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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城市大厦的管理,提高城市大厦的整体管理水平,进一步开展创建物业管理优秀大厦工作,在总结两年来对大厦考评验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5]120号文件要求,建设部房地产业司日前制定并发布了《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并就有关事宜作出如下通知: 一、本《标准》所称大厦,是指按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基础设施设备齐全、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