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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力”是产生加速度的原因,也就是说不管一个力有多么小,都可以使一个质量很大的物体产生加速度。而实际情况却并不是这样,当我们用力去抬一个桌子的时候,桌子却纹丝不动,这究竟是什么缘故呢?那是因为“力”还有第三个作用效果,即“克服别的力”。而这一点在牛顿定律和教科书以及资料书中都没有体现,所以笔者以为应该把这一点写进教科书或者运用于教学当中,将会有很显著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