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校在校园伤害索赔案中的民事责任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xw1983120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校园伤害案件时有发生,在这样的案件中,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到底要承担多少责任?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了校园伤害索赔案中民事责任的承担:一、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二、学校和学生家长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三、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
  关键词校园伤害 索赔 民事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109-01
  
  近年来,发生在校园内的学生伤害案件日益增多,要求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做法也屡见不鲜。由于我国法律尚无明确规定,致使这一法律问题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一些学校由于对法律不甚了解,为了避免学生家长无休止的纠缠,对学生家长提出的赔偿要求一味迁就。在此,我们有必要对学校承担责任的依据、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等问题作一番探究。
  一、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9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此意见规定了学校如有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确立了学校的赔偿责任。在学校中的未成年学生受到伤害时,学校如有过错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这里的适当赔偿的规定既考虑到学校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的损害承担责任,又考虑到学校承担责任的能力和职责。
  二、学校和学生家长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这告诉我们,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9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由此可见,司法解释的本意是通过过错责任归责原则,限制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在学校伤害事件中,学生的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因为,法定监护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保护、教育的权利义务,对他们的一切行为应给予足够的注意。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不法侵害他人的行为,则足见法定监护人未尽其教育监督以的注意义务,应由其对此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在伤害事件中的责任是过错责任,具体地说,学校伤害事件中,如学生侵犯他人的权益时,学生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按无过错归责原则承担责任,如学校同时亦有过错,学校应按过错责任承担责任,对学校和学生父母承担责任的多少,则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
  三、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
  (一)对学生的适用范围
  最高法院的意见第159条,仅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内受到伤害或造成他人损害的,如单位有过错,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并未就限制行为能力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学生在校内受到伤害或致人损害,学校应否承担责任作出规定。我认为,基于过错责任,如果限制行为能力的学生受到伤害或致人损害,学校有过错的,也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需要说明的是,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对学校过错的认定上应有所区别。
  (二)时间的适用范围
  一般应以学生在学校生活、学习期间为界定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标准。不管是在课堂教学,还是在课间活动、游戏过程中,学校如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寄宿式的学校中,学校还应对在就餐时间、休息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承担民事责任。在脱离学校监管期间,如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事故,学校不应承担民事责任。但在实行接、送制的幼儿园或小学,如在接、送学生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则应以实际情况确定学校的责任。
  (三)空间的适用范围
  一般情形下,学校应当对发生在校园内的学生伤害事故,依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在某些特殊场合,即使事故发生在学校之外,学校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如学校组织学生去外出实习、参观,由于学校组织管教不力,致使学生在外发生人身损害,则学校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王利明.民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孙杰,韩勇.校园伤害索赔案之归责原则.法律适用.2004(7).
  [3]韩峰.如何认定学生人身损害案中之民事责任.调查与研究.2003(11).
  [4]徐孟勇,孙奇杰.校园伤害索赔案例评析.人民法院报.2002(8).
其他文献
经历过去任职的企业或者是笔者咨询服务过的企业,发现一些新成立的公司(企业),由于企业主不懂管理,也不会用人,出现公司管理混乱无序,内部管理关系乱成一锅粥,外部公关环境也
期刊
研究分析后腹腔镜肾上腺肿瘤切除术的临床价值。方法选取我院2014年10月-2015年10月期间收治的肾上腺肿瘤患者88例,采取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成研究组(n=44)和参照组(n=44)。对研究
目的:研究耳鼻喉科手术后的各种并发症危险因素.方法:选取入院治疗的耳鼻喉科手术患者100例,将其随机的进行分组,探讨耳鼻喉科手术 患者在术后可能产生的各种并发症危险因素.
目的:分析研究西药房药品合理分类及药品监管制度的应用.方法:将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期间西药房购药患者200例作为对照组,另将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期间的西药房购药患者200
目的:探讨不同手术方法治疗创伤性脾破裂的疗效观察。方法将我院2014年11月至20l5年11月创伤性脾破裂患者84例分为两组: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患者采用脾动脉栓塞术,对照组采用
全球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科技经济全球化的普及,使技术和贸易竞争日趋激化,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重要性越加突显,同时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活动越来越严重,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也越来
目的:分析纤维支气管镜治疗ICU严重肺部感染患者的应用价值.方法:选取选取所在医院ICU2014年9月-2016年10月68例严重肺部感染患者,随机分组,对照组给予常规疗法,观察组患者给
创造性思维是一种思维形式,是指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根据自己的目标展示出来的一种主动的、独创的、富有新颖特点的思维方式,它是在原有经验和知识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性和突破
“感谢朋友们关心和支持,香港手术顺利,我已回京住院进一步治疗。无论经历多大磨难,推动人类进步的梦想永不改变,望着窗外的雾,承受着病痛的折磨,更深刻感到‘See计划’一年
在初中阶段的学习中,语文占据非常大的比重.而朗读或背诵名篇经典、名家大作看似耗时长、略显笨拙,实则是学生理解名篇最好的途径.本文通过阐述经典诵读在对于学生学好初中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