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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 探讨沐舒坦在小儿支原体肺炎辅助治疗中的临床应用价值。方法 选取我院儿科相关确诊的病例进行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进行临床研究对比;分析其治疗结果,记录两组的有效率和不良反应及治疗前后两组的呼吸频率、氧饱和度等指标。结果 两组结果对比显示;治疗组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且治疗组的组的呼吸频率、氧饱和度等指标优于对照组。结论 治疗组采用的沐舒坦在治疗小儿支原体肺炎的临床疗效显著,值得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小儿支原体肺炎;沐舒坦;必嗽平
中图分类号:R739.8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0515(2013)11-075-02
小儿肺炎是一种常见的儿科呼吸系统疾病,主要占儿科住院率的20%~68%[1],且该病发病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小儿是支原体肺炎的高发人群,因小儿生理特征原因对进入气管的病原菌清除力弱,痰液很难排出,为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的生长提供了环境[2]。小儿支原体肺炎的治疗在吸氧、解痉、祛痰、营养支持治疗基础上的抗感染治疗是关键。祛痰治疗也很重要,如果患儿的痰液不能排除,将导致病情的恶化,影响抗感染治疗的效果[3]。通过分析我院呼吸科收治的确诊的小儿支原体肺炎患儿,探究沐舒坦在小儿支原体肺炎祛痰的辅助治疗中的临床应用价值。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治我院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我院儿科收治的90例确诊的小儿支原体肺炎急性期患儿,其中男72例,女18例,年龄分布为半岁~10岁,平均年龄3.5±1.0岁,病程有2天~3月。90例患儿血常规发现白细胞计数显著升高、84例患儿胸片发现肺部有不同程度的阴影;大多数患儿有发热、呼吸急促、咳嗽、咳浓稠痰、肺部湿罗音、口唇发绀、鼻翼煽动、氧饱和度下降等症状和体征。所有患儿肝肾功能较好,无药物过敏史。
1.2 方法
1.2.1分组治疗方法
将我院收治的90例患儿随机分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45例。两组患儿均给予相同的吸氧、营养、解痉、抗感染等对症支持治疗的基础上,对照组口服必嗽平祛痰 4mg/次,3次/d,连续10天;治疗组静脉注射沐舒坦,年龄小于2岁的患儿7.5 mg+5%葡萄糖溶液100ml,静脉滴注,1次/d,连续7天;年龄大于2岁的患儿15 mg+5%葡萄糖溶液100ml,静脉滴注,1次/d,连续7天[4]。
1.2.2观察指标和统计学检验
治疗结束后,记录两组的有效率,治疗前后两组的呼吸频率、氧饱和度等指标、同时记录药物的不良反应。根据WHO指定的疗效评价判定标准进行评价。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明显缓解或消失,呼吸功能恢复;有效:症状体征减轻,呼吸功能改善;无效:症状体征无改善或加重,呼吸功能无改善或恶化。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数×100%[5]。并进行t检验和卡方的统计学检验,P<0.05为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两组的人数、性别、年龄、病程、临床表现等经调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两组呼吸频率和氧饱和度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治疗组的氧饱和度显著高于治疗组(χ2=5.899,P<0.05);治疗组呼吸频率低于对照组(t=5.211,P<0.05);治疗组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χ2=5.001,P<0.05)(详见表1和2)。
关键词:小儿支原体肺炎;沐舒坦;必嗽平
中图分类号:R739.8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0515(2013)11-075-02
小儿肺炎是一种常见的儿科呼吸系统疾病,主要占儿科住院率的20%~68%[1],且该病发病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小儿是支原体肺炎的高发人群,因小儿生理特征原因对进入气管的病原菌清除力弱,痰液很难排出,为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的生长提供了环境[2]。小儿支原体肺炎的治疗在吸氧、解痉、祛痰、营养支持治疗基础上的抗感染治疗是关键。祛痰治疗也很重要,如果患儿的痰液不能排除,将导致病情的恶化,影响抗感染治疗的效果[3]。通过分析我院呼吸科收治的确诊的小儿支原体肺炎患儿,探究沐舒坦在小儿支原体肺炎祛痰的辅助治疗中的临床应用价值。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治我院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我院儿科收治的90例确诊的小儿支原体肺炎急性期患儿,其中男72例,女18例,年龄分布为半岁~10岁,平均年龄3.5±1.0岁,病程有2天~3月。90例患儿血常规发现白细胞计数显著升高、84例患儿胸片发现肺部有不同程度的阴影;大多数患儿有发热、呼吸急促、咳嗽、咳浓稠痰、肺部湿罗音、口唇发绀、鼻翼煽动、氧饱和度下降等症状和体征。所有患儿肝肾功能较好,无药物过敏史。
1.2 方法
1.2.1分组治疗方法
将我院收治的90例患儿随机分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45例。两组患儿均给予相同的吸氧、营养、解痉、抗感染等对症支持治疗的基础上,对照组口服必嗽平祛痰 4mg/次,3次/d,连续10天;治疗组静脉注射沐舒坦,年龄小于2岁的患儿7.5 mg+5%葡萄糖溶液100ml,静脉滴注,1次/d,连续7天;年龄大于2岁的患儿15 mg+5%葡萄糖溶液100ml,静脉滴注,1次/d,连续7天[4]。
1.2.2观察指标和统计学检验
治疗结束后,记录两组的有效率,治疗前后两组的呼吸频率、氧饱和度等指标、同时记录药物的不良反应。根据WHO指定的疗效评价判定标准进行评价。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明显缓解或消失,呼吸功能恢复;有效:症状体征减轻,呼吸功能改善;无效:症状体征无改善或加重,呼吸功能无改善或恶化。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数×100%[5]。并进行t检验和卡方的统计学检验,P<0.05为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两组的人数、性别、年龄、病程、临床表现等经调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两组呼吸频率和氧饱和度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治疗组的氧饱和度显著高于治疗组(χ2=5.899,P<0.05);治疗组呼吸频率低于对照组(t=5.211,P<0.05);治疗组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χ2=5.001,P<0.05)(详见表1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