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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府函[2018]13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贵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增设息烽南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8]1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贵阳至遵义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息烽南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