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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对水泥检测质量控制要点进行分析,在建设工程使用的众多材料中,水泥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材料。因此本文结合水泥检测,对《评审准则》中易被忽视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质量控制;检测;评审准则;分析与探讨
【Abstract】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cement testing quality control points are analyzed, in the us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numerous material, cement is the most basic, also be the most important raw materials. Therefore this paper cement testing, the assessment criteria of the easy neglected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 ar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Key words】Quality control;Detection;Evaluation criteria;Analysis and discussion
0.前言
对于公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质量的控制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大多数的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是材料质量检验相关标准所规定的样品状态、检测方法、环境和设备的符合性等专业技术要求。然而,作为一名合格的检测人员,仅仅做到以上几点不能对材料质量给出科学、公正的判定,我们应切实履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对检测质量的控制要求,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
1.水泥检测质量控制要点分析
1.1 抽样和样品处置
《评审准则》5.6.2 条规定: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制备、传送、贮存、处置等。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者标准的,实验室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计划。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检测或校准结果的有效性。
抽样检测是一种风险检测,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抽样方法,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可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对于水泥抽样在相關的产品标准和规程中有则明确的规定,如: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第9.1 条规定:水泥取样方法按GB12573 进行。
建设工程见证送样规定:取样后的水泥在通过0.9mm 方孔筛后,分为两份,放入金属容器中,一份用作检验,一份用作留样。其中留样的那份必须贴上由委托人员和见证人员共同签字的封条后密封保存。
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应严格执行GB12573 对水泥的取样规定,送检水泥样品应通过0.9mm 方孔筛,这直接决定了被检水泥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如果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不能严格执行,易导致检测机构对实际水泥质量的误判,引发质量纠纷。
1.2 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及期间核查
《评审准则》5.5.3 条规定:实验室应制定设备检定/ 校准的计划。在使用对检测、校准的准确性产生影响的测量、检测设备之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进行检定/ 校准,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5.4.8 条规定: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于水泥检测,大到抗折、抗压试验机、振动台、养护箱等主要仪器,小到胶砂试模、抗压夹具等辅助设备均需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在水泥细度检测时,在水泥试验筛两次检定期间可用标准粉对其进行期间核查,以确保其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如发现检测值与标准值发生偏离,应计算修正系数,对以后的检测结果进行修正。
1.3 检测数据处理
《评审准则》5.3.7 条规定: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计算和数据转换及处理规定,并有效实施。
在检测工作过程中,原始数据的采集、数据处理和结果的判定是最基本的工作环节,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8170-2008《数据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检测人员往往忽视这个重要的基础知识,造成计算不科学,结论不正确的问题。
如对以下两组水泥安定性检测结果的评定,只有熟练掌握GB8170 的要求,才能对其作出正确的评定,见表1。
表1 安定性检测结果评定
1.4 检测工作日常监督
《评审准则》4.1.10 条规定: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在水泥检测过程中,应针对关键环节安排适当的日常监督,如标准稠度用水量检测结果不准会直接导致水泥安定性和凝结时间检测结果不准。这就要求我们在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检测的日常监督中注意观察检测人员量水器的使用。标准要求量水器最小刻度为0.1mL,精度1%[6]。所以应使用专用量水器,切不可贪图省事,直接使用最小刻度为0.5mL或1.0mL 等达不到精度要求的量筒。
1.5 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
《评审准则》5.7.1 条规定:实验室应有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计划以监控检测和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监控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开展内部质量控制。
(b)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
(c)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或校准。
(d)对存留样品进行再检测或再校准。
(e)分析一个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在水泥检测中上述方法应结合使用:如定期与兄弟单位进行强度、凝结时间等项目的比对,积极参加权威部门的能力验证,不同检测人员对同一水泥或存留样品进行重复检测,对抗压、抗折检测的结果分析其相关性等,只有这样才能将人员、仪器设备、检测方法、环境条件等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综合评价,不断发现问题,持续改进,以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1.6 管理评审
《评审准则》4.11 条规定: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根据预定的计划和程序,定期地对管理体系及检测或校准活动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管理评审应考虑到:政策和程序的适应性;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的结果;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申诉、投诉及客户反馈;改进的建议;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及人员培训情况等。
管理评审是管理层对管理体系阶段工作的评价,日常质量监督、内部审核、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等活动均是管理评审的输入内容,作为管理层应重视这些质量活动的结果———特别是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等内容进行跟踪验证。
在针对水泥检测进行的质量活动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及时关闭,即使没有提出不符合项,检测人员也应对照其它材料检测的不符合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举一反三,加强预防,满足管理体系的要求。
2.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泥质量检验除应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检验相关标准,规范操作外,还必须对影响检测质量的相关因素加以控制,不断提高检测能力,才能保证检测结果真实反映产品的质量水平,为社会提供科学、公正的检验数据和结果。■
【参考文献】
[1]赵保华,张成梅,苗勇.水泥的质量检测试验研究[J].河南建材,2010.
[2]庄碧娥,浅谈影响水泥检测的几个环节[J].山西建筑,2008.
【关键词】质量控制;检测;评审准则;分析与探讨
【Abstract】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cement testing quality control points are analyzed, in the us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numerous material, cement is the most basic, also be the most important raw materials. Therefore this paper cement testing, the assessment criteria of the easy neglected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 ar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Key words】Quality control;Detection;Evaluation criteria;Analysis and discussion
0.前言
对于公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质量的控制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大多数的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是材料质量检验相关标准所规定的样品状态、检测方法、环境和设备的符合性等专业技术要求。然而,作为一名合格的检测人员,仅仅做到以上几点不能对材料质量给出科学、公正的判定,我们应切实履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对检测质量的控制要求,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
1.水泥检测质量控制要点分析
1.1 抽样和样品处置
《评审准则》5.6.2 条规定: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制备、传送、贮存、处置等。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者标准的,实验室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计划。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检测或校准结果的有效性。
抽样检测是一种风险检测,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抽样方法,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可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对于水泥抽样在相關的产品标准和规程中有则明确的规定,如: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第9.1 条规定:水泥取样方法按GB12573 进行。
建设工程见证送样规定:取样后的水泥在通过0.9mm 方孔筛后,分为两份,放入金属容器中,一份用作检验,一份用作留样。其中留样的那份必须贴上由委托人员和见证人员共同签字的封条后密封保存。
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应严格执行GB12573 对水泥的取样规定,送检水泥样品应通过0.9mm 方孔筛,这直接决定了被检水泥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如果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不能严格执行,易导致检测机构对实际水泥质量的误判,引发质量纠纷。
1.2 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及期间核查
《评审准则》5.5.3 条规定:实验室应制定设备检定/ 校准的计划。在使用对检测、校准的准确性产生影响的测量、检测设备之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进行检定/ 校准,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5.4.8 条规定: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于水泥检测,大到抗折、抗压试验机、振动台、养护箱等主要仪器,小到胶砂试模、抗压夹具等辅助设备均需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在水泥细度检测时,在水泥试验筛两次检定期间可用标准粉对其进行期间核查,以确保其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如发现检测值与标准值发生偏离,应计算修正系数,对以后的检测结果进行修正。
1.3 检测数据处理
《评审准则》5.3.7 条规定: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计算和数据转换及处理规定,并有效实施。
在检测工作过程中,原始数据的采集、数据处理和结果的判定是最基本的工作环节,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8170-2008《数据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检测人员往往忽视这个重要的基础知识,造成计算不科学,结论不正确的问题。
如对以下两组水泥安定性检测结果的评定,只有熟练掌握GB8170 的要求,才能对其作出正确的评定,见表1。
表1 安定性检测结果评定
1.4 检测工作日常监督
《评审准则》4.1.10 条规定: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在水泥检测过程中,应针对关键环节安排适当的日常监督,如标准稠度用水量检测结果不准会直接导致水泥安定性和凝结时间检测结果不准。这就要求我们在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检测的日常监督中注意观察检测人员量水器的使用。标准要求量水器最小刻度为0.1mL,精度1%[6]。所以应使用专用量水器,切不可贪图省事,直接使用最小刻度为0.5mL或1.0mL 等达不到精度要求的量筒。
1.5 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
《评审准则》5.7.1 条规定:实验室应有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计划以监控检测和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监控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开展内部质量控制。
(b)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
(c)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或校准。
(d)对存留样品进行再检测或再校准。
(e)分析一个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在水泥检测中上述方法应结合使用:如定期与兄弟单位进行强度、凝结时间等项目的比对,积极参加权威部门的能力验证,不同检测人员对同一水泥或存留样品进行重复检测,对抗压、抗折检测的结果分析其相关性等,只有这样才能将人员、仪器设备、检测方法、环境条件等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综合评价,不断发现问题,持续改进,以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1.6 管理评审
《评审准则》4.11 条规定: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根据预定的计划和程序,定期地对管理体系及检测或校准活动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管理评审应考虑到:政策和程序的适应性;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的结果;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申诉、投诉及客户反馈;改进的建议;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及人员培训情况等。
管理评审是管理层对管理体系阶段工作的评价,日常质量监督、内部审核、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等活动均是管理评审的输入内容,作为管理层应重视这些质量活动的结果———特别是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等内容进行跟踪验证。
在针对水泥检测进行的质量活动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及时关闭,即使没有提出不符合项,检测人员也应对照其它材料检测的不符合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举一反三,加强预防,满足管理体系的要求。
2.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泥质量检验除应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检验相关标准,规范操作外,还必须对影响检测质量的相关因素加以控制,不断提高检测能力,才能保证检测结果真实反映产品的质量水平,为社会提供科学、公正的检验数据和结果。■
【参考文献】
[1]赵保华,张成梅,苗勇.水泥的质量检测试验研究[J].河南建材,2010.
[2]庄碧娥,浅谈影响水泥检测的几个环节[J].山西建筑,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