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财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2023年,在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2024-2025年,整合试点政策实施范围调整至中央确定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确保平稳过渡。各省(区、市)自行确定的其他试点县,可利用地方各级财政资金继续自主开展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