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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乡村纠纷是制约当前我国乡村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问题,科学合理解决乡村纠纷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发生在H县D村的一起收购合同纠纷化解的描述,剖析H县政府在本次乡村纠纷矛盾化解中采取的方式与方法,探索运用危机传播理论中的“5S”应对原则化解乡村纠纷的方式,进而阐明第三方“政府”在解决乡村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以期对建立长期有效的乡村纠纷化解机制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5S原则;乡村纠纷;收购合同;解决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6-0109-02
乡村纠纷,是指发生在乡村或者主体是农民的纠纷类型。随着我国乡村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农民的日常生活和经济交往越来越多地注入了市场经济原则,乡村纠纷解决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在中国乡村里,人们解决纠纷和判断对错的重要依据往往是“民间法”,即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1],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探索我国乡村社会纠纷解决方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5S”原则
“5S”原则[3]是危机传播理论中危机处理的重要应对原则,其主要内容是:速度第一原则(1S——Speed),在危机发生后,能否首先控制住事态,使其不扩大、不升级、不蔓延,是处理危机的关键[4];真诚沟通原则(2S——Sincerity),真诚沟通是处理危机的基本原则之一,即诚意、诚恳、诚实,如果做到了这“三诚”,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系统运行原则(3S——System),危机的系统运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点:稳住阵脚、组建班子、果断决策、迅速实施、借助外力、标本兼治;承担责任原则(4S——Shoulder the matter),危机发生后,无论谁是谁非,组织都应首先承担起引导者和协调沟通者的责任;权威证实原则(5S——Standard),在发生危机时应请有权威的第三者在前台说话、客观评价,使公众消除境界心理,重获公众对组织的信任。5S危机应对原则作为危机处理的一个重要战略武器,目前在我国相关领域主要应用在企业的社会信任危机处理上,而政府作为主体解决乡村纠纷的案例研究相对较少。
二、纠纷始末
H县是辽宁东部以冰葡萄种植为主导产业的山区县城,全县冰葡萄种植面积达5万亩,主要分布在D村,因为那里具备全球罕见的冰葡萄生长所需的各种理想要素,被国内外葡萄酒专家誉为“黄金冰谷”,全国著名的Z冰酒酒庄也座落于此。在D村,冰葡萄种植业已然成为当地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同时也是H县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笔者经过实地考察与调研,对2013年1月发生在D村的冰葡萄种植户与Z冰酒酒庄间冰葡萄收购合同纠纷这一典型案例进行描述:冰葡萄酒的制做原料与一般葡萄酒要求不同,它需要气温稳定在-7℃以下并持续一段时间才能采收进行酿造。但是2013年,由于气候原因使采收期较往年延后了半个多月,使种植户的看护投入费用高于往年,如果Z酒庄仍按原合同价格收购,将大大影响到农户的经济效益。值得一提的是,笔者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该村有相当一部分种植户在2012年10月份即违反合同将冰葡萄采摘堆在地面上冻干,这样做虽然减少了果实重量损失(由于现行酒厂是按重量进行收购,冰葡萄水分损失少,可以增加近30%效益),但是不利于酿造优质的冰葡萄酒。因此,Z冰酒酒庄就拒绝收购不执行合同农户的总计约200余吨冰葡萄。眼看临近年关,冲突愈演愈烈,种植户三五成群地围堵酒厂大门,严重影响了Z冰酒酒庄的生产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在本次纠纷中,笔者认为,农户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在遇到纠纷时,往往不愿意首先采取法律或协商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诉求,反而习惯于采取不正当的手段甚至采取暴力将矛盾激化,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合同是双方制约的,有了看似合理的内在动因并不能支持其外在行为的正当性,种植户必须要为其行为的正当性提供依据[5]。说到底,Z酒庄与种植户之间的根本分歧就是正当性与合法性之间的冲突。能否妥善处理好本次纠纷,将直接影响到H县政府形象、酒厂生产和农户利益三者关系,同时也会影响到H县冰葡萄酒产品形象乃至该县葡萄酒产业的发展未来。纠纷发生后,H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危机处理领导小组,深入现场与酒庄负责人、农户代表进行协商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达成协议:按合同要求执行的农户,酒厂正常收购,并把收购价格在原有基础上每公斤提高2元,以补偿农户的看护成本;对于未按合同操作的农户,由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收购加工全过程,协调饮料加工厂和其他酒厂按略高于保护价格进行收购,但原料仅用于制作低端葡萄酒和葡萄系列饮料,禁止制造冰葡萄酒。这样,既保证了H县冰葡萄酒产品质量和种植户的基本利益,又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警示作用。
三、纠纷解决
分析本次事件的各方信息,结合纠纷的典型性,笔者认为,H县政府作为“第三方”采取的措施与行动得到了矛盾双方的理解与支持,很好地协调了做为产业牵头羊的政府、做为产业中流砥柱的企业和做为产业原料提供者的种植户三者间利益关系,是决策者成功运用“5S”原则应对乡村纠纷的一个典型案例,其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首先,H县政府在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主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全权负责,与酒庄、种植户、行业协会及时沟通、耐心劝解,系统部署共同应对危机,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其次,H县政府承担了引导者和协调沟通者的重任,即使种植户应该为其不理智行为负有一定责任,也没有首先追究其责任。在本次事件中,无论是Z冰酒酒庄还是种植户都很在意政府是否顾及自已的感受,H县政府站在双方的立场上表示理解,真诚沟通,耐心解释合同法,解决了双方深层次的心理、情感关系问题,最大程度地满足了双方利益,赢得了酒庄和农户双重的信任与理解,从而控制住事态进一步发展。最后,H县政府主动与媒体合作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传导。邀请了在省内影响广泛的辽宁卫视《第一时间》栏目组对此事件进行了专题报道,通过对酒庄负责人和农户代表的采访报道,及时全面地反映了客观事实。可以说,H县政府在本次纠纷处理中牢牢地掌握了信息发布主动权,第一时间向大众说明真实情况,并责成行业主管部门全程监督、后期跟踪,真正做到了让事实跑在谣言前面,使危机信息合理化,有效避免了诱发潜在危机。
乡村纠纷有其特殊性,在其法治探索过程本身就包含了诸多的“水土不服”。现代法治的“下沉”速度跟不上乡村发展需求,受到损害的恰恰是处于社会底层的普通农民[8],无论在是法律知识还是维权意识层面,他们都表现出了更多的陌生与无助。H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置本次纠纷时,充分考虑了可能导致冲突加剧的矛盾双方心理,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向大众公开客观准确的信息,增进了矛盾双方的理解与信任,最大程度地照顾了双方利益,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更為重要的是,H县政府通过权威媒体客观报道,正确把握了舆论导向,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潜在危机的发生,是政府决策者成功应用“5S”原则解决乡村纠纷问题的典范,其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但是,如果要彻底消除危机,还要在控制事态后找到产生纠纷的根本原因,从本质上提高广大农民思想政治水平和学法用法能力,谋求治“本”。如果仅仅停留在治“标”阶段,就会前功尽弃,甚至引发新的矛盾危机,这很值得决策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思考。
参考文献
[1]谭岳奇.民间法:法律的一种民间记忆[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1,(5):51-56.
[2]杨猛.刍议社会主义新农村视野下的农村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价值取向[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36-38.
[3]李茜.从危机公关5S原则看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J].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5):76-78.
[4]魏小强,刘同君.利益平衡、规范协调与社会纠纷的解决——以一起城乡居民之间的冲突事件为例[J].法学杂志,2012,(11):97-101.
[5]宋佳蔓.基于流程优化的政府危机管理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18-21.
关键词:5S原则;乡村纠纷;收购合同;解决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6-0109-02
乡村纠纷,是指发生在乡村或者主体是农民的纠纷类型。随着我国乡村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农民的日常生活和经济交往越来越多地注入了市场经济原则,乡村纠纷解决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在中国乡村里,人们解决纠纷和判断对错的重要依据往往是“民间法”,即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1],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探索我国乡村社会纠纷解决方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5S”原则
“5S”原则[3]是危机传播理论中危机处理的重要应对原则,其主要内容是:速度第一原则(1S——Speed),在危机发生后,能否首先控制住事态,使其不扩大、不升级、不蔓延,是处理危机的关键[4];真诚沟通原则(2S——Sincerity),真诚沟通是处理危机的基本原则之一,即诚意、诚恳、诚实,如果做到了这“三诚”,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系统运行原则(3S——System),危机的系统运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点:稳住阵脚、组建班子、果断决策、迅速实施、借助外力、标本兼治;承担责任原则(4S——Shoulder the matter),危机发生后,无论谁是谁非,组织都应首先承担起引导者和协调沟通者的责任;权威证实原则(5S——Standard),在发生危机时应请有权威的第三者在前台说话、客观评价,使公众消除境界心理,重获公众对组织的信任。5S危机应对原则作为危机处理的一个重要战略武器,目前在我国相关领域主要应用在企业的社会信任危机处理上,而政府作为主体解决乡村纠纷的案例研究相对较少。
二、纠纷始末
H县是辽宁东部以冰葡萄种植为主导产业的山区县城,全县冰葡萄种植面积达5万亩,主要分布在D村,因为那里具备全球罕见的冰葡萄生长所需的各种理想要素,被国内外葡萄酒专家誉为“黄金冰谷”,全国著名的Z冰酒酒庄也座落于此。在D村,冰葡萄种植业已然成为当地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同时也是H县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笔者经过实地考察与调研,对2013年1月发生在D村的冰葡萄种植户与Z冰酒酒庄间冰葡萄收购合同纠纷这一典型案例进行描述:冰葡萄酒的制做原料与一般葡萄酒要求不同,它需要气温稳定在-7℃以下并持续一段时间才能采收进行酿造。但是2013年,由于气候原因使采收期较往年延后了半个多月,使种植户的看护投入费用高于往年,如果Z酒庄仍按原合同价格收购,将大大影响到农户的经济效益。值得一提的是,笔者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该村有相当一部分种植户在2012年10月份即违反合同将冰葡萄采摘堆在地面上冻干,这样做虽然减少了果实重量损失(由于现行酒厂是按重量进行收购,冰葡萄水分损失少,可以增加近30%效益),但是不利于酿造优质的冰葡萄酒。因此,Z冰酒酒庄就拒绝收购不执行合同农户的总计约200余吨冰葡萄。眼看临近年关,冲突愈演愈烈,种植户三五成群地围堵酒厂大门,严重影响了Z冰酒酒庄的生产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在本次纠纷中,笔者认为,农户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在遇到纠纷时,往往不愿意首先采取法律或协商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诉求,反而习惯于采取不正当的手段甚至采取暴力将矛盾激化,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合同是双方制约的,有了看似合理的内在动因并不能支持其外在行为的正当性,种植户必须要为其行为的正当性提供依据[5]。说到底,Z酒庄与种植户之间的根本分歧就是正当性与合法性之间的冲突。能否妥善处理好本次纠纷,将直接影响到H县政府形象、酒厂生产和农户利益三者关系,同时也会影响到H县冰葡萄酒产品形象乃至该县葡萄酒产业的发展未来。纠纷发生后,H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危机处理领导小组,深入现场与酒庄负责人、农户代表进行协商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达成协议:按合同要求执行的农户,酒厂正常收购,并把收购价格在原有基础上每公斤提高2元,以补偿农户的看护成本;对于未按合同操作的农户,由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收购加工全过程,协调饮料加工厂和其他酒厂按略高于保护价格进行收购,但原料仅用于制作低端葡萄酒和葡萄系列饮料,禁止制造冰葡萄酒。这样,既保证了H县冰葡萄酒产品质量和种植户的基本利益,又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警示作用。
三、纠纷解决
分析本次事件的各方信息,结合纠纷的典型性,笔者认为,H县政府作为“第三方”采取的措施与行动得到了矛盾双方的理解与支持,很好地协调了做为产业牵头羊的政府、做为产业中流砥柱的企业和做为产业原料提供者的种植户三者间利益关系,是决策者成功运用“5S”原则应对乡村纠纷的一个典型案例,其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首先,H县政府在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主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全权负责,与酒庄、种植户、行业协会及时沟通、耐心劝解,系统部署共同应对危机,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其次,H县政府承担了引导者和协调沟通者的重任,即使种植户应该为其不理智行为负有一定责任,也没有首先追究其责任。在本次事件中,无论是Z冰酒酒庄还是种植户都很在意政府是否顾及自已的感受,H县政府站在双方的立场上表示理解,真诚沟通,耐心解释合同法,解决了双方深层次的心理、情感关系问题,最大程度地满足了双方利益,赢得了酒庄和农户双重的信任与理解,从而控制住事态进一步发展。最后,H县政府主动与媒体合作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传导。邀请了在省内影响广泛的辽宁卫视《第一时间》栏目组对此事件进行了专题报道,通过对酒庄负责人和农户代表的采访报道,及时全面地反映了客观事实。可以说,H县政府在本次纠纷处理中牢牢地掌握了信息发布主动权,第一时间向大众说明真实情况,并责成行业主管部门全程监督、后期跟踪,真正做到了让事实跑在谣言前面,使危机信息合理化,有效避免了诱发潜在危机。
乡村纠纷有其特殊性,在其法治探索过程本身就包含了诸多的“水土不服”。现代法治的“下沉”速度跟不上乡村发展需求,受到损害的恰恰是处于社会底层的普通农民[8],无论在是法律知识还是维权意识层面,他们都表现出了更多的陌生与无助。H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置本次纠纷时,充分考虑了可能导致冲突加剧的矛盾双方心理,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向大众公开客观准确的信息,增进了矛盾双方的理解与信任,最大程度地照顾了双方利益,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更為重要的是,H县政府通过权威媒体客观报道,正确把握了舆论导向,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潜在危机的发生,是政府决策者成功应用“5S”原则解决乡村纠纷问题的典范,其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但是,如果要彻底消除危机,还要在控制事态后找到产生纠纷的根本原因,从本质上提高广大农民思想政治水平和学法用法能力,谋求治“本”。如果仅仅停留在治“标”阶段,就会前功尽弃,甚至引发新的矛盾危机,这很值得决策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思考。
参考文献
[1]谭岳奇.民间法:法律的一种民间记忆[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1,(5):51-56.
[2]杨猛.刍议社会主义新农村视野下的农村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价值取向[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36-38.
[3]李茜.从危机公关5S原则看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J].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5):76-78.
[4]魏小强,刘同君.利益平衡、规范协调与社会纠纷的解决——以一起城乡居民之间的冲突事件为例[J].法学杂志,2012,(11):97-101.
[5]宋佳蔓.基于流程优化的政府危机管理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