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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875(2009)20-132-02
《保险学》课程是应用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一门课程长期以来,《保险学》的教学将重点置于理论的研究和基础知识的讲授上,一个金融专业的毕业生在以优异成绩走出校门之时,,可能对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有非常透彻的理解,但可能在一单实际的保险业务操作问题面前束手无策。从金融专业毕业的学生,对于和实践紧密结合的《保险学》课程,缺乏保险业务基本训练,长久以来只是依靠抽象讲述进行教学,形成了老师“讲保险”、学生“听保险”的不切合实际的教学模式。采用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增强学生对保险学的感性认识,提高教学效果;通过大量保险案例的分析、思考、讨论和撰写,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一、案例教学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
保险学理论是相对抽象的,大部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都没有接触到保险实践,所以理解起来难度就更大。如投保人在投保单中所填写的内容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投保单上如有记载,保险单上即使有遗漏,其效力也与记载在保险单上一样。如果没有相关的案例来说明,学生就难以完全地理解其真正含义,所以,授课时可以采用案例来帮助同学们理解和记忆。
案例分析:2008年6月10日,A造纸厂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期限从2008年6月11日零时至2009年6月10日24时,A要求投保的财产项目及保险金额在投保单上载明为:固定资产保险金额800万元,流动资产保险金额180万元,其中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各为60万元。保险公司收到投保单后经审核同意承保,经办人员在投保单上签章并开具了保险单。由于经办人员的疏忽,保险单上的投保财产项目在流动资产一栏没有按投保单上的内容载明为原材料、燃料和低值易耗品三个项目。2009年4月5日,造纸厂发生火灾,财产损失达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损失了50万元,产品(纸张)损失了30万元。事故发生后,A以保险单为凭证向保险公司索赔全部损失。
A认为,保险单上载明A投保项目是固定资产800万元和流动资产180万元,而本厂产品也属于流动资产,因而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80万元。而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公司的保险单虽然漏写了流动资产所包括的三个项目,但投保单上有明确记载,因此产品损失不属保险责任,仅赔偿固定资产损失50万元。
通过案例分析,学生明白由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单中漏写的内容只要在投保单上有也视同在正式保险单上写明的一样,所以保险公司对于纸张的损失是不赔的。
二、案例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案例分析还可以帮助学生学会分析问题,并认真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目前我国的保险法规还不完善,还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如何对这些法律空白或法规中不合适的地方进行修正,也是每一个保险人应该考虑的问题。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这些法律空白或一些规定中不合情理的地方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可保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中的应用:财产保险不仅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而且要求可保利益在保险有效期内始终存在,特别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在该教学内容讲授时,可以利用学生对汽车非常感兴趣的特点,列举了二手车在交易后,车刚过户,在车辆过户与被保险人变更之间肯定存在一个时间差,在这个时间里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该怎样赔付?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因为卖主尽管是被保险人,汽车转让给他人后,就不再对该车有可保利益;而买主在购买了该车后具有了可保利益,但由于没有变更被保险人,所以其不是被保险人,也就不可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其次,这个案例也让学生看到保险合同中的条款约定不合适也是产生保险纠纷的一个因素,保险合同作为格式合同存在着霸王条款,如何改变这种状况也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问题。
三、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学习各种保险实务
保险学课程教学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让学生了解各险种的基本内容,包括各险种的保险标的、可保风险、除外责任、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保险赔偿的处理方法等等。由于保险种类繁多,各险种的内容各不相同,学生学习和掌握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我们就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来对比分析。如通过下面这一案例可以让学生了解和掌握相关险种的保险标的、除外责任等重要内容。
高压锅一爆三赔案:2009年5月,邱某向M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4万元。同年10月,邱某的母亲从乡下看望儿子,第一次用高压锅煮绿豆,由于高压锅的排气孔被绿豆粒堵塞,致使锅内气压急剧上升造成爆炸,价值200元的高压锅及价值700元的煤气灶被炸毁,损失900元;邱某的母亲右手被炸伤,花去医疗费300元。案发后,邱某向M保险公司索赔,要求赔偿其财产损失及其母医疗费。
接案后,M保险公司迅速组织查勘,证实损失确系高压锅爆炸造成,但在赔付问题上,公司内部产生了三种不同观点:一、高压锅是被保险人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造成爆炸的,违规操作是爆炸的直接原因,保险公司理应拒赔;二、高压锅不能自动冲开排气阀,证明高压锅本身有缺陷,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属除外责任。但高压锅爆炸造成的煤气灶损毁则是意外损失,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三、邱某的财产损失及其母所花医疗费,均是由爆炸风险造成的,保险公司应全部赔偿。
分析:上述三种观点均不够准确。
1.M保险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第4条明确认定爆炸为保险责任。爆炸,包括物理性爆炸和化学爆炸两种。因物体本身的瑕疵、使用损耗或产品质量低劣以及由于容器内部承受“负压”(内压比外压小)造成的损失则不属爆炸责任。本案中的高压锅爆炸,属物理性爆炸,即因气体膨胀,压力超过容器耐压极限而发生的爆炸,构成《条款》的爆炸责任;
2.M保险公司的《条款》第5条第3项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邱某母亲居住在乡下,第一次使用高压锅,未按安全操作规定使用高压锅,并非故意行为,属过失行为,M保险公司应赔偿;
3.高压锅不能自动冲开排气阀,表明其含有一定缺陷,但该缺陷却不是爆炸的近因,因此本案的损失不能归为除外责任。再者,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家庭财产,其目的是为了使广大居民的家庭财产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得到经济补偿。所以,邱母因右手炸伤而花去的300元医疗费不属M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
结论:M保险公司应赔偿邱某高压锅和煤气灶的损失共计900元。
这个案例分析后还可以扩展:如果高压锅生产厂家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向生产厂家就煤气灶损失和医疗费用的1000元赔偿损失,因为产品责任保险是承保投保产品造成的对消费者或用户及其他任何人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有关法律费用等,而被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不保;如果高压锅生产厂家投保了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且生产厂家因故不能赔偿消费者的话,保险公司只向消费者赔偿高压锅本身损失200元,因为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责任只是被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四、案例教学在保险学课程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案例教学在保险学课程教学中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其作用是不可小视的。那么,在保险学课程中如何组织案例教学呢?笔者将自己的教学实践中的做法总结出来,以供大家探讨。按时间顺序,每个案例的课堂组织与教学实施一般包括三个步骤,即课前准备、课堂实施和课后总结。
1.课前充分准备。在这一环节又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确定本次课的教学目标。比如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能够识别案例中的基本问题和与之相关的事实;锻炼学生运用已学知识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能力;让学生能够应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提出自己的分析意见和见解,等等。当然,不同的案例教学在学生能力培养上所要求达到的目标是有差异的,我们要根据案例的情况确定不同的教学目标。②确定本次课的案例教学形式。案例教学的形式多种多样,常用的主要有比较分析法、问题剖析法、分组讨论法、模拟实践法、对抗辩论法等。每种形式各具特点,教师应根据教学的目标、课程的要求、学生的特点等来合理选择每次课的案例教学形式。在保险学的教学中,经常用到的是比较分析法、分组讨论法、对抗辩论法等。③确定本次课的案例分析内容。首先要确定本次案例分析课的基本任务,如课堂结束时要得出某个结论或掌握某个知识点等。④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譬如,将案例的相关材料提前1周或几周发给学生,以便学生提前了解案例的情况并查找相关的资料等。
2.课堂认真实施。这是案例教学的关键步骤,关系到案例教学的成败。其基本任务就是按课前准备确定的教学目标、形式和内容等组织教学过程,具体还要做到:检查学生的案例准备情况;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控制课堂讨论的进度和局面,保证课前确定的教学内容得以完成;做好学生讨论发言情况的记录;最后进行课堂小结(在一堂案例课结束时,教师一般都要作一简短的小结。小结并不是给学生以案例的标准答案,因为许多案例可能没有标准答案;也不评论学生发言谁对谁错,而主要是就学生在课堂上的总体表现作一评价。如,同学的发言是否踊跃、准备是否充分、是否较好地运用了已学知识、分析深度如何、思路是否开阔、是否有所创新等)。
3.课后总结:主要是在上完每堂案例课后,总结课前准备与课堂实施中的经验与不足,以利于改善以后的教学。
除此之外,案例教学应用中还应注意:选取典型案例分析,且分析问题要透,要让学生能从案例分析这种教学方法中有一定的收获。如果在案例分析中要用到相关的知识,要让学生提前准备。如在保险案例的分析中经常要用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就要提前要求学生学习保险法,特别是保险法中的相关条款一定要让学生掌握;还有在人身保险的分析中还经常要用到继承法的相关知识,都要在课前指点学生去查找相关资料,或者将相关的知识点告诉学生。
《保险学》课程是应用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一门课程长期以来,《保险学》的教学将重点置于理论的研究和基础知识的讲授上,一个金融专业的毕业生在以优异成绩走出校门之时,,可能对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有非常透彻的理解,但可能在一单实际的保险业务操作问题面前束手无策。从金融专业毕业的学生,对于和实践紧密结合的《保险学》课程,缺乏保险业务基本训练,长久以来只是依靠抽象讲述进行教学,形成了老师“讲保险”、学生“听保险”的不切合实际的教学模式。采用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增强学生对保险学的感性认识,提高教学效果;通过大量保险案例的分析、思考、讨论和撰写,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一、案例教学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
保险学理论是相对抽象的,大部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都没有接触到保险实践,所以理解起来难度就更大。如投保人在投保单中所填写的内容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投保单上如有记载,保险单上即使有遗漏,其效力也与记载在保险单上一样。如果没有相关的案例来说明,学生就难以完全地理解其真正含义,所以,授课时可以采用案例来帮助同学们理解和记忆。
案例分析:2008年6月10日,A造纸厂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期限从2008年6月11日零时至2009年6月10日24时,A要求投保的财产项目及保险金额在投保单上载明为:固定资产保险金额800万元,流动资产保险金额180万元,其中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各为60万元。保险公司收到投保单后经审核同意承保,经办人员在投保单上签章并开具了保险单。由于经办人员的疏忽,保险单上的投保财产项目在流动资产一栏没有按投保单上的内容载明为原材料、燃料和低值易耗品三个项目。2009年4月5日,造纸厂发生火灾,财产损失达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损失了50万元,产品(纸张)损失了30万元。事故发生后,A以保险单为凭证向保险公司索赔全部损失。
A认为,保险单上载明A投保项目是固定资产800万元和流动资产180万元,而本厂产品也属于流动资产,因而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80万元。而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公司的保险单虽然漏写了流动资产所包括的三个项目,但投保单上有明确记载,因此产品损失不属保险责任,仅赔偿固定资产损失50万元。
通过案例分析,学生明白由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单中漏写的内容只要在投保单上有也视同在正式保险单上写明的一样,所以保险公司对于纸张的损失是不赔的。
二、案例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案例分析还可以帮助学生学会分析问题,并认真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目前我国的保险法规还不完善,还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如何对这些法律空白或法规中不合适的地方进行修正,也是每一个保险人应该考虑的问题。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这些法律空白或一些规定中不合情理的地方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可保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中的应用:财产保险不仅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而且要求可保利益在保险有效期内始终存在,特别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在该教学内容讲授时,可以利用学生对汽车非常感兴趣的特点,列举了二手车在交易后,车刚过户,在车辆过户与被保险人变更之间肯定存在一个时间差,在这个时间里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该怎样赔付?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因为卖主尽管是被保险人,汽车转让给他人后,就不再对该车有可保利益;而买主在购买了该车后具有了可保利益,但由于没有变更被保险人,所以其不是被保险人,也就不可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其次,这个案例也让学生看到保险合同中的条款约定不合适也是产生保险纠纷的一个因素,保险合同作为格式合同存在着霸王条款,如何改变这种状况也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问题。
三、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学习各种保险实务
保险学课程教学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让学生了解各险种的基本内容,包括各险种的保险标的、可保风险、除外责任、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保险赔偿的处理方法等等。由于保险种类繁多,各险种的内容各不相同,学生学习和掌握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我们就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来对比分析。如通过下面这一案例可以让学生了解和掌握相关险种的保险标的、除外责任等重要内容。
高压锅一爆三赔案:2009年5月,邱某向M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4万元。同年10月,邱某的母亲从乡下看望儿子,第一次用高压锅煮绿豆,由于高压锅的排气孔被绿豆粒堵塞,致使锅内气压急剧上升造成爆炸,价值200元的高压锅及价值700元的煤气灶被炸毁,损失900元;邱某的母亲右手被炸伤,花去医疗费300元。案发后,邱某向M保险公司索赔,要求赔偿其财产损失及其母医疗费。
接案后,M保险公司迅速组织查勘,证实损失确系高压锅爆炸造成,但在赔付问题上,公司内部产生了三种不同观点:一、高压锅是被保险人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造成爆炸的,违规操作是爆炸的直接原因,保险公司理应拒赔;二、高压锅不能自动冲开排气阀,证明高压锅本身有缺陷,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属除外责任。但高压锅爆炸造成的煤气灶损毁则是意外损失,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三、邱某的财产损失及其母所花医疗费,均是由爆炸风险造成的,保险公司应全部赔偿。
分析:上述三种观点均不够准确。
1.M保险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第4条明确认定爆炸为保险责任。爆炸,包括物理性爆炸和化学爆炸两种。因物体本身的瑕疵、使用损耗或产品质量低劣以及由于容器内部承受“负压”(内压比外压小)造成的损失则不属爆炸责任。本案中的高压锅爆炸,属物理性爆炸,即因气体膨胀,压力超过容器耐压极限而发生的爆炸,构成《条款》的爆炸责任;
2.M保险公司的《条款》第5条第3项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邱某母亲居住在乡下,第一次使用高压锅,未按安全操作规定使用高压锅,并非故意行为,属过失行为,M保险公司应赔偿;
3.高压锅不能自动冲开排气阀,表明其含有一定缺陷,但该缺陷却不是爆炸的近因,因此本案的损失不能归为除外责任。再者,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家庭财产,其目的是为了使广大居民的家庭财产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得到经济补偿。所以,邱母因右手炸伤而花去的300元医疗费不属M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
结论:M保险公司应赔偿邱某高压锅和煤气灶的损失共计900元。
这个案例分析后还可以扩展:如果高压锅生产厂家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向生产厂家就煤气灶损失和医疗费用的1000元赔偿损失,因为产品责任保险是承保投保产品造成的对消费者或用户及其他任何人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有关法律费用等,而被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不保;如果高压锅生产厂家投保了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且生产厂家因故不能赔偿消费者的话,保险公司只向消费者赔偿高压锅本身损失200元,因为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责任只是被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四、案例教学在保险学课程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案例教学在保险学课程教学中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其作用是不可小视的。那么,在保险学课程中如何组织案例教学呢?笔者将自己的教学实践中的做法总结出来,以供大家探讨。按时间顺序,每个案例的课堂组织与教学实施一般包括三个步骤,即课前准备、课堂实施和课后总结。
1.课前充分准备。在这一环节又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确定本次课的教学目标。比如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能够识别案例中的基本问题和与之相关的事实;锻炼学生运用已学知识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能力;让学生能够应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提出自己的分析意见和见解,等等。当然,不同的案例教学在学生能力培养上所要求达到的目标是有差异的,我们要根据案例的情况确定不同的教学目标。②确定本次课的案例教学形式。案例教学的形式多种多样,常用的主要有比较分析法、问题剖析法、分组讨论法、模拟实践法、对抗辩论法等。每种形式各具特点,教师应根据教学的目标、课程的要求、学生的特点等来合理选择每次课的案例教学形式。在保险学的教学中,经常用到的是比较分析法、分组讨论法、对抗辩论法等。③确定本次课的案例分析内容。首先要确定本次案例分析课的基本任务,如课堂结束时要得出某个结论或掌握某个知识点等。④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譬如,将案例的相关材料提前1周或几周发给学生,以便学生提前了解案例的情况并查找相关的资料等。
2.课堂认真实施。这是案例教学的关键步骤,关系到案例教学的成败。其基本任务就是按课前准备确定的教学目标、形式和内容等组织教学过程,具体还要做到:检查学生的案例准备情况;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控制课堂讨论的进度和局面,保证课前确定的教学内容得以完成;做好学生讨论发言情况的记录;最后进行课堂小结(在一堂案例课结束时,教师一般都要作一简短的小结。小结并不是给学生以案例的标准答案,因为许多案例可能没有标准答案;也不评论学生发言谁对谁错,而主要是就学生在课堂上的总体表现作一评价。如,同学的发言是否踊跃、准备是否充分、是否较好地运用了已学知识、分析深度如何、思路是否开阔、是否有所创新等)。
3.课后总结:主要是在上完每堂案例课后,总结课前准备与课堂实施中的经验与不足,以利于改善以后的教学。
除此之外,案例教学应用中还应注意:选取典型案例分析,且分析问题要透,要让学生能从案例分析这种教学方法中有一定的收获。如果在案例分析中要用到相关的知识,要让学生提前准备。如在保险案例的分析中经常要用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就要提前要求学生学习保险法,特别是保险法中的相关条款一定要让学生掌握;还有在人身保险的分析中还经常要用到继承法的相关知识,都要在课前指点学生去查找相关资料,或者将相关的知识点告诉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