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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法》课程是教育部确定的经济类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是许多专业重点选修课程,应用于教学大纲、教学实践,要求教学模式与时俱进。该课程不断创新改变、完善,已有较好成果,但仍需不断加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经济类人才的要求也逐渐提高,这也就引起越来越多的院校培养综合性经济人才的热潮。要想使学校所培养的人才,能够尽早的适应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就必须对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模式进行创新改革。本文主要介绍了中职经济法课程教学创新教学模式。
【关键词】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06-0250-02
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对于经济类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满足社会对于经济类人才的要求,中职院校立足于社会的发展和院校自身的建设,对于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对于培养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新型经济人才达成了共识,但是对于贯彻、落实这一教学目标,是经济与法律既保留自身特点,又能相互融合,同时又能让学生准确把握内涵的具体举措上,仍处于探索阶段。
1.中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创新的必要性
1.1经济法自身特点的要求
经济是随着时代不断变化发展,这也就决定了经济法有着变化的特点,经济法的定立、改善、废除都会比较频繁。我国现有的经济法律都是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变化发展过程中不断被修正,并将继续完善下去。法律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因此经济法必须要进行改革和创新。
1.2迎合学生的需要
21世纪的学生大多都是90后,这一时期的学生有着思维活跃、善于打破传统的鲜明时代特点。如果仍然按着传统的模式进行教学,就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因此,学校进行经济法课程的设置上,要融入时代元素,这样才能迎合学生的需要,让学生有更高的热情投入到经济法的学习中去。这样看来,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势在必行。
2.中职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现状
2.1教材单一,内容陈旧
现在市场上的经济法教材非常之多,课程的安排、内容的设计良莠不齐。而且,许多课程的内容设计也只是单纯的停留在理论性的知识上,没有配合说明的案例分析。此外,很多教材的出版商也只是看中商业利益,对教材的质量要求很低,这就使得部分教材的质量大打折扣,导致前后的知识点衔接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除此之外,许多教材出版时间较早,教材内容过于陈旧,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
2.2落后的教学模式
先进的教学模式是教学质量的保。然而,现在大多学校还是停留在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模式至中,导致学生老师之间缺少沟通交流,学生对于经济法问题的思考也只是围绕老师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思维,也无法使学生对于经济法提起学习的兴趣。
2.3理论与实践脱轨
经济法源自于社会实践,并最终指导社会的实践。由此可以看出,经济法的学习必须强调实践性。然而,经调查研究发现,目前许多院校对于经济法的教学,在很大程度仍然停留在应试教育的层面上,这种教学方法虽然可以让学生建立起知识结构框架,但其弊端也非常明显,不仅会导致学生单纯背记理论知识,而无法理解知识的真正内涵,而且还会使得学生进入工作岗位上将会无法真正适应社会的发展,最终被淘汰出局。因此,中职院校必须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起来。
2.4考核方式过于单一
现阶段的中职院校考核大部分停留在纯理论考核,这样的考核方式比较单一,不能体现出学生的综合素质。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需要学生不断实践总结,而这样的考核方式又让很多学生为考试而考试,使其综合素质得不到很好地发展。评价方式大都是闭卷书面考试,考试内容以概念、知识点的记忆等为主,能真正反映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的案例分析等应用性题目相对不足,出现了学生依赖高强度记忆就能拿高分的现象。实践证明,这种要以死记硬背来应考的评价方式偶然性很大,难以反映学生真实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3.中职经济法课堂创新教学模式的具体举措
3.1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经济法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门学科,课堂上的知识都是与现实社会息息相关的。因此,学校对于经济法的教学不能只把教学放在课堂上,而是要走出课堂,让学生在实践中感悟知识,利用知识指导自己的实际。所以,学校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联合进企业、政府、公共事业单位,为学生提供一个实习场所,从而让学生在真实而具体的工作环境中,加强对知识点的理解,并提高了自己的实践经验。
3.2转变教学模式
要实现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创新,就必须转变传统的教学中“填鸭式”的教学方式,那样的方式只会限制学生的思维,无法实现学生的自主学习,而且也将打压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要改变这一模式,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老师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多使用诙谐的语言,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第二,利用多媒体教学的模式,为学生提供一个声、像具在的教学环境,让学生感受到学习的乐趣。第三,老师要多利用生活中的实例来解释课本中的知识,这样有助于学生对于抽象理论知识的理解。
3.3更新教材
现在是一个知识大爆炸的社会,必须适时对指导学生学习的教材进行更新、换代。特别是经济法又是一个紧跟时代发展的一门学科。如果教材的内容过于陈旧,将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极为不良的影响。因此,中职院校,应当成立专门的部门,时刻关注社会的动态,当有新的、权威部门出版的教材时,在给予实际考核之后,及时替换陈旧的教材,这样才能保证,学生所接触的知识是符合时代发展,涵盖社会最新动向的内容,以为学生将来进入社会后,能够更好的融入社会生活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如删除与初中法律课程有重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以及会计法中与会计专业教学相交叉的章节。其次,教师应充分利用迁移理论,提高课堂效率。要善于运用正迁移,克服负迁移,对知识间存在对比、类比关系的内容,尽量运用知识迁移进行教学,减少重复性,节省课时,达到高效课堂的效果。比如对公司法、中小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只要把其中的一个讲清讲透,其他的就可用比较的方法,让学生举一反三,融会贯通,达到知识的有效迁移。
3.4转变单一考核方法
现在的学校考核还只是停留在书本的知识上,这就会使得很多同学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读书、读死书,单纯的背概念,却无法很好地理解,不利于学生长久的经济法学习。所以,中职院校要结合学生的自身状况,尽可能的使用不同类型的考核方式,让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得以体现出来。首先,考核办法可以模拟经济法庭,把社会上的案例当做自己的案例进行现场对抗,学生在模拟法庭上的展现更多的是综合能力。另外,教师对学生的考核也不能再像传统考试,将内容局限于理论知识考查,而是要适当的引入时代的热点经济话题,达到考验学生随机应变的能力。这样一来,学生不仅掌握基本经济法知识,还能以用这些知识解决现实的问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4.结语
总而言之,中职学生是一类特殊的教学对象,他们在文化基础、心理特征、年龄、社会阅历等方面都存在特殊性,相应地在教学上就应有不同于普通高中的特殊教法。经济法是一门以社会实践为根源,并最终服务于社会发展的开放性科目,对于这一门课程的教学,必须体现出它的时代性,并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具体状况,对教学内容和形式进行有效的改革和创新,以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培养出时代所需要的复合型经济人才。
参考文献:
[1]管力洁.关于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思考[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0,(6):90-91.
[2]王赞.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创新模式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3):53-54.
[3]王宝娜.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的改革与创新[J].继续教育研究,2011,(7):38-39.
[4]陈杰大.新课程背景下中职《经济法》教学之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2012(02):60-61.
[5]彭佳,林东川,刘卫红,吴晋华.《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创新研究[J].中国市场.2013(46):2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