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中阶层逻辑的适用——兼论“恶势力”与“软暴力”

来源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oke_jlsf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于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往研究聚焦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忽视了对其他特征的关注.本质特征的理论纷争很大程度上源于四要件理论传统,但该理论模型具有严重的逻辑问题,宜以阶层理论进行分析.基于法教义学理论,对刑法第294条第5款,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条款做出系统解释,应立足刑法客观主义,坚持“先行为,后结果;先形式,后实质”的逻辑层次,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按照此模式将其与“恶势力”做出区分,并认为“软暴力”作为暴力的一种并不必然以“硬暴力”作为后盾,它能够独立支撑某类行为,但并不足以区分恶势力与黑社会性质组织.
其他文献
在全球风险社会的背景下,统筹发展和安全成为应有之义。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进一步凸显了应急管理的重大意义,我国全产业链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和应对产业链全球化的脆弱性也逐渐
《宋庆龄致陈翰笙书信(1971-1981)》(东方出版社2013年1月版,下引该书只注页码。)的出版,为研究宋庆龄的生平与思想提供了新的史料,弥足珍贵。据陈翰笙的外甥女童瑜琼回忆,“文革”爆发后,陈翰笙把宋庆龄以前写给他的信全部烧光了,直到1971年才开始重新收藏宋庆龄的来信,而且长期密不示人,鲜为人知。《宋庆龄致陈翰笙书信(1971-1981)》收录了宋庆龄的159封信,首度披露了宋庆龄在人生最
国家法律体系与党内法规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两大规范体系,彼此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共同发挥治国理政管党的作用。依据党内法规之于国家法的不同功
纵观所有的英语考试,完形填空题一直都是考试中必不可少的题型之一。在英语考试中,完形填空题既能考查到学生的阅读能力,又能考查到细小的词汇与语法的知识点,可谓是一举多得
忽略营销机能的培育,任何营销举措,包括广告宣传、促销助销、市场策划,都不可持续,弄不好会引发灾难性的后果。离开营销机能的支撑,任何营销策略的形成,只能依赖运气、奇招、灵感和神仙似的人物,营销领域也随之多了几分神秘色彩,多了几分江湖气息。    营销传人中国,非常灵验,令人惊喜。于是,言必营销,成功与营销同在,营销无处不在。然而,什么东西只要一热,必出问题。  转眼间,冒出了许多“新概念”,准确地说
基于风-车-桥耦合系统振动理论,建立风-车-桥耦合系统的运动方程。运用自编风-车-桥耦合程序,计算不同路面、不同车速和不同风速下车轮竖向接触力,分析路面等级、车速和风速
扫黑除恶线索的研判工作是专项斗争的重要一环.充分利用线索情报价值,指导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成为当前的主要任务之一.现阶段,线索的研判工作存在着收集与摸排缺乏统筹规划、线
随着新形势下课程改革的逐步深化,在新的课程理念和培养目标下,面对当前中学化学课堂无效、低效的教学现象,高中化学必然要走出一条“有效、优效、高效”的道路,不能依靠题海
对语文教师来说,批改作文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倒不是因为任务繁重,而是大多数教师下评语时有“言尽词穷”之感,继而产生怠倦感,而该坏情绪会在学生身上产生连锁反应。然而,当
期刊
各国刑事司法实践中普遍允许警察在刑事诉讼初期直接以转处、交易等方式从宽处理认罪的被追诉人.对我国而言,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从宽处理认罪认罚者的客观条件和实践动力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