一堂课,反思自己,总结课堂规律,摸索课程评价的最佳途径;并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努力开辟适合自己的专业发展的渠道。
●在彷徨中思考
吴海青(海南)
首先,由于学科本身的特点,以及学科教师所积累的经验及探索能力还不足,目前该学科采用的笔试方式不能完全体现学科的真正内涵,不能完全反映出学生的实际水平。其次,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最大的不同,是进阶性差异。其他高考科目的知识在各学段都是层层深入、逐步进阶,而信息技术许多知识具有共性却不具有进阶的特性,可以考查的知识面又太广,且知识更新换代太快,各学段知识不统一。再者,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有五大选修模块,这些模块的特点鲜明,目前学或考的难易程度难以做到公平、均衡。最后,特别要指出的突出问题是,各地区及各学段教育水平不均衡,包括设备、师资、软环境等。例如,学生的上机率、教师的开课课时等存在巨大差距,造成学生起点不一,非零起点的新教材难以真正落实。此外,学生学习处于“制动”状态,学习态度不端正。
张丽(江苏)
历经两年的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审视目前学业水平测试这一指挥棒下的信息技术教学现状,沉淀下太多的问题、太多的困惑,让我们忧虑,引起我们思考。
忧虑一: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进入了应试误区
考试本身只是一种评价方式和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应用信息技术的兴 趣,逐步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然而,自从信息技术课程进入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后,信息技术课堂一步步走向了应试的误区,选学内容不列入考试范围的可以不学;有的老师抛弃课程标准,脱离教材,以考为纲,以练代讲,把往年等级考试中频频出现的试题直接搬进现行课堂。教师利用电子教室把每一道题的具体操作步骤强硬地灌输给学生,有的老师还把具体的操作步骤归纳为“一、二、三、四”,让学生死记硬背。学生机械、被动地按照老师提供的正确答案照搬照套。这样的课堂居然还被有的老师美其名曰“任务驱动,组织课堂,贴近考试实际,效果良好”。这种方式对提高考试成绩确实有效,但是新课程所倡导的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在课堂中却完全没有体现。这种缺少深刻思维,缺少心灵碰撞的课堂,对学生信息素养的形成不能不说是有害无利。
忧虑二: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无法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只有“合格”和“不合格”。这就意味着对学生、学校而言,只需要获得“合格”等级就可以了,即100分与60分的效果是一样的。事实上,学生想获得“合格”等级是轻而易举的事。因此,学生对于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不屑一顾,私下里称它为“低水平考试”,总是应付过关。我曾在我校刚入学的高一新生中做过实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份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模拟考试系统中的一套题目,结果是每班的合格率都在70%以上。这是因为随着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标准的颁布与实施,江苏省随后新编了初中、小学教材。而初中的教材是紧扣高中课程标准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必修模块中出现的教学内容,学生在初中时基本已学过了。所以,高中的必修模块只能说是对初中信息技术课程内容的复习与总结。而高中选修模块在学业水平测试中所占的比重少,难度系数小,所以通过测试是轻而易举的。
忧虑三: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没有发挥其诊断功能
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测试结束以后,考生考试结果只有“合格”与“不合格”,除此以外,再无其他任何信息。依据这样的反馈结果,学生无法了解自己哪里做对了,哪里做错了。学生和家长经常会在成绩下发后拿着成绩单来问信息技术教师,“孩子测试不合格,能知道错在哪里吗?”然而,信息技术教师只能抱歉地对学生与家长表示无能为力。因为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规定信息技术学科不查分。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是总结评价的一种手段,其目的不仅在于考查学生对所学基础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可以帮助教师诊断教学存在的问题,帮助教师和学生改进此后的教与学。而省教育考试院没有将考试结果中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学生与学校,学生只是获得了成绩等级,对其蕴含的意义和本质无法理解。
倪震祥(江苏)
信息技术纳入高考,对于教师和学生来说,也存在着无奈和尴尬。
1、教师面对更多的是无奈和尴尬。当信息技术纳入高考的消息一经传出,信息技术教师们欢欣鼓舞:信息技术的春天来到了。但随着江苏的信息技术学科水平考试的实行,我们发现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在高考中的地位是如此之轻,以至于根本不用担心学生不能通过考试。很多学校在高二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一结束就停掉了信息技术课。没有课的信息技术教师也就成了学校各个部门的“临时工”。
面对通过率的指标,一些老师选择了妥协,于是题库的机械训练取代了常规教学,带来的结果是学校领导对信息技术学科的进一步轻视和该学科教学水平的下降。
2、选修课的开设受高考的影响日益显著。江苏的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分必修和选修两部分。而选修只限在网络技术、算法、多媒体三者中挑选,数据库和人工智能不在考试之列。这使原本就比较尴尬的选修课又平添了一分无奈:选修课已经成为教师的选择,与学生无关。在这三个选修模块中,网络技术考查的知识点内容简单直白,操作题因为受考试系统的限制,集中在几个固定的项目中,而被大家一致公认是最容易通过的选修模块。在通过率的压力下,越来越多的学校把网络技术作为选修的模块,学生的意愿在高考的背景下被淡忘了。
3、网络考试限制了信息技术进入高考的形式。网络考试这一形式促进了学校对硬件的持续投入。它的最大好处在于实现了对知识点和操作技能两者的考核评价。但由于采用了自动组卷。每个学生的试卷难度有一定差异,考试的结果适合用于划分等级,受计算机判分系统的限制,很多知识点的考查存在欠缺。随着时间的推移,题库中的题目逐渐被大家所熟悉和掌握,对题库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可以说网络考试的形式客观上决定了江苏的信息技术成绩很难以具体分数进入高考总分。
杨伟(山东)
信息技术课程操作实践性的特点和高考笔试的考查形式,以及由此所决定的对理论和论述过于侧重的倾向,使学生和老师都对课程的实施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困惑。诚如有的老师们所说,“没有高考,我们可以不必苛求学生对一个知识点或一个固定的操作反复记忆、掌握。我们可以在课堂中寻找真正适合学生自身发展和符合学生求知兴趣点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一堂课中真正收获成就感,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而现在,在教学的同时,我不得不去想,这个知识点在高考中会不会出现,会以一个什么样的形式出现,而我又要用什么样的方法让学生记住它,才能在高考中不丢分。这是一个很难适应的过程。”笔者认为,大多数老师会有类似的想法。的确,素质教育下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应该崇尚学生独立思考、动手实践和创新发展的能力,而如今与高考捆绑于一体的信息技术课的课堂却成了让学生中规中矩地背定义、背特性甚至去背操作步骤,这让很多教师和学生感觉无奈。
一些学校在查得信息技术内容在高考中的体现形式后,会得出一个逻辑上似乎很合理的结论:信息技术在高考中的分数,没有必要完全在学生机房中得到,学生通过一定量的复习资料将信息技术知识点熟记于心,应付高考也绰绰有余。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对于“信息技术课程将会逐渐消亡”的论调甚嚣尘上。
考试只是一种检验和反馈教学效果的手段,然而在实际的教学中,考试常常变成教育活动的直接目的。在传统思维依然故我的今天,一种无法为目的直接服务的教育活动往往无法获得更好的发展环境。
李妮(山东)
纵观近几年的高考基本能力测试,我觉得它在一些方面有待改进和完善。
1、考试目标与课程培养目标之间存在一定错位。2009年《考试说明》中确定的九大考查目标中与信息技术课程关系较为密切的主要有两条,一是“收集、加工处理、存储、检索、传递与利用信息”,以及“信息系统设计与应用的基本能力”;二是“与现代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技术探究、技术设计与应用的基
参与讨论者:
杨伟 山东省滨州一中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李妮 山东省青岛平度市高级中学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张丽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倪震祥 江苏省扬州中学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吴海青 海南省海口市第一中学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当信息技术学科渐入高考
吴海青(海南)
2006年起,信息技术课程在海南省被列入高中基础会考科目。在高考综合分数中占10%,即10分原始分。由于海南省的高考分数采取转换分数制,所以最终信息技术成绩在学生个人高考成绩中至多占5分。对此我认为,首先,这种改革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其次,在学校、学生长期的、惯性化的不重视信息技术学科的氛围中,信息技术学科作为高中基础会考科目,在海南进行了几年后,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有的教师只重视研究考题,采取题海战术,而不重视常规的课堂教学,致使应试教育味道骤升。再者,目前会考所采用的笔试形式、命题策略,由于命题水平和能力的局限,以及选考模块不同等因素,使得考试结果有失公平。尽管如此,我还是非常肯定和坚信,将信息技术纳入高考范围,对于促进学科的受重视程度、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来说,利远大于弊。
张丽(江苏)
江苏省在2008年高考实行“3 学业水平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该方案把信息技术纳入学业测试的必修科目,信息技术测试等级为合格与不合格,并规定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各学科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才能报考本科院校。信息技术学科进入高考这一措施曾让笔者等从事信息技术教学的一线教师欢欣鼓舞,兴奋不已。这一举措对信息技术学科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首先,它极大地改善了信息技术的教学环境。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明确规定,学校机房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必须符合考试规定的要求方能成为考点,这就要求学校投入一定的资金配备或改善必需的硬件设施。其次,它提高了信息技术学科在教学中的地位。众所周知,信息技术学科属于“小学科”,很难得到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老师的重视。虽然国家课程方案一直都把信息技术学科作为必修课程开设,但在学校具体执行时,信息技术学科的课时经常会被缩减、挤压,这就直接导致学生在信息技术课堂上“囫囵吞枣”,教学效果得不到保证。
倪震祥(江苏)
信息技术纳入高考,对江苏的信息技术教育产生了促进作用和深远的影响。信息技术学科走向规范。
首先,信息技术成为学业水平考试的一部分,提高了考试的严肃性。现在的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其成绩能否合格与高考志愿填报有了密切的关系,也可以说成为高考的一个组成部分。
其次,提升了信息学科的地位。当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与高考挂钩后,学校对该门学科的重视程度有所增加。部分学校还及时建立了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成绩的奖励制度。
再次,提高了本学科教学的规范性。信息技术学科开设受地域差异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地区不但机房建设达不到要求,而且教师的配备、课时的数量都无法保障。要想短期内改变这种状况,将信息技术课程纳入高考可视为目前较为有效的办法。随着信息技术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发展和制度的不断完善,其对教学规范性的推动意义会更加明显。
杨伟(山东)
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由于信息技术不在高考科目之列,许多学校将信息技术学科边缘化。信息技术教师如同一只山谷中的野百合,面对空山寂寥地绽放。近些年,有些省份在高考中融入信息技术课程的考查内容,给一直默默无闻的信息技术学科和信息技术教师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首先,信息技术纳入高考这一趋势,促使社会和学校对信息技术学科重新审视。在很大程度上督促各个高中将课程方案中规定的信息技术必修和选修模块开齐、开好,其次,高考信息技术试题的特点和由此产生的独特的评价体制,促使信息技术教师逐渐加强对信息技术课程的研究和实践,而这种研究和实践对于信息技术学科的建设无疑起到了推动发展、刺激完善的作用。再次,信息技术纳入高考这一改革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激励着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
但高考方案的出台和高考信息技术样题的面世却让很多信息技术教师大失所望。所占分数少,试题考查简单片面以及由此所引发的学校和学生对信息技术学科关注度的再次走低等现象,使信息技术教师们由兴奋的高峰跌落到失望的低谷。
现实面前,信息技术课教师从当初那种悬浮于半空中的盲目喜悦中解脱出来,以一种平静的心态面对高考,面对课堂、面对信息技术课程的研究。我们不再奢望通过高考走一条促进自身专业发展和解决自身地位问题的捷径,而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密切关注课程改革以及高考评价动态的同时,扎扎实实地上好每一堂课,反思自己,总结课堂规律,摸索课程评价的最佳途径;并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努力开辟适合自己的专业发展的渠道。
●在彷徨中思考
吴海青(海南)
首先,由于学科本身的特点,以及学科教师所积累的经验及探索能力还不足,目前该学科采用的笔试方式不能完全体现学科的真正内涵,不能完全反映出学生的实际水平。其次,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最大的不同,是进阶性差异。其他高考科目的知识在各学段都是层层深入、逐步进阶,而信息技术许多知识具有共性却不具有进阶的特性,可以考查的知识面又太广,且知识更新换代太快,各学段知识不统一。再者,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有五大选修模块,这些模块的特点鲜明,目前学或考的难易程度难以做到公平、均衡。最后,特别要指出的突出问题是,各地区及各学段教育水平不均衡,包括设备、师资、软环境等。例如,学生的上机率、教师的开课课时等存在巨大差距,造成学生起点不一,非零起点的新教材难以真正落实。此外,学生学习处于“制动”状态,学习态度不端正。
张丽(江苏)
历经两年的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审视目前学业水平测试这一指挥棒下的信息技术教学现状,沉淀下太多的问题、太多的困惑,让我们忧虑,引起我们思考。
忧虑一: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进入了应试误区
考试本身只是一种评价方式和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应用信息技术的兴 趣,逐步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然而,自从信息技术课程进入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后,信息技术课堂一步步走向了应试的误区,选学内容不列入考试范围的可以不学;有的老师抛弃课程标准,脱离教材,以考为纲,以练代讲,把往年等级考试中频频出现的试题直接搬进现行课堂。教师利用电子教室把每一道题的具体操作步骤强硬地灌输给学生,有的老师还把具体的操作步骤归纳为“一、二、三、四”,让学生死记硬背。学生机械、被动地按照老师提供的正确答案照搬照套。这样的课堂居然还被有的老师美其名曰“任务驱动,组织课堂,贴近考试实际,效果良好”。这种方式对提高考试成绩确实有效,但是新课程所倡导的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在课堂中却完全没有体现。这种缺少深刻思维,缺少心灵碰撞的课堂,对学生信息素养的形成不能不说是有害无利。
忧虑二: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无法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只有“合格”和“不合格”。这就意味着对学生、学校而言,只需要获得“合格”等级就可以了,即100分与60分的效果是一样的。事实上,学生想获得“合格”等级是轻而易举的事。因此,学生对于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不屑一顾,私下里称它为“低水平考试”,总是应付过关。我曾在我校刚入学的高一新生中做过实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份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模拟考试系统中的一套题目,结果是每班的合格率都在70%以上。这是因为随着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标准的颁布与实施,江苏省随后新编了初中、小学教材。而初中的教材是紧扣高中课程标准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必修模块中出现的教学内容,学生在初中时基本已学过了。所以,高中的必修模块只能说是对初中信息技术课程内容的复习与总结。而高中选修模块在学业水平测试中所占的比重少,难度系数小,所以通过测试是轻而易举的。
忧虑三: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没有发挥其诊断功能
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测试结束以后,考生考试结果只有“合格”与“不合格”,除此以外,再无其他任何信息。依据这样的反馈结果,学生无法了解自己哪里做对了,哪里做错了。学生和家长经常会在成绩下发后拿着成绩单来问信息技术教师,“孩子测试不合格,能知道错在哪里吗?”然而,信息技术教师只能抱歉地对学生与家长表示无能为力。因为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规定信息技术学科不查分。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是总结评价的一种手段,其目的不仅在于考查学生对所学基础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可以帮助教师诊断教学存在的问题,帮助教师和学生改进此后的教与学。而省教育考试院没有将考试结果中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学生与学校,学生只是获得了成绩等级,对其蕴含的意义和本质无法理解。
倪震祥(江苏)
信息技术纳入高考,对于教师和学生来说,也存在着无奈和尴尬。
1、教师面对更多的是无奈和尴尬。当信息技术纳入高考的消息一经传出,信息技术教师们欢欣鼓舞:信息技术的春天来到了。但随着江苏的信息技术学科水平考试的实行,我们发现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在高考中的地位是如此之轻,以至于根本不用担心学生不能通过考试。很多学校在高二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一结束就停掉了信息技术课。没有课的信息技术教师也就成了学校各个部门的“临时工”。
面对通过率的指标,一些老师选择了妥协,于是题库的机械训练取代了常规教学,带来的结果是学校领导对信息技术学科的进一步轻视和该学科教学水平的下降。
2、选修课的开设受高考的影响日益显著。江苏的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分必修和选修两部分。而选修只限在网络技术、算法、多媒体三者中挑选,数据库和人工智能不在考试之列。这使原本就比较尴尬的选修课又平添了一分无奈:选修课已经成为教师的选择,与学生无关。在这三个选修模块中,网络技术考查的知识点内容简单直白,操作题因为受考试系统的限制,集中在几个固定的项目中,而被大家一致公认是最容易通过的选修模块。在通过率的压力下,越来越多的学校把网络技术作为选修的模块,学生的意愿在高考的背景下被淡忘了。
3、网络考试限制了信息技术进入高考的形式。网络考试这一形式促进了学校对硬件的持续投入。它的最大好处在于实现了对知识点和操作技能两者的考核评价。但由于采用了自动组卷。每个学生的试卷难度有一定差异,考试的结果适合用于划分等级,受计算机判分系统的限制,很多知识点的考查存在欠缺。随着时间的推移,题库中的题目逐渐被大家所熟悉和掌握,对题库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可以说网络考试的形式客观上决定了江苏的信息技术成绩很难以具体分数进入高考总分。
杨伟(山东)
信息技术课程操作实践性的特点和高考笔试的考查形式,以及由此所决定的对理论和论述过于侧重的倾向,使学生和老师都对课程的实施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困惑。诚如有的老师们所说,“没有高考,我们可以不必苛求学生对一个知识点或一个固定的操作反复记忆、掌握。我们可以在课堂中寻找真正适合学生自身发展和符合学生求知兴趣点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一堂课中真正收获成就感,进而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而现在,在教学的同时,我不得不去想,这个知识点在高考中会不会出现,会以一个什么样的形式出现,而我又要用什么样的方法让学生记住它,才能在高考中不丢分。这是一个很难适应的过程。”笔者认为,大多数老师会有类似的想法。的确,素质教育下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应该崇尚学生独立思考、动手实践和创新发展的能力,而如今与高考捆绑于一体的信息技术课的课堂却成了让学生中规中矩地背定义、背特性甚至去背操作步骤,这让很多教师和学生感觉无奈。
一些学校在查得信息技术内容在高考中的体现形式后,会得出一个逻辑上似乎很合理的结论:信息技术在高考中的分数,没有必要完全在学生机房中得到,学生通过一定量的复习资料将信息技术知识点熟记于心,应付高考也绰绰有余。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对于“信息技术课程将会逐渐消亡”的论调甚嚣尘上。
考试只是一种检验和反馈教学效果的手段,然而在实际的教学中,考试常常变成教育活动的直接目的。在传统思维依然故我的今天,一种无法为目的直接服务的教育活动往往无法获得更好的发展环境。
李妮(山东)
纵观近几年的高考基本能力测试,我觉得它在一些方面有待改进和完善。
1、考试目标与课程培养目标之间存在一定错位。2009年《考试说明》中确定的九大考查目标中与信息技术课程关系较为密切的主要有两条,一是“收集、加工处理、存储、检索、传递与利用信息”,以及“信息系统设计与应用的基本能力”;二是“与现代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技术探究、技术设计与应用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