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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我是被派遣劳动者,我于2015年12月15日与某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单位将我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至今未缴纳社会保险,我向合同甲方(派遣单位)提出缴费要求,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互相推脱,请问被派遣劳动者社会保险费该由谁负责缴纳?曲金曲金读者:根据《关于印发劳务派遣用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