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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全性是用电设备首要考虑的因素,在建筑施工前期就要做好电气施工方面的防范措施,最主要关注的是对施工现场的控制,在施工现场建筑电气安装技术人员要时刻配合土建施工人员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保证用电设备做好漏电保护措施,不出现较大疏漏。本文笔者将对建筑电气施工中的漏电保护措施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用电设备;电气施工;漏电保护
中图分类号:TM24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引言
作为建筑工程中的一部分,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过程要与总工程的施工相协调,应服务于总工程,负责电气安装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服从总承包施工单位的安排。土建施工单位在对各方面进行规划管理时应统筹兼备的将电气安装纳入其中。两个单位之间应做好密切配合工作,如果合作过程中出现丝毫问题引起漏电保护措施方面的漏洞,可能会导致施工单位的损失,严重的话会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因此为了保证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电气安装技术人员充分了解电气安装的工序和相关的配套设备,灵活掌握其中的细节过程。
2. 接地和接零保护
2.1 接地和接零保护的选择
进行接地和接零方式选择时,要考虑的因素是现场的供电方式,根据供电方式的不同有三种情况。
(1)在低压电网中,如果供电变压器中的中性点不是直接连接在地上,则电力装置采用低压接地保护方式。
(2)在低压电网中,如果供电变压器中的中性点直接连接在地上,则电力装置采用低压接零保护方式。在三相四线制TN—C 电网中对于中性点直接连接在地上的方式,当在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漏电时,为了能够减小对地低压,应做保护中性PEN重复接地。中性线中断会引起触动危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应采取措施保护中性线截面减轻这种危险。
三相四线制TN—C系统的介绍:此系统采用中性点直接连接地面,另一端连接着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此连接方式即为保护接零。当碰壳故障出现时,单相短路电流的产生会引起该用电设备的短路保护装置立即发生作用,在可忽略的时间内该故障设备的电路即被切断,扼杀了发生触电危险的可能,相比于用电设备外壳采用接地保护的TT系统,TN—C系统防漏电保护方式效果更好。但是此系统也有其不足之处,在中性线路发生短路时,会使短路点下侧所有连接在中性线的用电设备的外壳带电,这反而增加了发生触电危险的可能。
(3)在低压电网中,如果使用专用变压器进行供电时,电力装置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保护接零系统,在此系统中中性点直接连接地面,同时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专用保护零线紧密安全的连接在一起,确保做到无疏漏。专用保护零线要从特定的地方接引出,可从箱式变压器的零线或者工作接地线引出,还可以从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一侧的零线连接出来。
本工程是采用专用变压器进行供电的,因此选择的是三相五线制TN—S保护接零系统。此系统的保护线和中性线是分别设置的,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地线相连接。TN—S保护接零系统是在TN—C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的,因此具备了TN—C系统的所有优点,同时由于其巧妙的将保护线和中性线分开设置,避免了由上所述TN—C系统中的缺点,降低了发生短路时出现触动危险的可能。
2.2 接地和接零保护的原则
(1)保护接地原则:在低压电网中,如果供电变压器中的中性点不是直接连接在地上,此时正常情况下各种用电设备的不带电的金属外露部分和供电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采取接地方式,包括用电设备的传动装置、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储油罐的外壳、电力设备的外壳及支架、操作平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等等。
(2)保护接零原则:在低压电网中,如果供电变压器中的中性点直接连接在地上或者使用专用變压器进行供电时,正常情况下各种用电设备的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包括用电设备的传动部分、各种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恶劣环境下必须采用保护接零的电气设备等等。
(3)注意事项:在进行保护零线的设置时,应单独进行零线的敷设,不允许零线兼做他用,不允许对保护零线增设开关或熔断器。当施工用电与外电线路共同使用同一个供电系统时,根据当地供电公司的相关要求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接地或者保护接零。在低压电网中,当出现共同使用一个发电机、一个变压器或者一条母线进行供电的情况时,应避免同时采用接地保护和接零保护。当用电设备的生产厂家对用地设备有关于接地和接零方面的具体规定时,应按照厂家规定做好相应的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3. 工程实例
本工程为某一集团建筑施工项目,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规模、实际的施工情况、工程所处地质环境的情况以及用电设备的具体操作维护情况,为了保证用电安全,避免触动事故发生,经过综合考虑本工程对于用电设备采取了接地保护、接零保护以及三级漏电保护三种保护方式。
接地保护方式为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接地体连接在一起,这样即使在设备的绝缘体损坏之后使金属外壳带电,接地保护方式可以将电流引导到接地体,避免工作人员因接触带电外壳导致触电事故。接零保护方式与接地保护方式类似,不过用地设备金属外壳连接的对象是供电变压器的中性点,其原理与接地保护相同,同样能起到用电保护作用。漏电保护则是直接针对有致命危险的触动可能,通过提供间接的接触保护防止人身遭受触电危险。
4. 三级保护漏电
在本工程中,对于施工现场的所用用电设备,除了依据相应的原则进行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外,还在施工现场采用了三级漏电保护,即在用电设备负荷载的首端处增设一个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与供电系统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而三级漏电保护的采用能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而且对于漏电保护的灵敏度和可靠性有很大的提高作用,在切断电路以防止触电危险时可使停电范围局限在很小的空间内,不仅提高了用电安全性,而且使施工现场的停电损失最小化。漏电保护器的工作原理为下图所示。
4.1 三级漏电保护的选择原则
漏电保护器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数值上有着相应的规定,对每一级漏电保护都有其不同的漏电保护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级漏电保护末端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An1应不大于30 mA,一级末端保护即为就地用地负荷保护;二级漏电保护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An2应大于1.5倍的IAn1,二级保护即为干线或分支线保护;三级漏电保护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an3应大致为300 mA。
4.2 额定动作时间在漏电保护器中的设置
根据漏电保护器的相关规程规定,相邻级别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时间的级差应为0.2s。设置在末端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能快速的进行动作反应,二级保护其时间可延长至0.2s,至于三级保护,其时间更长,可延长至0.4s。另一种额定动作时间的设置方式可利用漏电保护器反时限延时特性,在此特性下,相应于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可增加0.1s的动作时间,而三级保护应增加0.2s的动作时间。本工程根据用电特点采用前者的动作时间设置,一级为0.08s,二级和三级相应的增加0.2s。
5. 结语
在建筑施工现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规模、实际的施工情况、工程所处地质环境的情况以及用电设备的具体操作维护情况,对用电设备进行接地保护、接零保护以及三级漏电保护的设置,科学合理的依据具体情况选择接地保护或者接零保护的其中一种,在配以三级漏电保护进行辅助保护,提高防触电保护能力。合理的对这三种进行选择和应用能够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很大的提高作用,务必做到最大程度的降低人身触电危险,切实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最终安全顺利的完成工程项目。
参考文献:
[1]杜春雨. 建筑施工中必须重视漏电保护器的应用[J]. 科技致富向导. 2010(26)
[2]谢恩来. 建筑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器使用的探讨[J].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09(04)
[3]许景丽. 建筑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J]. 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 2009(06)
关键词:用电设备;电气施工;漏电保护
中图分类号:TM24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引言
作为建筑工程中的一部分,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过程要与总工程的施工相协调,应服务于总工程,负责电气安装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服从总承包施工单位的安排。土建施工单位在对各方面进行规划管理时应统筹兼备的将电气安装纳入其中。两个单位之间应做好密切配合工作,如果合作过程中出现丝毫问题引起漏电保护措施方面的漏洞,可能会导致施工单位的损失,严重的话会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因此为了保证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电气安装技术人员充分了解电气安装的工序和相关的配套设备,灵活掌握其中的细节过程。
2. 接地和接零保护
2.1 接地和接零保护的选择
进行接地和接零方式选择时,要考虑的因素是现场的供电方式,根据供电方式的不同有三种情况。
(1)在低压电网中,如果供电变压器中的中性点不是直接连接在地上,则电力装置采用低压接地保护方式。
(2)在低压电网中,如果供电变压器中的中性点直接连接在地上,则电力装置采用低压接零保护方式。在三相四线制TN—C 电网中对于中性点直接连接在地上的方式,当在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漏电时,为了能够减小对地低压,应做保护中性PEN重复接地。中性线中断会引起触动危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应采取措施保护中性线截面减轻这种危险。
三相四线制TN—C系统的介绍:此系统采用中性点直接连接地面,另一端连接着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此连接方式即为保护接零。当碰壳故障出现时,单相短路电流的产生会引起该用电设备的短路保护装置立即发生作用,在可忽略的时间内该故障设备的电路即被切断,扼杀了发生触电危险的可能,相比于用电设备外壳采用接地保护的TT系统,TN—C系统防漏电保护方式效果更好。但是此系统也有其不足之处,在中性线路发生短路时,会使短路点下侧所有连接在中性线的用电设备的外壳带电,这反而增加了发生触电危险的可能。
(3)在低压电网中,如果使用专用变压器进行供电时,电力装置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保护接零系统,在此系统中中性点直接连接地面,同时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专用保护零线紧密安全的连接在一起,确保做到无疏漏。专用保护零线要从特定的地方接引出,可从箱式变压器的零线或者工作接地线引出,还可以从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一侧的零线连接出来。
本工程是采用专用变压器进行供电的,因此选择的是三相五线制TN—S保护接零系统。此系统的保护线和中性线是分别设置的,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地线相连接。TN—S保护接零系统是在TN—C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的,因此具备了TN—C系统的所有优点,同时由于其巧妙的将保护线和中性线分开设置,避免了由上所述TN—C系统中的缺点,降低了发生短路时出现触动危险的可能。
2.2 接地和接零保护的原则
(1)保护接地原则:在低压电网中,如果供电变压器中的中性点不是直接连接在地上,此时正常情况下各种用电设备的不带电的金属外露部分和供电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采取接地方式,包括用电设备的传动装置、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储油罐的外壳、电力设备的外壳及支架、操作平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等等。
(2)保护接零原则:在低压电网中,如果供电变压器中的中性点直接连接在地上或者使用专用變压器进行供电时,正常情况下各种用电设备的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包括用电设备的传动部分、各种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恶劣环境下必须采用保护接零的电气设备等等。
(3)注意事项:在进行保护零线的设置时,应单独进行零线的敷设,不允许零线兼做他用,不允许对保护零线增设开关或熔断器。当施工用电与外电线路共同使用同一个供电系统时,根据当地供电公司的相关要求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接地或者保护接零。在低压电网中,当出现共同使用一个发电机、一个变压器或者一条母线进行供电的情况时,应避免同时采用接地保护和接零保护。当用电设备的生产厂家对用地设备有关于接地和接零方面的具体规定时,应按照厂家规定做好相应的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3. 工程实例
本工程为某一集团建筑施工项目,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规模、实际的施工情况、工程所处地质环境的情况以及用电设备的具体操作维护情况,为了保证用电安全,避免触动事故发生,经过综合考虑本工程对于用电设备采取了接地保护、接零保护以及三级漏电保护三种保护方式。
接地保护方式为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接地体连接在一起,这样即使在设备的绝缘体损坏之后使金属外壳带电,接地保护方式可以将电流引导到接地体,避免工作人员因接触带电外壳导致触电事故。接零保护方式与接地保护方式类似,不过用地设备金属外壳连接的对象是供电变压器的中性点,其原理与接地保护相同,同样能起到用电保护作用。漏电保护则是直接针对有致命危险的触动可能,通过提供间接的接触保护防止人身遭受触电危险。
4. 三级保护漏电
在本工程中,对于施工现场的所用用电设备,除了依据相应的原则进行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外,还在施工现场采用了三级漏电保护,即在用电设备负荷载的首端处增设一个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与供电系统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而三级漏电保护的采用能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而且对于漏电保护的灵敏度和可靠性有很大的提高作用,在切断电路以防止触电危险时可使停电范围局限在很小的空间内,不仅提高了用电安全性,而且使施工现场的停电损失最小化。漏电保护器的工作原理为下图所示。
4.1 三级漏电保护的选择原则
漏电保护器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数值上有着相应的规定,对每一级漏电保护都有其不同的漏电保护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级漏电保护末端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An1应不大于30 mA,一级末端保护即为就地用地负荷保护;二级漏电保护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An2应大于1.5倍的IAn1,二级保护即为干线或分支线保护;三级漏电保护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an3应大致为300 mA。
4.2 额定动作时间在漏电保护器中的设置
根据漏电保护器的相关规程规定,相邻级别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时间的级差应为0.2s。设置在末端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能快速的进行动作反应,二级保护其时间可延长至0.2s,至于三级保护,其时间更长,可延长至0.4s。另一种额定动作时间的设置方式可利用漏电保护器反时限延时特性,在此特性下,相应于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可增加0.1s的动作时间,而三级保护应增加0.2s的动作时间。本工程根据用电特点采用前者的动作时间设置,一级为0.08s,二级和三级相应的增加0.2s。
5. 结语
在建筑施工现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规模、实际的施工情况、工程所处地质环境的情况以及用电设备的具体操作维护情况,对用电设备进行接地保护、接零保护以及三级漏电保护的设置,科学合理的依据具体情况选择接地保护或者接零保护的其中一种,在配以三级漏电保护进行辅助保护,提高防触电保护能力。合理的对这三种进行选择和应用能够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很大的提高作用,务必做到最大程度的降低人身触电危险,切实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最终安全顺利的完成工程项目。
参考文献:
[1]杜春雨. 建筑施工中必须重视漏电保护器的应用[J]. 科技致富向导. 2010(26)
[2]谢恩来. 建筑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器使用的探讨[J].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09(04)
[3]许景丽. 建筑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J]. 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 2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