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对高等师范院校的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及其教材体系、内容、方法等问题的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性意见。认为在教材内容上应突出“师范性”,并要重建系统的配套教材和辅助用书,教学方法上应改进教学思想,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手段和方法,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采取不同深度和广度的讲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