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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督政”是教育督导部门把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作为督导对象,对本级政府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活动.“同级督政”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教育督导制度的历史必然.构建“同级督政”机制的关键,就是要从整体上提升全县(区)上下发展教育的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行为,对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同级督政”的对象、内容、指标、形式和方法等就必须与时俱进,不断丰富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