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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楚雄州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在职村干部收入。从2009年1月1日起,在职村“三职”干部的岗位补贴每月提高100元。各县(市)通过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兼任交通协管员的方式,每月提高他们的收入50元。从2005年开始,州委、州政府连续5年在全州开展“百名优秀村官”评比表彰活动,对评选出来的100名优秀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主任)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村官的,每月增发100元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