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成立以周恩来为主席的23人选举法起草委员会。
选举法起草委员会从我国民主政治的实际出发,借鉴了苏联的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很快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草案)》。周恩来就选举法的名称与内容,请示毛泽东。毛泽东批示:选举法名称及内容均好,即可由小平于28日去作报告。
1953年1月28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报告会。会上,邓小平以选举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身份,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草案》的报告。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在会上邓小平就选举法草案作了详细说明,会议一致通过了选举法草案。1953年3月1日毛泽东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的名义将选举法颁布施行。
选举法的制定,为人大的选举工作提供了制度安排。随后,轰轰烈烈的全民选举运动第一次在中国大地上展开。
选举法起草委员会从我国民主政治的实际出发,借鉴了苏联的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很快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草案)》。周恩来就选举法的名称与内容,请示毛泽东。毛泽东批示:选举法名称及内容均好,即可由小平于28日去作报告。
1953年1月28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报告会。会上,邓小平以选举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身份,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草案》的报告。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在会上邓小平就选举法草案作了详细说明,会议一致通过了选举法草案。1953年3月1日毛泽东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的名义将选举法颁布施行。
选举法的制定,为人大的选举工作提供了制度安排。随后,轰轰烈烈的全民选举运动第一次在中国大地上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