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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透露,8月15日至8月28日12时,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8800起,其中醉酒驾驶违法行为4376起,占查处总数的15.2%。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经济发达地区的酒驾人数多,浙江、山东、上海、江苏、北京五地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较多,居全国前五位。内蒙古、云南、河南、甘肃、黑龙江、西藏、新疆、广西、四川等9省(区、市)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占本地查处总数20%以上,个别地方接近40%,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被拘的司机中,多为成功人士。
第二周下降5.9%
8月15日至16日两天时间里,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167起,醉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435起。
专项行动开展到第二周,“交警严查酒驾”的信息已经陆续在很多司机心中留下了印记,警方查获的酒驾司机与第一周相比查处总量下降5.9%。
被拘司机成功人士多
从查获的酒驾司机年龄统计上分析,30岁至49岁的驾驶人占到七成以上;男性驾驶人占总数比例的98%以上,女性驾驶人共有200余位被查获。
在被拘的司机中,多为成功人士,不仅学历高,而且还有自己的事业。深圳交管部门对近期查获的酒后驾驶行为进行了分析,目前,查获的醉驾者全为青壮年男性,其中高学历人员占 60%以上。
据统计,所有被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司机,私家车驾驶人的比例占到了97%以上。
晚餐后酒驾约占70%
两周时间过后,从直辖市、省会市等大城市的查处情况看,消费相对较高的星级酒店周边查获的酒驾行为减少;而受年轻消费群体追捧的酒吧、夜市大排档酒后驾驶的发生概率居高不下。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透露,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中午12时至下午3时、晚上7时至次日凌晨1时,其中,晚餐后查处的酒后驾驶行为约占70%。
值得关注的是,城市道路酒后驾驶肇事事故比例较高,在酒后驾驶肇事致人伤亡事故中,52.1%发生在城市道路上。在这些事故中,76.9%为碰撞、剐蹭事故,10.2%为剐撞行人事故。

云南拘140“醉猫”
8月15日起,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止8月31日,全省开展集中统一行动37次,出动警力57057人次,出动警车15926辆次,设置检查点594处,检查驾驶人175240人次,查获酒后驾驶895起,其中饮酒驾驶669起,醉酒驾驶226起,罚款处罚641人次,暂扣驾驶证834本,吊销驾驶证2本,行政拘留140人次。
酒驾者为何敢上路
酒驾危险本是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酒驾威胁行人的出行安全,威胁司机的驾驶安全,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平安幸福。一起酒驾肇事惨案,如果撞死的是孩子,断送的将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如果死亡者是成年人则可能造成一个家庭丧失了“顶梁柱”。有数据显示,北京今年因酒后驾车已酿成81起死亡事故,其中,醉酒开车死亡86人,酒后开车死亡11人。
日常生活中潜伏着这样一群会开车、有车开的人,他们明明知道喝酒驾车将被公众指责,一旦被查出将被罚款、扣分;如果肇事还将面临判刑坐牢的危险…… 但让人悲哀的是,面对着血淋淋的酒后肇事惨案,这个群体并没有缩小的迹象。
酒驾者为何敢上路?原因有三:
一是公众教育缺失,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不到位。有媒体报道,不少驾车者在暗访中自信地宣称饮酒不会影响自己的“车技”、“只要意识清醒,开车不会出事”。这种侥幸心理从何而来?纵观酒驾前后涉及的方方面面,不论是作为消费场所的酒吧、饭店,还是作为消费者的驾车者、坐车者,对酒驾无一不是抱有 “无所谓”的态度。显然,我们的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车”的氛围。而这种安全意识的培养,应该是从学校,包括大学、中学、小学,甚至幼儿园做起的。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社会公德缺失。尽管交警部门几乎天天严查酒后驾车,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饭店甚至推出 “提醒”服务——安排专人在饭店周边路口查看是否有交警执法,并提醒饮酒后的驾驶员逐一避开周边易被临检的线路。媒体曝光的酒驾肇事案中,很多肇事车辆已有多次交通违章记录。但一些酒驾者仍然抱着“钱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心理,不但反映了自身缺乏起码的道德意识,也反映了整个社会公德的共同缺失。
三是违法成本低,法律对酒驾者惩治力度不够。各个城市路口成千上万,即便交警夜夜查、日日检,酒驾被查的几率仍然很低。原因是“交警警力有限,检查通常集中在热闹路口、高架路口,走小路可以避检”。 目前,我国对酒驾等违法行为规定的最重处罚为治安拘留15天、罚款1500元、扣证6个月和记12分。只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会被追究刑责。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市扩张,经济提速。每年流入市场的新车数量剧增,驾驶车辆的人也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1.3亿人有驾驶执照。人、车、道路之间越来越紧张的关系,正对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形成新的挑战和制约。这不但提醒我们,提高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还呼唤着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树立全体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的意识是多么地迫在眉睫。(本文摘自人民网)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经济发达地区的酒驾人数多,浙江、山东、上海、江苏、北京五地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较多,居全国前五位。内蒙古、云南、河南、甘肃、黑龙江、西藏、新疆、广西、四川等9省(区、市)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占本地查处总数20%以上,个别地方接近40%,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被拘的司机中,多为成功人士。
第二周下降5.9%
8月15日至16日两天时间里,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167起,醉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435起。
专项行动开展到第二周,“交警严查酒驾”的信息已经陆续在很多司机心中留下了印记,警方查获的酒驾司机与第一周相比查处总量下降5.9%。
被拘司机成功人士多
从查获的酒驾司机年龄统计上分析,30岁至49岁的驾驶人占到七成以上;男性驾驶人占总数比例的98%以上,女性驾驶人共有200余位被查获。
在被拘的司机中,多为成功人士,不仅学历高,而且还有自己的事业。深圳交管部门对近期查获的酒后驾驶行为进行了分析,目前,查获的醉驾者全为青壮年男性,其中高学历人员占 60%以上。
据统计,所有被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司机,私家车驾驶人的比例占到了97%以上。
晚餐后酒驾约占70%
两周时间过后,从直辖市、省会市等大城市的查处情况看,消费相对较高的星级酒店周边查获的酒驾行为减少;而受年轻消费群体追捧的酒吧、夜市大排档酒后驾驶的发生概率居高不下。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透露,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中午12时至下午3时、晚上7时至次日凌晨1时,其中,晚餐后查处的酒后驾驶行为约占70%。
值得关注的是,城市道路酒后驾驶肇事事故比例较高,在酒后驾驶肇事致人伤亡事故中,52.1%发生在城市道路上。在这些事故中,76.9%为碰撞、剐蹭事故,10.2%为剐撞行人事故。

云南拘140“醉猫”
8月15日起,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止8月31日,全省开展集中统一行动37次,出动警力57057人次,出动警车15926辆次,设置检查点594处,检查驾驶人175240人次,查获酒后驾驶895起,其中饮酒驾驶669起,醉酒驾驶226起,罚款处罚641人次,暂扣驾驶证834本,吊销驾驶证2本,行政拘留140人次。
酒驾者为何敢上路
酒驾危险本是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酒驾威胁行人的出行安全,威胁司机的驾驶安全,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平安幸福。一起酒驾肇事惨案,如果撞死的是孩子,断送的将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如果死亡者是成年人则可能造成一个家庭丧失了“顶梁柱”。有数据显示,北京今年因酒后驾车已酿成81起死亡事故,其中,醉酒开车死亡86人,酒后开车死亡11人。
日常生活中潜伏着这样一群会开车、有车开的人,他们明明知道喝酒驾车将被公众指责,一旦被查出将被罚款、扣分;如果肇事还将面临判刑坐牢的危险…… 但让人悲哀的是,面对着血淋淋的酒后肇事惨案,这个群体并没有缩小的迹象。
酒驾者为何敢上路?原因有三:
一是公众教育缺失,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不到位。有媒体报道,不少驾车者在暗访中自信地宣称饮酒不会影响自己的“车技”、“只要意识清醒,开车不会出事”。这种侥幸心理从何而来?纵观酒驾前后涉及的方方面面,不论是作为消费场所的酒吧、饭店,还是作为消费者的驾车者、坐车者,对酒驾无一不是抱有 “无所谓”的态度。显然,我们的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车”的氛围。而这种安全意识的培养,应该是从学校,包括大学、中学、小学,甚至幼儿园做起的。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社会公德缺失。尽管交警部门几乎天天严查酒后驾车,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饭店甚至推出 “提醒”服务——安排专人在饭店周边路口查看是否有交警执法,并提醒饮酒后的驾驶员逐一避开周边易被临检的线路。媒体曝光的酒驾肇事案中,很多肇事车辆已有多次交通违章记录。但一些酒驾者仍然抱着“钱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心理,不但反映了自身缺乏起码的道德意识,也反映了整个社会公德的共同缺失。
三是违法成本低,法律对酒驾者惩治力度不够。各个城市路口成千上万,即便交警夜夜查、日日检,酒驾被查的几率仍然很低。原因是“交警警力有限,检查通常集中在热闹路口、高架路口,走小路可以避检”。 目前,我国对酒驾等违法行为规定的最重处罚为治安拘留15天、罚款1500元、扣证6个月和记12分。只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会被追究刑责。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市扩张,经济提速。每年流入市场的新车数量剧增,驾驶车辆的人也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1.3亿人有驾驶执照。人、车、道路之间越来越紧张的关系,正对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形成新的挑战和制约。这不但提醒我们,提高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还呼唤着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树立全体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的意识是多么地迫在眉睫。(本文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