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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则与村规民约有关的新闻引发热议。“按照我们村的村规民约,不给3.6万元,就是不准走,也不给公安带走。”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蒙村镇桂枝村的20位村民,因阻碍执行公务被行政拘留,其中罗某旗等7人还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事后,当地警方发出提醒:村规民约不是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它不能违法,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的界线,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2018年4月4日澎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