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
在古代,人们经常使用三种训诂学方法。首先是形训。古人在造字之时,已经把这个字所表示的词的意义蕴含在字形之中,因而可以以形索义。汉字中大部分是形声字,形旁往往直接为“义符”,至于象形、指事、会意,都可据其原本形体推测其意义。自训话学产生以来,各家都把形训当作一种重要的训话方法。其次是声训。语言的音义同源词语的演变有着明显的语音线索,这一线索为我们提供了“因声求义”的可能性,因声求义也是各家公认的一种训话方法。“因声求义”也被称为“声训”或“音训”。最后是义训。白兆麟先生提出“引申推义”的方法。“引申推义”中的“推”的依据也是义,是本义或常用义,在此基础上才能推出新义来。而本文主要探讨声训法的发展里程并分析其利弊。
二
古代经常采用声训的方法,即用一个和本字同音或双声叠韵的字去解释本字,既注音又释义。对声训的使用,我们追溯古代,可以发现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开始运用。
《易·说卦》:“乾,健也;坤,顺也;坎,陷也;离,丽也;兑,说也。”这本著作就用一个叠韵或者同韵的字去解释另一个字。随后的《论语·颜渊》:“政者,正也。”用双声叠韵的字去解释另一字。班固的《白虎通义》里几乎全用声训。
汉代刘熙的《释名》是声训专著。这本书每条下都用声训。例如:《释名·释天》:“天,豫司兖冀以舌腹言之,天显也,在上高显也;青徐以舌头言之,天坦也,坦然高而远也。”《释名·释州国》:“楚,辛业。其地蛮多,而人性急,数有战争,相争相害,辛楚之祸也。”至此,声训在汉代已经广为流传,《说文》、《方言》、《尔雅》也都有所涉及。
清代学者创造性地建立了科学的音义关系的“因声求义”理论。王力先生在《中国语言学史》中说:“文字本来只是语言的代用品。文字如果脱离有声语言的关系,就失去文字的性质,但是古代的文字学家们并不懂得这个道理,仿佛文字是直接表示概念的;同一个概念必须有固定的写法。意符似乎是很重要的东西;一个字如果不是具备某种意符,仿佛就不能代表某种概念了。这种重形不重音的观点,控制着一千七百年的中国文学(从许慎时代到段玉裁、王念孙的时代)。直到段玉裁和王念孙,才冲破了这个藩篱。”①具有这种革命精神的有戴震,以及他的弟子段玉裁、王念孙。
开山人物当属戴震,他在《六书音韵表序》中说:“训诂音声,相为表里。”即是说意义是内容,声音是形式,因此他提出了考求词义应当突破字形的限制而“名从原声,以原其义”。沿着戴震的“缘声求义”理论,段玉裁建立了“同声必同部”的理论。他的主要著作是《说文解字注》,此书全面贯彻了戴震的“以声为义”的理论,他一方面重视形声字的声符,即吸收了右文说的合理内核,另一方面也着重考察了古音而不显形体,因此他在《广雅疏证序》中阐释了自己的观点说:“小学有形,有音,有义,三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二。有古形,有今形,有古音,有今音,有古义,有今义,六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五……圣人之制字,有义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学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义。”②王念孙声训方面的著作以《广雅疏证》为代表,他的最大贡献是“就古音以求古义,引申触类,不限形体”。清代这三个著名学者都仔细深刻地论述了音与义之间的相关性。
三
上文综观了“声训”法从先秦到清代的发展演变里程,并对它们各个阶段的学术思想都作了简要论述,以相关例子子加以证明。可以看到声训法对中国的训诂学和文字学等有着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的影响。
它的积极作用有以下几点。第一,追溯语源。刘熙在《释名》的自序中讲明了他写书的目的。他说:“夫名之于实各有义类。百姓曰称而不知其所以之意。故撰天地、阴阳、四时、邦国、都鄙、车服、表记,下级庶民应用之器,论叙指归,谓之《释名》,凡二十七篇。”主要开辟了一条词语训释和语言研究的新途径,这无疑是一大进步。
第二,探求本字。清代学者王引之在《经义述闻·自序》引其父王念孙说云:“训诂之旨,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之解,则诘屈为病矣。故毛公《诗传》多易假借之字而训以本字,已开改读之先。至康成笺《诗》注《礼》,屡云‘某读为某’,而假借之例大明。后人或病康成破字者,不知古字之多假借也。”可以通过用本字解释借字,用借字释本字,用本字的意义解释借字这三种常见现象来更好地理解通假。
第三,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先秦古汉语的词义。我国著名的哲学家荀子曾经这样表述:“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
但是,声训法并不能使用所有的语言现象,汉字的音义存在着一定联系,但不是所有的汉字音义上都有着固定的联系。语音和语音之间的组合也没有必然的联系,自然,出现音同或者音近的现象大部分纯属偶然性因素。所以,对于这一点,由现在的文献来看,他们并不是很清楚这一点,因而,在使用声训法的同时,许多人按照自己的主观臆断以偏概全因声求义,违反语言实际,强行使用声训的方法来附会它们之间的语义联系。如:“山”说文:“宣也,宣气散生万物。”《释名》:“产也,产生万物也。”如《释名·释亲属》:“姊,积也,犹日始出积时多而明也。”“妹,昧也,犹日始历时少而尚昧也。”到底孰是孰非,无人知晓。
理论都是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因而,对于古人的理论,我们应该持一种宽容的态度。无论声训的发展产生了多少弊端,毕竟在当时的文字学界,它的形成推进了训诂学的发展,也帮助了人们对古典文献的理解。因此,训诂词义要抓住语音的联系和文献的考证,缺少任何一项都会导致主观臆想和望文生义。
注释:
①王力.中国语言学史[M].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8:455.
②沈兼士.沈兼士学术论文集[M].中华书局.葛信益.啓功整理,1986:12:157.
参考文献:
[1]濮之珍.中国语言学史[M],上海古籍出版,1987.10.
[2]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上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7.
[3]许慎,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M].北京:中华书局影印,2004重印.
[4]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4.
[5]邵敬敏.现代汉语通论[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7.
在古代,人们经常使用三种训诂学方法。首先是形训。古人在造字之时,已经把这个字所表示的词的意义蕴含在字形之中,因而可以以形索义。汉字中大部分是形声字,形旁往往直接为“义符”,至于象形、指事、会意,都可据其原本形体推测其意义。自训话学产生以来,各家都把形训当作一种重要的训话方法。其次是声训。语言的音义同源词语的演变有着明显的语音线索,这一线索为我们提供了“因声求义”的可能性,因声求义也是各家公认的一种训话方法。“因声求义”也被称为“声训”或“音训”。最后是义训。白兆麟先生提出“引申推义”的方法。“引申推义”中的“推”的依据也是义,是本义或常用义,在此基础上才能推出新义来。而本文主要探讨声训法的发展里程并分析其利弊。
二
古代经常采用声训的方法,即用一个和本字同音或双声叠韵的字去解释本字,既注音又释义。对声训的使用,我们追溯古代,可以发现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开始运用。
《易·说卦》:“乾,健也;坤,顺也;坎,陷也;离,丽也;兑,说也。”这本著作就用一个叠韵或者同韵的字去解释另一个字。随后的《论语·颜渊》:“政者,正也。”用双声叠韵的字去解释另一字。班固的《白虎通义》里几乎全用声训。
汉代刘熙的《释名》是声训专著。这本书每条下都用声训。例如:《释名·释天》:“天,豫司兖冀以舌腹言之,天显也,在上高显也;青徐以舌头言之,天坦也,坦然高而远也。”《释名·释州国》:“楚,辛业。其地蛮多,而人性急,数有战争,相争相害,辛楚之祸也。”至此,声训在汉代已经广为流传,《说文》、《方言》、《尔雅》也都有所涉及。
清代学者创造性地建立了科学的音义关系的“因声求义”理论。王力先生在《中国语言学史》中说:“文字本来只是语言的代用品。文字如果脱离有声语言的关系,就失去文字的性质,但是古代的文字学家们并不懂得这个道理,仿佛文字是直接表示概念的;同一个概念必须有固定的写法。意符似乎是很重要的东西;一个字如果不是具备某种意符,仿佛就不能代表某种概念了。这种重形不重音的观点,控制着一千七百年的中国文学(从许慎时代到段玉裁、王念孙的时代)。直到段玉裁和王念孙,才冲破了这个藩篱。”①具有这种革命精神的有戴震,以及他的弟子段玉裁、王念孙。
开山人物当属戴震,他在《六书音韵表序》中说:“训诂音声,相为表里。”即是说意义是内容,声音是形式,因此他提出了考求词义应当突破字形的限制而“名从原声,以原其义”。沿着戴震的“缘声求义”理论,段玉裁建立了“同声必同部”的理论。他的主要著作是《说文解字注》,此书全面贯彻了戴震的“以声为义”的理论,他一方面重视形声字的声符,即吸收了右文说的合理内核,另一方面也着重考察了古音而不显形体,因此他在《广雅疏证序》中阐释了自己的观点说:“小学有形,有音,有义,三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二。有古形,有今形,有古音,有今音,有古义,有今义,六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五……圣人之制字,有义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学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义。”②王念孙声训方面的著作以《广雅疏证》为代表,他的最大贡献是“就古音以求古义,引申触类,不限形体”。清代这三个著名学者都仔细深刻地论述了音与义之间的相关性。
三
上文综观了“声训”法从先秦到清代的发展演变里程,并对它们各个阶段的学术思想都作了简要论述,以相关例子子加以证明。可以看到声训法对中国的训诂学和文字学等有着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的影响。
它的积极作用有以下几点。第一,追溯语源。刘熙在《释名》的自序中讲明了他写书的目的。他说:“夫名之于实各有义类。百姓曰称而不知其所以之意。故撰天地、阴阳、四时、邦国、都鄙、车服、表记,下级庶民应用之器,论叙指归,谓之《释名》,凡二十七篇。”主要开辟了一条词语训释和语言研究的新途径,这无疑是一大进步。
第二,探求本字。清代学者王引之在《经义述闻·自序》引其父王念孙说云:“训诂之旨,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之解,则诘屈为病矣。故毛公《诗传》多易假借之字而训以本字,已开改读之先。至康成笺《诗》注《礼》,屡云‘某读为某’,而假借之例大明。后人或病康成破字者,不知古字之多假借也。”可以通过用本字解释借字,用借字释本字,用本字的意义解释借字这三种常见现象来更好地理解通假。
第三,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先秦古汉语的词义。我国著名的哲学家荀子曾经这样表述:“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
但是,声训法并不能使用所有的语言现象,汉字的音义存在着一定联系,但不是所有的汉字音义上都有着固定的联系。语音和语音之间的组合也没有必然的联系,自然,出现音同或者音近的现象大部分纯属偶然性因素。所以,对于这一点,由现在的文献来看,他们并不是很清楚这一点,因而,在使用声训法的同时,许多人按照自己的主观臆断以偏概全因声求义,违反语言实际,强行使用声训的方法来附会它们之间的语义联系。如:“山”说文:“宣也,宣气散生万物。”《释名》:“产也,产生万物也。”如《释名·释亲属》:“姊,积也,犹日始出积时多而明也。”“妹,昧也,犹日始历时少而尚昧也。”到底孰是孰非,无人知晓。
理论都是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因而,对于古人的理论,我们应该持一种宽容的态度。无论声训的发展产生了多少弊端,毕竟在当时的文字学界,它的形成推进了训诂学的发展,也帮助了人们对古典文献的理解。因此,训诂词义要抓住语音的联系和文献的考证,缺少任何一项都会导致主观臆想和望文生义。
注释:
①王力.中国语言学史[M].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8:455.
②沈兼士.沈兼士学术论文集[M].中华书局.葛信益.啓功整理,1986:12:157.
参考文献:
[1]濮之珍.中国语言学史[M],上海古籍出版,1987.10.
[2]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上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7.
[3]许慎,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检字[M].北京:中华书局影印,2004重印.
[4]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4.
[5]邵敬敏.现代汉语通论[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