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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由大连口岸进口的180 CST燃料油在装船前由国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数据,发现不同批次的进口燃料油的检验结果虽然符合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规格的要求,但有的检验结果变化较大,且部分批次燃料油存在检验数据缺项。建议有关贸易单位在以后的进口合同中,要求出口国的检验机构对燃料油进行装船前的全项检验,以确保进口燃料油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