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财政拨款体制经历了“统支统收、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块块为主”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三个阶段。教育财政支出逐年增加,极大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目前仍然存在政府努力程度不足、拨款结构不舍理、三级教育分配不当、地区间公平性缺失和监督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此,我国应当在坚持现有财政拨款机制的基础上做出合理调整,如加大政府努力程度、合理配置财政拨款在各地区、各级教育中的分配、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