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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多样化的运行机制,其核心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组织机制、决策管理机制以及利益分配机制。本文着重分析了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行机制发展情况,其中具有的不足以及如何对其进行健全。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组织运行
1、引言
农民群众创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农村经营体制的发展。据此可以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化以及规模化经营,并且让农民收入提升。但是现阶段,在具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还具有如下问题: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以及健全的内部运行机制等等,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受到影响。
2、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行机制现状与存在问题
2.1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涵
根据《合作社法》我们可以知道,所谓农民专业合作社即依托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生产或者经营同类型产品以及服务的提供者以及使用者,在自愿以及民主管理原则基础上所建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者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农民,提供的服务内容有: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加工或者运输农产品以及相关技术和信息等等。经过不断的发展,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具有的特点有: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行机制现状
2.2.1 数量增长较快
到2014年3月份,我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数量大约有3000万,在所有农户中的数量比例为12%。同时我们也要知道,在全国各个地区所拥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其中,山东、山西、河南、安徽以及黑龙江等地区现代农业发展速度非常快,这使得其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显著提升,这些地区占据了全国大约7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2.2 服务范围较广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以下诸多领域存在:种植理论、畜牧理论、林业领域以及民间传统手工编织领域等等,并且大约2/5处于种植业,1/3处于畜牧业。其服务范围包括以下环节,即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土肥植保,农机作业,产品加工、储藏和销售等,有大约3/5进行产加销综合服务,还有1/10为运销仓储服务。
2.2.3 经营能力较强
结合2010年相关数据我们可以知道,现阶段,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超过了4万家,拥有三品认证的合作社数量超过了1.8万家,同时形成自主注册商标的数量大约有1.5万家。实现农超对接的和锁着数量超过了6800家,使得农户收益显著提升。
2.3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当前主要是通过改革国有以及乡镇集体企业来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主要具有的问题有:
2.3.1 组织制度不健全
相当数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完善的组织制度以及章程,同时其具体管理制度也还不够完善,很多农民专业合作者并没有建立财务管理机构以及监事机构。
2.3.2 民主管理未能落实
结合农学部相关数据,现阶段,我国农村大约由60%合作社都是在部分“能人”带领下建设,这使得其主要存在一股独大或者若干股独大的问题,通常依赖个人权威来运营,部分重大决策缺乏民主性。部分“能人”甚至以合作社名义来获得财政支持以及政策优惠,进而谋求个人私利,导致合作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类型合作社已经失去了建设的根本意义,仅有合作社的外表,无法获得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不能对农村发展产生良好的影响。
2.3.3 地方政府干预过多
部分地方政府一方面会对农民专业合作者经营决策进行干预,另一方面也会将其收入定义为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来源,导致这些合作社不具有相应的财产权。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意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规范性的运行机制,这主要针对成员团结,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专业合作社,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较短,则需要给予相应的支持,并不能对其产生强制性规范。
3、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行的完善
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进行健全,即在《合作社法》基础上来对组织性质、运行方式以及经营机制等等进行建设,据此来让如下内部管理制度更加健全:产权组织制度、民族管理制度以及财务制度等等,在此基础上形成符合法律规定,具有规范化、民主化等特点的市场经济新主体,在具体实践中需要做到:
3.1 规范组织制度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设和具体情况相符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其需要具有标准化以及特色化特点,据此来让专业合作社生产规模、管理水平以及产业特点等等符合实际组织实际发展情况。
3.2 探求民主管理的科学方法
要体现民主管理原则,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存在较高的难度,要体现社员管理权限的核心即立足于当前实际情况来对管理权限进行分配。最终的表决方法主要是立足于《合作社法》来建立一人一票以及一股一票制度。由此可以体现出公正性、公开性以及公平性,关系重大的决策都需要通过社员大会来决定,这一决策需要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认同,并且参与大会的人员需要超过总人员的三分之二。
3.3 明晰财产权利关系
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本为乡镇以及村集体所有企业,乡镇政府无法干涉其经营管理,在建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其需要拥有相应的法人资格,同时还需要进行备案。要对成员出资、股份认购等进行确定,让出资社员拥有相应的股权证书,据此来分配所有者权益以及收益。
结论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不断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其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要变革其经营方式,对其管理理念进行调整,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在具体合作过程中,不断整合相关生产要素,提升其规模,从而不断发展联盟组织。我们一方面要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另一方面还需要看出其依然处于最初发展阶段,在发展过程中还需要遭遇诸多阻碍。需要分析哪些因素影响其发展,现阶段,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主要面临的问题有缺乏创新以及利益协调机制,同时不具有规范化经营运行机制,发育机制不够科学合理,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可以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陆立才. 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运行机制分析[J].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3(08)
[2] 苏文娟,秦利. 辽宁省本溪市农民合作社经营现状及发展分析[J]. 经济师. 2013(02)
[3] 孙翠,翟印礼. 林农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社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以临沂市为例[J]. 林业经济问题. 2014(02)
[4] 姜太碧,朱文. 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意愿的Logit模型分析——以四川省成都、南充、宜宾、广元地区农户为例[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3(03)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组织运行
1、引言
农民群众创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农村经营体制的发展。据此可以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化以及规模化经营,并且让农民收入提升。但是现阶段,在具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还具有如下问题: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以及健全的内部运行机制等等,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受到影响。
2、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行机制现状与存在问题
2.1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涵
根据《合作社法》我们可以知道,所谓农民专业合作社即依托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生产或者经营同类型产品以及服务的提供者以及使用者,在自愿以及民主管理原则基础上所建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者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农民,提供的服务内容有: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加工或者运输农产品以及相关技术和信息等等。经过不断的发展,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具有的特点有: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行机制现状
2.2.1 数量增长较快
到2014年3月份,我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数量大约有3000万,在所有农户中的数量比例为12%。同时我们也要知道,在全国各个地区所拥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其中,山东、山西、河南、安徽以及黑龙江等地区现代农业发展速度非常快,这使得其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显著提升,这些地区占据了全国大约7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2.2 服务范围较广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以下诸多领域存在:种植理论、畜牧理论、林业领域以及民间传统手工编织领域等等,并且大约2/5处于种植业,1/3处于畜牧业。其服务范围包括以下环节,即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土肥植保,农机作业,产品加工、储藏和销售等,有大约3/5进行产加销综合服务,还有1/10为运销仓储服务。
2.2.3 经营能力较强
结合2010年相关数据我们可以知道,现阶段,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超过了4万家,拥有三品认证的合作社数量超过了1.8万家,同时形成自主注册商标的数量大约有1.5万家。实现农超对接的和锁着数量超过了6800家,使得农户收益显著提升。
2.3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当前主要是通过改革国有以及乡镇集体企业来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主要具有的问题有:
2.3.1 组织制度不健全
相当数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完善的组织制度以及章程,同时其具体管理制度也还不够完善,很多农民专业合作者并没有建立财务管理机构以及监事机构。
2.3.2 民主管理未能落实
结合农学部相关数据,现阶段,我国农村大约由60%合作社都是在部分“能人”带领下建设,这使得其主要存在一股独大或者若干股独大的问题,通常依赖个人权威来运营,部分重大决策缺乏民主性。部分“能人”甚至以合作社名义来获得财政支持以及政策优惠,进而谋求个人私利,导致合作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类型合作社已经失去了建设的根本意义,仅有合作社的外表,无法获得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不能对农村发展产生良好的影响。
2.3.3 地方政府干预过多
部分地方政府一方面会对农民专业合作者经营决策进行干预,另一方面也会将其收入定义为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来源,导致这些合作社不具有相应的财产权。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意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规范性的运行机制,这主要针对成员团结,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专业合作社,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较短,则需要给予相应的支持,并不能对其产生强制性规范。
3、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行的完善
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进行健全,即在《合作社法》基础上来对组织性质、运行方式以及经营机制等等进行建设,据此来让如下内部管理制度更加健全:产权组织制度、民族管理制度以及财务制度等等,在此基础上形成符合法律规定,具有规范化、民主化等特点的市场经济新主体,在具体实践中需要做到:
3.1 规范组织制度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设和具体情况相符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其需要具有标准化以及特色化特点,据此来让专业合作社生产规模、管理水平以及产业特点等等符合实际组织实际发展情况。
3.2 探求民主管理的科学方法
要体现民主管理原则,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存在较高的难度,要体现社员管理权限的核心即立足于当前实际情况来对管理权限进行分配。最终的表决方法主要是立足于《合作社法》来建立一人一票以及一股一票制度。由此可以体现出公正性、公开性以及公平性,关系重大的决策都需要通过社员大会来决定,这一决策需要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认同,并且参与大会的人员需要超过总人员的三分之二。
3.3 明晰财产权利关系
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本为乡镇以及村集体所有企业,乡镇政府无法干涉其经营管理,在建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其需要拥有相应的法人资格,同时还需要进行备案。要对成员出资、股份认购等进行确定,让出资社员拥有相应的股权证书,据此来分配所有者权益以及收益。
结论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不断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其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要变革其经营方式,对其管理理念进行调整,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在具体合作过程中,不断整合相关生产要素,提升其规模,从而不断发展联盟组织。我们一方面要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另一方面还需要看出其依然处于最初发展阶段,在发展过程中还需要遭遇诸多阻碍。需要分析哪些因素影响其发展,现阶段,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主要面临的问题有缺乏创新以及利益协调机制,同时不具有规范化经营运行机制,发育机制不够科学合理,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可以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陆立才. 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运行机制分析[J].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3(08)
[2] 苏文娟,秦利. 辽宁省本溪市农民合作社经营现状及发展分析[J]. 经济师. 2013(02)
[3] 孙翠,翟印礼. 林农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社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以临沂市为例[J]. 林业经济问题. 2014(02)
[4] 姜太碧,朱文. 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意愿的Logit模型分析——以四川省成都、南充、宜宾、广元地区农户为例[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