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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看好的中国保障性住房体系,喊了已有数年,建了也有数年,但现实情况还是有违投建这一安居工程的初衷。如:投建套数与实际建成套数之间的差距甚大;资金难问题,单就2011年其资金缺口估计至少达6000多亿元;征地难、划地带争议、低利润使开发商与建筑公司的热情大受抑制等诸多问题,无疑将对保障房的后期透明公平的分配环节,带来极大的阻碍阻挠与负面影响,“解决问题”的初衷极易转变成“制造问题”。
决策优化要贯彻始终
作为民生工程,保障房在决策优化方面很少遭人质疑,但是具体实施环节中出现的前面提及的诸多现实问题,则说明这一决策在其优化方面没有做好。
回顾近年来的中国政府的工作报告,不难发现,虽然中国政府对保障房这一民生工程的热词内涵在不断深化,但是其具体实施中的现实问题不断增多。
2005年民生热词为:“帮助特殊困难群众解决住房等实际困难”。
2006年民生热词为:“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和住房租赁制度”。
2007年民生热词为:“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
Q2008年民生热词为:“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
●2009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的时候特别强调,政府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
●2010年民生热词为:“住房保障就是政府的责任”, “保障住房驶入快车道”。
2011年1月18日,温家宝在国务院全体会议上指出,各级政府要增加投入,保障土地供应,落实保障陛住房建设任务,并抓紧建立保障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正在召开的各地“两会”更不断传来保障房建设加力的消息。
如果按以上部署及要求按计划推进,中国的数千个市(县)当中,六年之内至少应该出现一个成功案例——“保障房示范市(县)”,但现实是找不出一个。其实,很多时候,没有证据的证据就是最好的证明——中国保障房体系的构建与落实离成功还很遥远。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在国外普遍推行多年的保障房制度,在中国也有数年历程,但还是“新事物”,还在摸索,国外成功经验还停滞在专家们的高谈阔论中,致使其前期基础工程建设就出现重重阻碍。
对此,中央与国务院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也未能根据各地实际反馈信息,对保障房决策在部分地区的可行l生实施以及可实现性方面进行及时优化,如地方政府特别是土地财政不给力,或是多数资金分流不太合理,或是地方及相关机构没有下大力气通过多渠道筹募所缺资金,在财政收入相对低、经济较落后的省市县,其决策的具体实施更是陷入困境。
从近几年的保障房建设各环节来看,这些问题或大或小均不同程度影响安居工程的顺利开展。所以说,中国相关高层领导及部门对保障房的决策,要借鉴如新加坡或是香港等国家与地区的成功经验,再结合中国国情特别是老百姓的住房需求及观念,并建立全程监管机制,及时掌握具体实施与细化落实情况,适时适地进行优化甚至调整,同时切实加快相关法规的出台与细化工作,才能更好地解决以上问题,而不是把问题永远摆在会议桌上。 法规、监管、激励、财政,缺一不可
不论决策如何明确,口号如何响亮,如何确保保障房顺利推出依然让人担陇。主要原因是受到法律法规发展滞后、监管缺失、资金不到位等条件的制约。为此,不少认识之士提出,要使保障房建设欲真正实现其保障民生的收效,亟待切实下大力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要根据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按特事特办程序尽快出台相关的保障房法律法规,为保障房决策的实施提供法律支持。从立法上规定保障的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水平、保障资金的来源、专门管理机构的建立,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等。为居民享受住房权益提供法律保障,也有利于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责任。
其次,从中央到地方政府设立专门监管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论证;广开言路,发挥公众参与提议和舆论特别是媒体共同监督的作用,使保障房建设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之中。
其中资金的监管尤为重要,但是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漏洞却很大。如:多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提取比例未达要求。同时,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至少对外界而言)是糊涂账,中央有关部门的规定难以有效落实,是不出人意料的;再如中国的各大银行向保障房倾斜的原因主要是落实国家政策,贯彻监管精神,而且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多少也做好了坏的打算;那些勇于投身其中的大型民企,恐怕极少有不求回报、权当行善的;还有从中国房地产走出的所谓亿万富翁与精英人士,难道不应该由舆论监督让其为保障房出钱尽力吗?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中央政府可考虑每年编制相关白皮书,尽快建立全国性住房信息系统和个人信用与收入信息系统,并制定完善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十二五”规划建议已明确提出“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同时,注重学习国外经验,总结各地保障房的建设、分配以及管理经验,并适时加以推广。
第三要加快推进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机制和激励政策。
一方面要积极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住房保障建设。如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贷款、发行债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融资担保等措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调动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房建设,鼓励社会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如对于承建保障房的开发企业,实行拿地优先权,对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减免等,通过政策刺激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另一方面,要为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房建立有效且可核查的激励机制。多年来,保障房建设“口惠而实不至”,直接原因就是地方政府消极应付。为此,需要从政绩考核、财税体制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等人手,长期措施与短期措施并举,让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上言行一致,并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弄虚作假的官员实施问责。
总之,调控措施一波接一波,但保障房供应始终是“只听楼板响,未见人下楼”。缘何?法规、监管、激励、财政缺失,以至中国普通民众对中央及政府的调控效果也颇为不满,甚至反问:难不成“被保障”—^匕普通老百姓来保障!
成败关键在于是否公益
从多数成功经验来看,要使保障房决策取得阶段性的成功,使其有效发挥改善民生和平抑房价的作用,必须强化保障房的公益性质,弱化其投资功能。强化保障房的公益性质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靠有效监管,确保保障房所用资金的合理分流,这主要在于制度设计。如对截留挪用廉租房建设资金的行为,决不能姑且迁就,必须严肃处理,严厉问责。对所有被截留的资金,不管有什么理由,都必须足额归位,专项用于廉租房建设;对截留挪用廉租房建设资金的责任人予以问责,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以做效尤。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止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一经发现,不仅要加倍归交,而且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其次要切实按透明公平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保证每位入住保障房者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对享受保障房家庭的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等情况及其变化,及时掌握,通过动态监管,形成准入退出机制,从而杜绝开豪华车住经适房、得廉租房的乱相。
第三要加强产权约束,弱化甚至排除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功能。廉租房产权归公,不得转为私人投资品,自不待言。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因为政府有投入,理应保持一定产权权重。提高政府对经适房、限价房的产权权重,保留优先回购权,提高转让收益比重,虽然相应增加了保障房的管理成本,但可形成保障房的房源周转循环,提高政府投入效益,计长远,算总账,无疑更合算。
中国保障房问题如此之多,普通老百姓在质疑之后多少有点失望。即使以后每年按决策目标与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建成各种保障房,如果备受各方特别是舆论关注的中国各大经济利益集团及其亲熟关系人群,麻木不仁甚至一味阻碍改革并与老百姓争利,也将使其后期分配问题很难切实惠及实际需求者,“住有所居”仍然只是口号,“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广厦梦想或将化为泡影,保障房体系这一民生工程也就失去了安居工程的意义,也有违群众愿望与中国政府的宗旨。
决策优化要贯彻始终
作为民生工程,保障房在决策优化方面很少遭人质疑,但是具体实施环节中出现的前面提及的诸多现实问题,则说明这一决策在其优化方面没有做好。
回顾近年来的中国政府的工作报告,不难发现,虽然中国政府对保障房这一民生工程的热词内涵在不断深化,但是其具体实施中的现实问题不断增多。
2005年民生热词为:“帮助特殊困难群众解决住房等实际困难”。
2006年民生热词为:“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和住房租赁制度”。
2007年民生热词为:“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
Q2008年民生热词为:“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
●2009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的时候特别强调,政府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
●2010年民生热词为:“住房保障就是政府的责任”, “保障住房驶入快车道”。
2011年1月18日,温家宝在国务院全体会议上指出,各级政府要增加投入,保障土地供应,落实保障陛住房建设任务,并抓紧建立保障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正在召开的各地“两会”更不断传来保障房建设加力的消息。
如果按以上部署及要求按计划推进,中国的数千个市(县)当中,六年之内至少应该出现一个成功案例——“保障房示范市(县)”,但现实是找不出一个。其实,很多时候,没有证据的证据就是最好的证明——中国保障房体系的构建与落实离成功还很遥远。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在国外普遍推行多年的保障房制度,在中国也有数年历程,但还是“新事物”,还在摸索,国外成功经验还停滞在专家们的高谈阔论中,致使其前期基础工程建设就出现重重阻碍。
对此,中央与国务院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也未能根据各地实际反馈信息,对保障房决策在部分地区的可行l生实施以及可实现性方面进行及时优化,如地方政府特别是土地财政不给力,或是多数资金分流不太合理,或是地方及相关机构没有下大力气通过多渠道筹募所缺资金,在财政收入相对低、经济较落后的省市县,其决策的具体实施更是陷入困境。
从近几年的保障房建设各环节来看,这些问题或大或小均不同程度影响安居工程的顺利开展。所以说,中国相关高层领导及部门对保障房的决策,要借鉴如新加坡或是香港等国家与地区的成功经验,再结合中国国情特别是老百姓的住房需求及观念,并建立全程监管机制,及时掌握具体实施与细化落实情况,适时适地进行优化甚至调整,同时切实加快相关法规的出台与细化工作,才能更好地解决以上问题,而不是把问题永远摆在会议桌上。 法规、监管、激励、财政,缺一不可
不论决策如何明确,口号如何响亮,如何确保保障房顺利推出依然让人担陇。主要原因是受到法律法规发展滞后、监管缺失、资金不到位等条件的制约。为此,不少认识之士提出,要使保障房建设欲真正实现其保障民生的收效,亟待切实下大力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要根据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按特事特办程序尽快出台相关的保障房法律法规,为保障房决策的实施提供法律支持。从立法上规定保障的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水平、保障资金的来源、专门管理机构的建立,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等。为居民享受住房权益提供法律保障,也有利于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责任。
其次,从中央到地方政府设立专门监管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论证;广开言路,发挥公众参与提议和舆论特别是媒体共同监督的作用,使保障房建设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之中。
其中资金的监管尤为重要,但是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漏洞却很大。如:多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提取比例未达要求。同时,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至少对外界而言)是糊涂账,中央有关部门的规定难以有效落实,是不出人意料的;再如中国的各大银行向保障房倾斜的原因主要是落实国家政策,贯彻监管精神,而且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多少也做好了坏的打算;那些勇于投身其中的大型民企,恐怕极少有不求回报、权当行善的;还有从中国房地产走出的所谓亿万富翁与精英人士,难道不应该由舆论监督让其为保障房出钱尽力吗?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中央政府可考虑每年编制相关白皮书,尽快建立全国性住房信息系统和个人信用与收入信息系统,并制定完善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十二五”规划建议已明确提出“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同时,注重学习国外经验,总结各地保障房的建设、分配以及管理经验,并适时加以推广。
第三要加快推进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机制和激励政策。
一方面要积极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住房保障建设。如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贷款、发行债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融资担保等措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调动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房建设,鼓励社会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如对于承建保障房的开发企业,实行拿地优先权,对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减免等,通过政策刺激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另一方面,要为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房建立有效且可核查的激励机制。多年来,保障房建设“口惠而实不至”,直接原因就是地方政府消极应付。为此,需要从政绩考核、财税体制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等人手,长期措施与短期措施并举,让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上言行一致,并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弄虚作假的官员实施问责。
总之,调控措施一波接一波,但保障房供应始终是“只听楼板响,未见人下楼”。缘何?法规、监管、激励、财政缺失,以至中国普通民众对中央及政府的调控效果也颇为不满,甚至反问:难不成“被保障”—^匕普通老百姓来保障!
成败关键在于是否公益
从多数成功经验来看,要使保障房决策取得阶段性的成功,使其有效发挥改善民生和平抑房价的作用,必须强化保障房的公益性质,弱化其投资功能。强化保障房的公益性质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靠有效监管,确保保障房所用资金的合理分流,这主要在于制度设计。如对截留挪用廉租房建设资金的行为,决不能姑且迁就,必须严肃处理,严厉问责。对所有被截留的资金,不管有什么理由,都必须足额归位,专项用于廉租房建设;对截留挪用廉租房建设资金的责任人予以问责,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以做效尤。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止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一经发现,不仅要加倍归交,而且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其次要切实按透明公平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保证每位入住保障房者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对享受保障房家庭的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等情况及其变化,及时掌握,通过动态监管,形成准入退出机制,从而杜绝开豪华车住经适房、得廉租房的乱相。
第三要加强产权约束,弱化甚至排除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功能。廉租房产权归公,不得转为私人投资品,自不待言。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因为政府有投入,理应保持一定产权权重。提高政府对经适房、限价房的产权权重,保留优先回购权,提高转让收益比重,虽然相应增加了保障房的管理成本,但可形成保障房的房源周转循环,提高政府投入效益,计长远,算总账,无疑更合算。
中国保障房问题如此之多,普通老百姓在质疑之后多少有点失望。即使以后每年按决策目标与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建成各种保障房,如果备受各方特别是舆论关注的中国各大经济利益集团及其亲熟关系人群,麻木不仁甚至一味阻碍改革并与老百姓争利,也将使其后期分配问题很难切实惠及实际需求者,“住有所居”仍然只是口号,“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广厦梦想或将化为泡影,保障房体系这一民生工程也就失去了安居工程的意义,也有违群众愿望与中国政府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