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长期以来,与高校院(系)领导体制相关的规定没有得以明确,使得高校院(系)一级党政组织存在职责不清、各行其是的状况。尽管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各高校院(系)领导体制大多采用党政共同负责制,但在操作层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大大削弱了这一制度的运行效果。为此,迫切需要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支撑体系来确保这一制度得以落实,从而为推进高校的科学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关键词:共同负责制;支撑体系;构建
作者简介:旷勇(1973-),男,湖南衡阳人,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副教授,管理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湖南 衡阳 421001)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高校党建研究专项重点课题“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支撑体系研究”(课题编号:XJK08DJA008)的研究成果。
1996年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高校的领导体制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至于院 (系)一级实行何种领导体制,中央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强调院 (系) 党组织和行政要按划分的职责范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共同做好工作。这种不明确的高校院 (系) 工作机制,对于规范院 (系) 工作,进一步发挥院(系) 党组织作用,客观上存在一定困难。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全国高校院(系)领导体制大多施行党政共同负责制,这对于加强和促进高校院 (系)党组织工作,理顺院 (系) 党政关系,推动院 (系) 领导班子建设,保证院 (系) 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有着重要意义。但在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具体实践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这一体制运行质量不高。为此,迫切需要从运行制度、领导班子结构、领导班子成员素质、运行环境保障等层面来探索构建一套支撑体系,确保这一制度在具体的实践中得到落实并高效运转,为推进高校的科学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制度支撑体系构建
美国著名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是为人类发生相互关系所提供的框架。”制度强大的制约功能和纠错功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人的主观随意性。所以,制度支撑是党政共同负责制高效实施和运行的中心支柱,也是贯彻和落实该体制的核心支撑。
1.建立规范的党政职责制度
党政职能不清、责权不统一的体制,是党政领导不团结的主要根源。因此,实施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前提是科学地界定党政职责。一般情况下,高校院(系)党组织工作职责可概括为: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把握院(系)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参与院(系)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领导院(系)的文化建设;领导院(系)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行政组织职责可概括为:负责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领导本单位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1]明确了党政职能,就要求党政既要共同地对院(系)重大事项决策,共同从不同职能的角度贯彻实施,又要有分工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动大胆地开展工作,不可完全依赖对方或推卸全部责任给对方。
2.建立科学的决策议事制度
(1)建立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是院 (系)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肩负着统揽院 (系)工作全局、协调院 (系)党、政、工、团、学工作,研究决策院(系)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学科建设、专业设置、队伍建设、人事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经费预算、大宗资金使用、收入分配、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重要工作。[2]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一般两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根据提交研究的内容,可由党委 (党总支)书记或院长 (主任)主持,议题由党委 (党总支)书记、院(系)长(主任)共同确定。会议由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正副职参加,也可根据讨论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商定列席人员。凡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的议题,院 (系)领导应提交简要的书面材料,会议一般不增加议题。会议决定或决议的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或决议的事项,必要时可向党支部书记、(系)教研室主任、 分工会委员通报,也可采取文件、纪要等形式,印发下属有关单位。会议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对会议决定,党政班子成员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无条件地执行。
(2)建立院(系)务会议制度。院(系)务会主要是贯彻落实学校党政会议和本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精神,总结上周各项工作,并按照学校每周工作安排及要求,提出贯彻意见,布置本周工作以及需要由院(系)务会议集体讨论的其他问题。院(系)务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院长(系主任)主持或由院长(系主任)委托一名副院长(系副主任)主持,院(系)党政全体领导参加。
(3)建立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议。院 (系) 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议,根据《党章》、《条例》以及党委工作要点研究讨论决定有关党内重要问题。如:对院 (系)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党委提出建议,协助党委组织部门抓好中层干部的考察及院 (系)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院(系)党务干部、团总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配备和管理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治理论学习等宣传教育工作;院(系)群众团体的重要工作;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全体分党委(党总支)委员参加。[3]根据会议内容,如有必要可吸收不是分党委(党总支)委员的党员行政领导参加,党员团总支书记可以列席会议。
为了保证院(系)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院(系)务会议、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议的有效性和决策的正确性,有下列情况之一(除紧急情况外),一般不讨论决定重要问题,一是出席会议人数少于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时;二是院(系)党政主要领导未到会时;三是所研究的问题会前党政主要领导意见难以统一时;四是所研究的问题,到会人员意见分歧较大且持不同意见的人数接近时。
3.建立监督与检查制度
院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制度,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院分党委(党总支)要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对党政共同领导下的分工合作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向校党委报告,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院分党委(党总支)每学期要向全院党员报告一次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加强自身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院分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意见,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定期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要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尊重和支持群众的意见。要发挥专家教授的作用,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领导班子结构支撑体系构建
根据系统论,如果领导班子结构合理、配置得当,就会形成一个战斗力强、管理效能高的领导集体,产生“1+1>2”的整体效能。所以,党政共同负责制,必须有一个优化的领导班子结构来支撑,这样才能发挥最优效果和最大的合力效能。
1.“一把手”的结构配置
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得怎样关键在院(系)党政一把手。总体讲,院(系)党政“一把手”都要具备较完善的人格和较全面的才能,善于处理和协调各种关系,有全局观念,能与他人合作共事,意志坚定,敢于担当。在党政“一把手”的具体配置中,还要根据党政岗位的职责不同对其素质要求各有侧重。配置院长(系主任)要突出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学术型的领导。由于高校院(系)具有学术机构功能,作为行政领导应是某一专业的行家,能够把握本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方向。(2)创新型领导。能深入分析院(系)学科专业的优势和不足,作出正确判断,果断进行决策提出超前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发展思路,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各项教学、科研及各项行政管理工作。(3)廉洁型领导。这应成为行政领导行为的准星。配置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要能做到以下三点:(1)政治型的领导。有较高的政治理论修养,能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结合学院实际创造性地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2)管理型的领导。能总揽和驾驭院(系)发展全局,有高超的领导艺术,能协调各方凝聚力量。(3)理性型的领导。有敢于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的勇气,并能够善于运用行为策略解决之,为行政决策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构配置
选配好“班长”的同时,要重视对班子其他成员的配置,以实现领导班子的优化组合。要着力从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气质和性格结构方面进行配置,使领导班子成为整体素质优良、成员优势互补的坚强集体。第一,专业结构互补。由于院(系)班子成员学习经历的不同,导致班子成员知识结构各有不足又各有专长,在配置班子成员时要注意其知识专业结构的互补搭配,做到优势互补,提高班子整体功能。第二,年龄结构梯次。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要适当拉开距离,实行老中青相结合,使之构成一个具有合理化年龄比例的集体。老同志“老马识途”,能把握好方向;中年同志挑起大梁,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年轻同志朝气蓬勃,易于接受新事物,是工作和事业的生力军和后备军。这种年龄结构配置使班子实现经验、精力等方面的互补,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聪明才智和积极性,实现领导班子整体工作效能。第三,气质、性格相济。班子是否团结合作,与每个成员的性格气质有很大关系,“强强”结合,容易产生矛盾;过于软弱,一团和气,难以形成合力。所以,要细致地把握班子成员的气质、性格特点,做到班子内部刚柔相济,果断与稳重兼备,开拓与踏实同在,热情与冷静共存,使班子的运转始终富于高效和活力。
三、领导班子成员素质支撑体系构建
尽管制度支撑是保证党政共同负责制实施的中心支柱,但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去执行。制度是人行为的外在规范,素质是人行为的内在与主观影响,因此,素质也理应成为支撑之一。
1.坚定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
高校院(系)作为社会主义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就要求院(系)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其次,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就是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自觉做到廉洁奉公,艰苦奋斗,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远离灯红酒绿,自觉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
2.厚实的科学文化素质
院(系)领导工作是一项科学性、艺术性和综合性极强的复杂劳动。如果没有系统、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是无法胜任领导工作的。科学文化素质应包括:(1)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能够通过不断学习,熟悉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和掌握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2)宽厚的学科专业知识。高校的学术特征决定了院(系)领导者必须在自然科学或人文社会科学某一领域有一定造诣,否则,就很难把握高校院(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也难以富有成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活动。(3)相关人文学科知识。高校院(系)领导的管理对象是高级知识分子,这就要求领导者有较为丰富的相关人文学科知识,对政治学、法学、心理学、行政学等学科都有一定的了解和涉猎,特别是要较为熟练地掌握和运用高等教育管理方面的知识来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3.高超的领导艺术素质
高校的院(系)领导者不仅是学者,同样也是管理者,高超的领导艺术素质是必备的。首先,院(系)领导干部要围绕学校中心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能深刻领会上级精神,结合院(系)工作实际提出清晰的工作思路,并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其次,院(系)领导者要善于抓宏观指导、善于抓重点、抓关键、抓大事;要善于沟通、善于协调、善于激励人心。第三,院(系)领导者要做到把握大局、及时决策;把握重点、果断决策;把握实际、科学决策;把握全面、民主决策;把握关键、落实决策。最后,院(系)领导者要有较强领导力,能通过持续的学习和实践,使自己具备适应院(系)领导工作的驾驭力、亲和力、文化力、凝聚力、执行力、感召力、创新力、整合力、抗腐力,不断开创院(系)工作新局面。
4.健康的生理和心理素质
高校院(系)领导工作是一项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于一身的复杂繁重的工作,没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是不能胜任的。首先,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是高效履行工作职责的基础,对于紧急任务、突发事件也能够连续应对。其次,坚韧的性格、豁达的态度、坦诚正直、乐观热情,这些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搞好领导工作和缓解工作压力的有效催化剂,也是社会转型时期对领导身体素质的新要求。
四、环境保障支撑体系构建
为保证高等学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除院(系)党政领导必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正确的思想认识和自觉的实际行动外,学校党委和行政也应该提供必要的条件加以保障。
1.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党政共同负责制实施的主体是院(系)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能力素质、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往往影响着这一制度实施的效果。为此,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原则,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在学校范围内普遍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和科学的考核办法,真正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管能教的干部工作机制,从而形成浓厚的竞争氛围,把那些想干事、干好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高校院(系)领导岗位上来,全面提升院(系)班子和成员的整体德才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为党政负责制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对院(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干部的考核,要按照中央办公厅和中组部最近出台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的要求,结合高校实际,创新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做到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
提高高校院(系)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水平的关键是加强教育培训。为此,要强化全员培训意识,根据高校院(系)党政领导干部不同年龄、不同知识层次、不同职位高低的要求,制定不同的教育制度,坚持分批、分期培训。要围绕高校院(系)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需求设计培训内容,努力做到以培训需求为导向、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根据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岗位职责要求等培训需求,科学设计培训项目、课程内容、师资教材、教学方式等。在教学内容上,要以“精”、“新”、“用”为原则,精选教学内容,体现时代特色,提高培训效果,特别是要把领导管理工作艺术和方法纳入培训内容,专题讲授如何实现班子集体领导、科学决策,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院(系)党政关系、“核心”和“中心”的关系、正职和副职之间的关系等内容。在教学方法上,要坚持多样化,突出启发性。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深入探讨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自学与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相结合等培训方法,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对学院(系)工作的指导
校党委,特别是校党政领导要教给院(系)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制的本领和方法,提高院(系)党政领导的领导水平。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在共同负责问题上,也要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互相支持,同吹一把号,同唱一个调,为院(系)领导做出表率。学校党委书记也可以在院长(系主任)会议上强调院 (系)党政共同负责制的重要性;校长也可在院(系)分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会议上强调院(系) 党政共同负责制的重要性。对院(系)党政共同负责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除给予指导、帮助、协调,必要时行使裁决权外,也应主动为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和必需的物质保障。
参考文献:
[1]周开扬,孙粤文.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支撑体系探讨[OL].www.czdj.gov.cn/buxianjinjiaoyu/dangjianxuehui.aspIArticleID=1057.2006-10-31.
[2]李战军.高校院(系)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制初探[J].高校教育管理,2008,(1):40.
[3]洪平.关于对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若干问题的探讨[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3):76.
(责任编辑:赵赟)
关键词:共同负责制;支撑体系;构建
作者简介:旷勇(1973-),男,湖南衡阳人,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副教授,管理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湖南 衡阳 421001)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高校党建研究专项重点课题“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支撑体系研究”(课题编号:XJK08DJA008)的研究成果。
1996年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高校的领导体制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至于院 (系)一级实行何种领导体制,中央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强调院 (系) 党组织和行政要按划分的职责范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共同做好工作。这种不明确的高校院 (系) 工作机制,对于规范院 (系) 工作,进一步发挥院(系) 党组织作用,客观上存在一定困难。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全国高校院(系)领导体制大多施行党政共同负责制,这对于加强和促进高校院 (系)党组织工作,理顺院 (系) 党政关系,推动院 (系) 领导班子建设,保证院 (系) 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有着重要意义。但在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具体实践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这一体制运行质量不高。为此,迫切需要从运行制度、领导班子结构、领导班子成员素质、运行环境保障等层面来探索构建一套支撑体系,确保这一制度在具体的实践中得到落实并高效运转,为推进高校的科学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制度支撑体系构建
美国著名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是为人类发生相互关系所提供的框架。”制度强大的制约功能和纠错功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人的主观随意性。所以,制度支撑是党政共同负责制高效实施和运行的中心支柱,也是贯彻和落实该体制的核心支撑。
1.建立规范的党政职责制度
党政职能不清、责权不统一的体制,是党政领导不团结的主要根源。因此,实施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前提是科学地界定党政职责。一般情况下,高校院(系)党组织工作职责可概括为: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把握院(系)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参与院(系)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领导院(系)的文化建设;领导院(系)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行政组织职责可概括为:负责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领导本单位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1]明确了党政职能,就要求党政既要共同地对院(系)重大事项决策,共同从不同职能的角度贯彻实施,又要有分工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动大胆地开展工作,不可完全依赖对方或推卸全部责任给对方。
2.建立科学的决策议事制度
(1)建立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是院 (系)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肩负着统揽院 (系)工作全局、协调院 (系)党、政、工、团、学工作,研究决策院(系)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学科建设、专业设置、队伍建设、人事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经费预算、大宗资金使用、收入分配、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重要工作。[2]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一般两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根据提交研究的内容,可由党委 (党总支)书记或院长 (主任)主持,议题由党委 (党总支)书记、院(系)长(主任)共同确定。会议由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正副职参加,也可根据讨论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商定列席人员。凡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的议题,院 (系)领导应提交简要的书面材料,会议一般不增加议题。会议决定或决议的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或决议的事项,必要时可向党支部书记、(系)教研室主任、 分工会委员通报,也可采取文件、纪要等形式,印发下属有关单位。会议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对会议决定,党政班子成员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无条件地执行。
(2)建立院(系)务会议制度。院(系)务会主要是贯彻落实学校党政会议和本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精神,总结上周各项工作,并按照学校每周工作安排及要求,提出贯彻意见,布置本周工作以及需要由院(系)务会议集体讨论的其他问题。院(系)务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院长(系主任)主持或由院长(系主任)委托一名副院长(系副主任)主持,院(系)党政全体领导参加。
(3)建立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议。院 (系) 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议,根据《党章》、《条例》以及党委工作要点研究讨论决定有关党内重要问题。如:对院 (系)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党委提出建议,协助党委组织部门抓好中层干部的考察及院 (系)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院(系)党务干部、团总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配备和管理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治理论学习等宣传教育工作;院(系)群众团体的重要工作;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全体分党委(党总支)委员参加。[3]根据会议内容,如有必要可吸收不是分党委(党总支)委员的党员行政领导参加,党员团总支书记可以列席会议。
为了保证院(系)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院(系)务会议、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议的有效性和决策的正确性,有下列情况之一(除紧急情况外),一般不讨论决定重要问题,一是出席会议人数少于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时;二是院(系)党政主要领导未到会时;三是所研究的问题会前党政主要领导意见难以统一时;四是所研究的问题,到会人员意见分歧较大且持不同意见的人数接近时。
3.建立监督与检查制度
院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制度,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院分党委(党总支)要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对党政共同领导下的分工合作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向校党委报告,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院分党委(党总支)每学期要向全院党员报告一次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加强自身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院分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意见,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定期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要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尊重和支持群众的意见。要发挥专家教授的作用,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领导班子结构支撑体系构建
根据系统论,如果领导班子结构合理、配置得当,就会形成一个战斗力强、管理效能高的领导集体,产生“1+1>2”的整体效能。所以,党政共同负责制,必须有一个优化的领导班子结构来支撑,这样才能发挥最优效果和最大的合力效能。
1.“一把手”的结构配置
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得怎样关键在院(系)党政一把手。总体讲,院(系)党政“一把手”都要具备较完善的人格和较全面的才能,善于处理和协调各种关系,有全局观念,能与他人合作共事,意志坚定,敢于担当。在党政“一把手”的具体配置中,还要根据党政岗位的职责不同对其素质要求各有侧重。配置院长(系主任)要突出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学术型的领导。由于高校院(系)具有学术机构功能,作为行政领导应是某一专业的行家,能够把握本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方向。(2)创新型领导。能深入分析院(系)学科专业的优势和不足,作出正确判断,果断进行决策提出超前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发展思路,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各项教学、科研及各项行政管理工作。(3)廉洁型领导。这应成为行政领导行为的准星。配置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要能做到以下三点:(1)政治型的领导。有较高的政治理论修养,能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结合学院实际创造性地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2)管理型的领导。能总揽和驾驭院(系)发展全局,有高超的领导艺术,能协调各方凝聚力量。(3)理性型的领导。有敢于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的勇气,并能够善于运用行为策略解决之,为行政决策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构配置
选配好“班长”的同时,要重视对班子其他成员的配置,以实现领导班子的优化组合。要着力从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气质和性格结构方面进行配置,使领导班子成为整体素质优良、成员优势互补的坚强集体。第一,专业结构互补。由于院(系)班子成员学习经历的不同,导致班子成员知识结构各有不足又各有专长,在配置班子成员时要注意其知识专业结构的互补搭配,做到优势互补,提高班子整体功能。第二,年龄结构梯次。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要适当拉开距离,实行老中青相结合,使之构成一个具有合理化年龄比例的集体。老同志“老马识途”,能把握好方向;中年同志挑起大梁,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年轻同志朝气蓬勃,易于接受新事物,是工作和事业的生力军和后备军。这种年龄结构配置使班子实现经验、精力等方面的互补,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聪明才智和积极性,实现领导班子整体工作效能。第三,气质、性格相济。班子是否团结合作,与每个成员的性格气质有很大关系,“强强”结合,容易产生矛盾;过于软弱,一团和气,难以形成合力。所以,要细致地把握班子成员的气质、性格特点,做到班子内部刚柔相济,果断与稳重兼备,开拓与踏实同在,热情与冷静共存,使班子的运转始终富于高效和活力。
三、领导班子成员素质支撑体系构建
尽管制度支撑是保证党政共同负责制实施的中心支柱,但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去执行。制度是人行为的外在规范,素质是人行为的内在与主观影响,因此,素质也理应成为支撑之一。
1.坚定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
高校院(系)作为社会主义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就要求院(系)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其次,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就是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自觉做到廉洁奉公,艰苦奋斗,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远离灯红酒绿,自觉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
2.厚实的科学文化素质
院(系)领导工作是一项科学性、艺术性和综合性极强的复杂劳动。如果没有系统、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是无法胜任领导工作的。科学文化素质应包括:(1)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能够通过不断学习,熟悉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和掌握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2)宽厚的学科专业知识。高校的学术特征决定了院(系)领导者必须在自然科学或人文社会科学某一领域有一定造诣,否则,就很难把握高校院(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也难以富有成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活动。(3)相关人文学科知识。高校院(系)领导的管理对象是高级知识分子,这就要求领导者有较为丰富的相关人文学科知识,对政治学、法学、心理学、行政学等学科都有一定的了解和涉猎,特别是要较为熟练地掌握和运用高等教育管理方面的知识来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3.高超的领导艺术素质
高校的院(系)领导者不仅是学者,同样也是管理者,高超的领导艺术素质是必备的。首先,院(系)领导干部要围绕学校中心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能深刻领会上级精神,结合院(系)工作实际提出清晰的工作思路,并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其次,院(系)领导者要善于抓宏观指导、善于抓重点、抓关键、抓大事;要善于沟通、善于协调、善于激励人心。第三,院(系)领导者要做到把握大局、及时决策;把握重点、果断决策;把握实际、科学决策;把握全面、民主决策;把握关键、落实决策。最后,院(系)领导者要有较强领导力,能通过持续的学习和实践,使自己具备适应院(系)领导工作的驾驭力、亲和力、文化力、凝聚力、执行力、感召力、创新力、整合力、抗腐力,不断开创院(系)工作新局面。
4.健康的生理和心理素质
高校院(系)领导工作是一项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于一身的复杂繁重的工作,没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是不能胜任的。首先,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是高效履行工作职责的基础,对于紧急任务、突发事件也能够连续应对。其次,坚韧的性格、豁达的态度、坦诚正直、乐观热情,这些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搞好领导工作和缓解工作压力的有效催化剂,也是社会转型时期对领导身体素质的新要求。
四、环境保障支撑体系构建
为保证高等学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除院(系)党政领导必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正确的思想认识和自觉的实际行动外,学校党委和行政也应该提供必要的条件加以保障。
1.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党政共同负责制实施的主体是院(系)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能力素质、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往往影响着这一制度实施的效果。为此,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原则,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在学校范围内普遍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和科学的考核办法,真正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管能教的干部工作机制,从而形成浓厚的竞争氛围,把那些想干事、干好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高校院(系)领导岗位上来,全面提升院(系)班子和成员的整体德才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为党政负责制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对院(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干部的考核,要按照中央办公厅和中组部最近出台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的要求,结合高校实际,创新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做到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
提高高校院(系)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水平的关键是加强教育培训。为此,要强化全员培训意识,根据高校院(系)党政领导干部不同年龄、不同知识层次、不同职位高低的要求,制定不同的教育制度,坚持分批、分期培训。要围绕高校院(系)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需求设计培训内容,努力做到以培训需求为导向、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根据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岗位职责要求等培训需求,科学设计培训项目、课程内容、师资教材、教学方式等。在教学内容上,要以“精”、“新”、“用”为原则,精选教学内容,体现时代特色,提高培训效果,特别是要把领导管理工作艺术和方法纳入培训内容,专题讲授如何实现班子集体领导、科学决策,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院(系)党政关系、“核心”和“中心”的关系、正职和副职之间的关系等内容。在教学方法上,要坚持多样化,突出启发性。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深入探讨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自学与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相结合等培训方法,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对学院(系)工作的指导
校党委,特别是校党政领导要教给院(系)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制的本领和方法,提高院(系)党政领导的领导水平。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在共同负责问题上,也要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互相支持,同吹一把号,同唱一个调,为院(系)领导做出表率。学校党委书记也可以在院长(系主任)会议上强调院 (系)党政共同负责制的重要性;校长也可在院(系)分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会议上强调院(系) 党政共同负责制的重要性。对院(系)党政共同负责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除给予指导、帮助、协调,必要时行使裁决权外,也应主动为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和必需的物质保障。
参考文献:
[1]周开扬,孙粤文.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支撑体系探讨[OL].www.czdj.gov.cn/buxianjinjiaoyu/dangjianxuehui.aspIArticleID=1057.2006-10-31.
[2]李战军.高校院(系)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制初探[J].高校教育管理,2008,(1):40.
[3]洪平.关于对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若干问题的探讨[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3):76.
(责任编辑:赵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