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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义务教育;贫困农村;问题;原因
〔中图分类号〕 G52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0)11(B)—0007—01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西部贫困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四方面。
辍学现象仍然存在
虽然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教师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适龄儿童和少年基本上都能够入学,但入学后的辍学现象仍然存在。
产生辍学现象的原因主要有四个。
学生入学的思想基础本来就不是很坚实的,许多学生入学是由于父母的意愿才进学校的。
学生和家长对上学的目的和“前途”认识不足、缺乏信心。许多学生家长和个别的老师,把接受义务教育和考大学必然地联系在一起,而对考大学,许多家长对考的过程和考上后的结果,又都缺乏信心。
外界的诱因使得许多学生过早步入了社会,开始了他们的谋生和为父母挣钱的生涯。这种现象在我国西部贫困农村地区是非常普遍的。尽管党和政府三令五申,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但每年从西部贫困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农村地区学校走出去而进入工厂的,却有许多的童工。
早婚现象是学生辍学的另外一个现实的原因。早婚现象在西部贫困农村地区是非常普遍的,这种现象和陋习愈演愈烈。家庭情况好的,早点给孩子说亲结婚,以便早点完成家长的任务;家庭情况差的,那就让孩子出去打工,早点挣钱娶媳妇。
有的学生家长忙于农活或经商,对子女的学习无暇过问或根本就不过问;有的父母外出打工,照顾不了孩子。而孩子离开家长,一切由自己做主,再加上受社会上一些消极因素的影响,不思进取混日子,久而久之,就发展为逃学了。
对《义务教育法》的意识比较淡薄
尽管在动员适龄儿童入学和控制辍学率上,各级政府和学校以及教师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做工作和被做工作的对象的《义务教育法》意识都是非常淡薄的。这种现象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法》的意识比较淡薄。一方面,乡村一级政府和组织很少宣传《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没有责任感和义务感;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和组织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违反《义务教育法》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我国西部贫困农村地区是很常见的。
学校依法“控辍”的工作做得不够,甚至学校自身也出现一些违反《义务教育法》的现象。在调查中发现,学校在“控辍”工作中,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好多工作并没有运用《义务教育法》这个法律的武器来做,而运用最多的是一些其他方法,因此,工作的力度就显得不够。
学生家长对《义务教育法》的意识非常淡薄。学生家长对《义务教育法》的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们对自己的孩子或监护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没有认识,甚至蛮横地剥夺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他们不知道利用《义务教育法》维护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于诸如学生随意辍学打工、学校随意开除学生等许多违反《义务教育法》的现象,很少有组织和个人来干预。
教育教学质量、效率较低
在我国西部贫困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偏低。一方面,图书资料匮乏,信息闭塞,教师继续教育效率低下,教学任务繁重,再加上自己疏于学习,影响到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因此,表现为教师知识结构老化,视野狭窄,理论素养贫乏,教育观念陈旧。
农村中小学因各方面条件相对较差,生活艰苦,比较难吸引高学历、高水平的教师去工作,师资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也较突出。许多教师把现在正在进行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为是搞运动,走形式,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基本不使用新课程的理念,仍然使用陈旧的评价理念和方法。
教师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
我国西部贫困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数量严重不足,同时,学科不配套,结构不合理。在教师非常缺的情况下,师范毕业生就业却出现困难。当然,“自主择业,不包分配”是一个大趋势,但这也给我国西部贫困农村地区的教师资源带来了许多困难。另一方面,教师的分布非常不合理,往县城扎堆的现象非常突出。刚毕业的学生想办法留县城,已经上班的教师也想尽办法往县城调。这样,县城学校的教师数量和偏远乡镇学校的教师在数量上就产生了很大差距。
〔中图分类号〕 G52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0)11(B)—0007—01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西部贫困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四方面。
辍学现象仍然存在
虽然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教师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适龄儿童和少年基本上都能够入学,但入学后的辍学现象仍然存在。
产生辍学现象的原因主要有四个。
学生入学的思想基础本来就不是很坚实的,许多学生入学是由于父母的意愿才进学校的。
学生和家长对上学的目的和“前途”认识不足、缺乏信心。许多学生家长和个别的老师,把接受义务教育和考大学必然地联系在一起,而对考大学,许多家长对考的过程和考上后的结果,又都缺乏信心。
外界的诱因使得许多学生过早步入了社会,开始了他们的谋生和为父母挣钱的生涯。这种现象在我国西部贫困农村地区是非常普遍的。尽管党和政府三令五申,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但每年从西部贫困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农村地区学校走出去而进入工厂的,却有许多的童工。
早婚现象是学生辍学的另外一个现实的原因。早婚现象在西部贫困农村地区是非常普遍的,这种现象和陋习愈演愈烈。家庭情况好的,早点给孩子说亲结婚,以便早点完成家长的任务;家庭情况差的,那就让孩子出去打工,早点挣钱娶媳妇。
有的学生家长忙于农活或经商,对子女的学习无暇过问或根本就不过问;有的父母外出打工,照顾不了孩子。而孩子离开家长,一切由自己做主,再加上受社会上一些消极因素的影响,不思进取混日子,久而久之,就发展为逃学了。
对《义务教育法》的意识比较淡薄
尽管在动员适龄儿童入学和控制辍学率上,各级政府和学校以及教师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做工作和被做工作的对象的《义务教育法》意识都是非常淡薄的。这种现象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法》的意识比较淡薄。一方面,乡村一级政府和组织很少宣传《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没有责任感和义务感;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和组织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违反《义务教育法》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我国西部贫困农村地区是很常见的。
学校依法“控辍”的工作做得不够,甚至学校自身也出现一些违反《义务教育法》的现象。在调查中发现,学校在“控辍”工作中,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好多工作并没有运用《义务教育法》这个法律的武器来做,而运用最多的是一些其他方法,因此,工作的力度就显得不够。
学生家长对《义务教育法》的意识非常淡薄。学生家长对《义务教育法》的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们对自己的孩子或监护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没有认识,甚至蛮横地剥夺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他们不知道利用《义务教育法》维护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于诸如学生随意辍学打工、学校随意开除学生等许多违反《义务教育法》的现象,很少有组织和个人来干预。
教育教学质量、效率较低
在我国西部贫困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偏低。一方面,图书资料匮乏,信息闭塞,教师继续教育效率低下,教学任务繁重,再加上自己疏于学习,影响到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因此,表现为教师知识结构老化,视野狭窄,理论素养贫乏,教育观念陈旧。
农村中小学因各方面条件相对较差,生活艰苦,比较难吸引高学历、高水平的教师去工作,师资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也较突出。许多教师把现在正在进行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为是搞运动,走形式,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基本不使用新课程的理念,仍然使用陈旧的评价理念和方法。
教师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
我国西部贫困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数量严重不足,同时,学科不配套,结构不合理。在教师非常缺的情况下,师范毕业生就业却出现困难。当然,“自主择业,不包分配”是一个大趋势,但这也给我国西部贫困农村地区的教师资源带来了许多困难。另一方面,教师的分布非常不合理,往县城扎堆的现象非常突出。刚毕业的学生想办法留县城,已经上班的教师也想尽办法往县城调。这样,县城学校的教师数量和偏远乡镇学校的教师在数量上就产生了很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