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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7月21日,《浙江日报》头版报上道了“省档案馆向社会开放建国前历史档案”这一消息,消息称“凡我国公民,持有合法证明,如单位介绍信、工作证、离退休证、居民身份证、大学学生证等,均可到档案馆利用开放的历史档案。港、澳、台同胞和侨胞,以及外国人(含外籍华人)经有关机关介绍,并征得省档案局同意,也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