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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发展,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于1992年9月13日联合发布了《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在继续开展好集体业余电台活动的基础上开放和发展个人业余电台。这是我国广大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盼望已久的一件大喜事,标志着我国业余电台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个人业余电台的开放,体现了业余电台活动从国家办转变为在国家支持下,由社会办、群众办的改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