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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罪犯是刑法对罪犯并处财产刑处罚而衍生的一个罪犯群体,对于罚金之执行,有着迫于需求的妥协心理、不顾家景的依赖心理、唯我为重的利己心理和逆反社会的抵触等心理,存在着缺乏对罚金深刻的思想认知、缺乏交纳罚金的主动行为、具有明显的功利化改造倾向等问题。因此,监狱应采取拓展对罚金刑罪犯的法制教育、推行恢复性司法制度的实践、深化罪犯改造制度的分类行刑、建立与完善罪犯罚金刑执行的制度建设以及刑法立法的完善之对策,以提高对罚金刑罪犯的改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