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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题目,许多家长可能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会。如为孩子买东西,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各种愿望……没错,需要的满足是幼儿快乐的源泉。但是,幼儿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他们不仅有物质需要,更有心理需要。一味满足幼儿的物质需要,只能使他们获得短暂的快乐,这还不算真正地尊重孩子。孩子虽小,但他们也有各种心理需要。如果这些需要得不到满足,就有可能出现行为偏差。比如,当孩子听到家长当着别人的面,批评自己“我们家孩子只知道吃,什么都不喜欢学”时,他就会感到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从而做出一些发泄情绪的行为。尊重幼儿,是教育的最基本的原则之一。由于没有遵循这个原则,我们的教育经常陷入恶性循环:不尊重孩子→孩子情绪不良→有意做出不良行为(进行挑衅或报复)→进一步不尊重孩子(惩罚)→孩子做出更加不良的行为。这种循环重复进行,使家庭教育出现了不少困惑和低效益。
尊重幼儿,必须从满足其心理需要做起。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分5个层次: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自尊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处于成长期的学龄前儿童,他们在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得到满足后,便开始追求自尊的需要。自尊的需要,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自尊心”。自尊的需要驱使儿童要向别人证明自己是环境中积极的一个成员,有能力和独特的价值,能为环境作出贡献,希望以自己的努力和能力获得他人的爱和尊重。相反,他们不愿意让别人说自己无能、不行、不好等。正像人的动机都产生于需要一样,孩子许多不良行为的背后,也不过是为了满足他们自尊的需要。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家长虽然很爱孩子,满足孩子的一切愿望,却由于没有满足自尊的需要,而遭到孩子抵触的原因。如果从一开始,家长就注意这点,尊重孩子,相信孩子,那么教育就容易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不尊重孩子的教育,就有可能收获不合作的果实,使得教育步履维艰,事倍功半。
因此,尊重孩子必须从满足其自尊的心理需要做起。除了善于肯定,不羞辱、奚落孩子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让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的自我意识也迅速发展起来。尤其是两三岁后,幼儿产生了明显的独立自主需要。他们愿意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甚至愿意帮助家长做一些事情,如扫地、择菜等。可是家长往往担心孩子做不好,剥夺了他们做事的机会,于是孩子经常会出现“反抗”。这就是人生的第一次“反抗期”。家长往往认为孩子还小,所以对孩子过度保护、无微不至。这种做法导致的弊端是多方面的,绝不足取。第一,剥夺主动做事的机会,容易使成人与幼儿之间的关系紧张,更严重的是,它掐掉了幼儿主动探索的萌芽,容易导致幼儿将来形成因循守旧的保守型人格,这种影响将是深远巨大而可怕的;第二,它容易养成孩子的依赖心理和自私心理;第三,由于剥夺了发展能力的机会,常常会导致孩子能力发展缓慢甚至低下;第四,孩子在做事的过程中才能体验自己能力、证明自己能力,由于这种机会被剥夺,常常会使他们自尊的需要无从满足。能力低下和自尊需要的不满足,足以导致孩子自信心的不足,这种后果更为严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不要担心幼儿不会做事或做不好事,让他们尝试着去做,帮着他们去做,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帮助他们证明自己的能力。
2.与孩子商量而不要指挥,与孩子交谈而不要训导。
中国的家长往往认为孩子弱小无能,习惯于把自己凌驾于孩子之上,用指挥和训导的方式和口吻与孩子交往。比如,家长常常会对孩子说:“今天该去学琴了,你别磨磨蹭蹭的啊!”“我出差时你如果表现不好,回来后就不带完全去吃麦当劳了。”试想,我们会以这种口吻与我们的朋友讲话吗?这其中是否暗含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势?孩子虽小,但他能从父母对待自己的方式和口吻里,感受到对自己的不尊重。孩子一旦感受到父母传达出的这种不尊重,他们就可能变得不合作,父子之战或母子之战便拉开了序幕。很多情况下,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冲突就这样产生了。此外,家长还常常习惯于用命令、数落、干涉、恐吓的口吻与孩子讲话,其效果可想而知。如何改变传统的育儿方式而实施民主的教育方法?很简单,把孩子当作一个有独立人格、有各种需要和有无限潜力的人,用对待朋友的方式对待他们。这样做了,孩子的表现一定会令你刮目相看。
3.让孩子自己作选择和决定,不强迫孩子做事。
独生子女家庭里,许多家长对孩子无微不至,事事包办代替。殊不知,这也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它暗含了对孩子能力的不信任。因此,每当此时,家长也一定会遭到孩子的反抗。孩子作选择和决定时,他能体验控制自己及环境的胜任感和能力感,自尊的需要也由此得到满足。因而,大到上什么幼儿园,小到买各种用品,都应让孩子参与。当然,家长的帮助和引导必不可少。也只有这样,孩子的自立性和独立人格才能渐渐培养起来。
尊重孩子最大的“实惠”在于能培养出孩子的自尊自信。心理学研究表明,自尊自信的人往往情绪积极乐观,行为主动积极。反之,则消极悲观,畏缩不前。自尊自信往往被列为心理健康的首要标准。当前所提倡的主体性教育,其核心就是培养自尊自信的孩子。当孩子的自尊需要得到满足以后,他才可能产生自尊自信的品质。幼儿感到自己有能力做好事情、有胜任感又为他人所接纳时,他才有心理能量去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因此,尊重孩子是一个很重要的教育理念,其背后蕴藏着心理学原理。
尊重幼儿,必须从满足其心理需要做起。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分5个层次: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自尊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处于成长期的学龄前儿童,他们在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得到满足后,便开始追求自尊的需要。自尊的需要,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自尊心”。自尊的需要驱使儿童要向别人证明自己是环境中积极的一个成员,有能力和独特的价值,能为环境作出贡献,希望以自己的努力和能力获得他人的爱和尊重。相反,他们不愿意让别人说自己无能、不行、不好等。正像人的动机都产生于需要一样,孩子许多不良行为的背后,也不过是为了满足他们自尊的需要。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家长虽然很爱孩子,满足孩子的一切愿望,却由于没有满足自尊的需要,而遭到孩子抵触的原因。如果从一开始,家长就注意这点,尊重孩子,相信孩子,那么教育就容易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不尊重孩子的教育,就有可能收获不合作的果实,使得教育步履维艰,事倍功半。
因此,尊重孩子必须从满足其自尊的心理需要做起。除了善于肯定,不羞辱、奚落孩子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让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的自我意识也迅速发展起来。尤其是两三岁后,幼儿产生了明显的独立自主需要。他们愿意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甚至愿意帮助家长做一些事情,如扫地、择菜等。可是家长往往担心孩子做不好,剥夺了他们做事的机会,于是孩子经常会出现“反抗”。这就是人生的第一次“反抗期”。家长往往认为孩子还小,所以对孩子过度保护、无微不至。这种做法导致的弊端是多方面的,绝不足取。第一,剥夺主动做事的机会,容易使成人与幼儿之间的关系紧张,更严重的是,它掐掉了幼儿主动探索的萌芽,容易导致幼儿将来形成因循守旧的保守型人格,这种影响将是深远巨大而可怕的;第二,它容易养成孩子的依赖心理和自私心理;第三,由于剥夺了发展能力的机会,常常会导致孩子能力发展缓慢甚至低下;第四,孩子在做事的过程中才能体验自己能力、证明自己能力,由于这种机会被剥夺,常常会使他们自尊的需要无从满足。能力低下和自尊需要的不满足,足以导致孩子自信心的不足,这种后果更为严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不要担心幼儿不会做事或做不好事,让他们尝试着去做,帮着他们去做,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帮助他们证明自己的能力。
2.与孩子商量而不要指挥,与孩子交谈而不要训导。
中国的家长往往认为孩子弱小无能,习惯于把自己凌驾于孩子之上,用指挥和训导的方式和口吻与孩子交往。比如,家长常常会对孩子说:“今天该去学琴了,你别磨磨蹭蹭的啊!”“我出差时你如果表现不好,回来后就不带完全去吃麦当劳了。”试想,我们会以这种口吻与我们的朋友讲话吗?这其中是否暗含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势?孩子虽小,但他能从父母对待自己的方式和口吻里,感受到对自己的不尊重。孩子一旦感受到父母传达出的这种不尊重,他们就可能变得不合作,父子之战或母子之战便拉开了序幕。很多情况下,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冲突就这样产生了。此外,家长还常常习惯于用命令、数落、干涉、恐吓的口吻与孩子讲话,其效果可想而知。如何改变传统的育儿方式而实施民主的教育方法?很简单,把孩子当作一个有独立人格、有各种需要和有无限潜力的人,用对待朋友的方式对待他们。这样做了,孩子的表现一定会令你刮目相看。
3.让孩子自己作选择和决定,不强迫孩子做事。
独生子女家庭里,许多家长对孩子无微不至,事事包办代替。殊不知,这也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它暗含了对孩子能力的不信任。因此,每当此时,家长也一定会遭到孩子的反抗。孩子作选择和决定时,他能体验控制自己及环境的胜任感和能力感,自尊的需要也由此得到满足。因而,大到上什么幼儿园,小到买各种用品,都应让孩子参与。当然,家长的帮助和引导必不可少。也只有这样,孩子的自立性和独立人格才能渐渐培养起来。
尊重孩子最大的“实惠”在于能培养出孩子的自尊自信。心理学研究表明,自尊自信的人往往情绪积极乐观,行为主动积极。反之,则消极悲观,畏缩不前。自尊自信往往被列为心理健康的首要标准。当前所提倡的主体性教育,其核心就是培养自尊自信的孩子。当孩子的自尊需要得到满足以后,他才可能产生自尊自信的品质。幼儿感到自己有能力做好事情、有胜任感又为他人所接纳时,他才有心理能量去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因此,尊重孩子是一个很重要的教育理念,其背后蕴藏着心理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