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宁政办发[2012]1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一月五日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建设工作考核,增强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的集聚、辐射、带动功能,依据自治区党委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