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议.尤其是“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或者军队、国有企业、人民团体、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街道和村集体等集体经济组织等利用财政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政府可以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等内容成为热议的焦点.其实,此次立法征求意见稿的大多数内容都是对既往政策的系统性梳理与继承,尤其是对2018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深改意见”)的延续与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