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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经济学基本原理出发,重申股权分置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股市存在的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和主体缺失的制度性缺陷问题,认为合理对价支付比例的确定应该遵循政策中性原理,并根据套利理论推导出市场均衡条件下的对价公式,对46家试点公司和进入全面股改后推出的前两批72家公司的对价方案进行剖析,认为部分公司对价支付比例存在不合理的原因是方案确定的原则存在片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