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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等七部委相继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提出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实施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
按照《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也已上线启动,目的是要实现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信息监管。
据了解,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以及使用年限的增加,预计2020年动力蓄电池累计退役量将超过20万吨,庞大的退役数量已经逐渐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环境安全构成了新的挑战。
对此,在8月1日召开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宣贯会”上,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巡视员李力指出,加强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不仅是保护环境安全,缓解资源瓶颈的要求,对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蓄电池产业绿色发展来说,也具有重大意义。全产业链相关企业需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及时贯彻落实管理要求,形成利益共同体,高水平、高质量的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第一轮报废潮即将到来]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累计约180万辆。进入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41.3万辆和41.2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94.9%和111.5%。
近年来,在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双重因素下,我国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大国。与此同时,经过多年的发展,最早投入市场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已经开始陆续进入退役期,第一轮大规模的动力电池报废潮即将到来。
据EVTank研究数据显示,预计中国动力电池回收量在2022年将达到42.2万吨,梯次利用和回收拆解市场规模将达到131亿元。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回收利用对于环境保护,电池全生命周期经济效益、资源再利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开始研究和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例如骆驼股份启动了50亿元梯次利用和回收项目,北汽新能源启动了百亿擎天柱计划,而美国通用汽车也计划将退役电池用作备用电源及储能。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洧表示,我国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问题,并在逐渐完善相关管理政策与配套措施。前期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和《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在顶层政策设计中,都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洧指出,未来在汽车产业技术变革的大环境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也将更加依赖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的支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过程的技术瓶颈也亟待行业合作,并加以突破。对此,中汽中心作为行业第三方研究机构,将积极与行业相关企业、科研机构一道,落实政策要求,探索科学合理的回收利用模式,突破回收利用技术瓶颈,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商业模式,促进符合我国国情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的形成。
[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8月1日起,《管理暂行办法》与《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强调落实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制度及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明确汽车生产、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等企业相关主体的责任与要求。《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则是细化了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各阶段主体溯源信息采集和上传要求,构建了溯源管理体系。
李力指出,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我国汽车工业绿色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近年来获得了长足发展,不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问题也日益凸现。在今年“两会”期间,涉及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建议和提案较以往增加了很多,反映出此项问题已成为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之一。
据介绍,当前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回收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另外一个比较突出的是创新问题,由于我国的电池规格、类型品种等方面各不相同,拆解处置甚至包括回收和梯次利用,以及相关技术都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以适应电池回收利用的发展。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涉及产业链多个行业,包括汽车企业、电池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综合利用企业等等。动力电池的高效回收和环保处置需要各个主体都承擔相应的责任和主体义务,行业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按照《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我国将实施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的责任情况进行在线监测,同时进一步开展溯源信息的比对核查,做好溯源信息系统的数据统计和分析,为回收利用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
李力指出,产业链条上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准确地上传动力电池溯源的相关信息。对于汽车生产企业而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售后服务渠道,建立回收服务网络,特别要建立区域性的回收利用体系。
动力电池回收对技术创新也提出一定要求,需要突破一些快速检测、分选重组、残值评估、梯次利用、有价金属高效提取等关键共性技术和装备。同时,标准的建设也不可或缺。李力透露,有关部门正在加快标准的立项和研制工作。今年年底,将会出台一批相关标准,这将有利于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同时,有关部门也将积极支持和指导开展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的制订,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
按照《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也已上线启动,目的是要实现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信息监管。
据了解,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以及使用年限的增加,预计2020年动力蓄电池累计退役量将超过20万吨,庞大的退役数量已经逐渐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环境安全构成了新的挑战。
对此,在8月1日召开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宣贯会”上,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巡视员李力指出,加强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不仅是保护环境安全,缓解资源瓶颈的要求,对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蓄电池产业绿色发展来说,也具有重大意义。全产业链相关企业需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及时贯彻落实管理要求,形成利益共同体,高水平、高质量的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第一轮报废潮即将到来]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累计约180万辆。进入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41.3万辆和41.2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94.9%和111.5%。
近年来,在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双重因素下,我国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大国。与此同时,经过多年的发展,最早投入市场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已经开始陆续进入退役期,第一轮大规模的动力电池报废潮即将到来。
据EVTank研究数据显示,预计中国动力电池回收量在2022年将达到42.2万吨,梯次利用和回收拆解市场规模将达到131亿元。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回收利用对于环境保护,电池全生命周期经济效益、资源再利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开始研究和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例如骆驼股份启动了50亿元梯次利用和回收项目,北汽新能源启动了百亿擎天柱计划,而美国通用汽车也计划将退役电池用作备用电源及储能。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洧表示,我国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问题,并在逐渐完善相关管理政策与配套措施。前期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和《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在顶层政策设计中,都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洧指出,未来在汽车产业技术变革的大环境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也将更加依赖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的支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过程的技术瓶颈也亟待行业合作,并加以突破。对此,中汽中心作为行业第三方研究机构,将积极与行业相关企业、科研机构一道,落实政策要求,探索科学合理的回收利用模式,突破回收利用技术瓶颈,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商业模式,促进符合我国国情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的形成。
[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8月1日起,《管理暂行办法》与《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强调落实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制度及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明确汽车生产、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等企业相关主体的责任与要求。《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则是细化了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各阶段主体溯源信息采集和上传要求,构建了溯源管理体系。
李力指出,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我国汽车工业绿色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近年来获得了长足发展,不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问题也日益凸现。在今年“两会”期间,涉及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建议和提案较以往增加了很多,反映出此项问题已成为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之一。
据介绍,当前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回收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另外一个比较突出的是创新问题,由于我国的电池规格、类型品种等方面各不相同,拆解处置甚至包括回收和梯次利用,以及相关技术都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以适应电池回收利用的发展。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涉及产业链多个行业,包括汽车企业、电池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综合利用企业等等。动力电池的高效回收和环保处置需要各个主体都承擔相应的责任和主体义务,行业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按照《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我国将实施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的责任情况进行在线监测,同时进一步开展溯源信息的比对核查,做好溯源信息系统的数据统计和分析,为回收利用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
李力指出,产业链条上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准确地上传动力电池溯源的相关信息。对于汽车生产企业而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售后服务渠道,建立回收服务网络,特别要建立区域性的回收利用体系。
动力电池回收对技术创新也提出一定要求,需要突破一些快速检测、分选重组、残值评估、梯次利用、有价金属高效提取等关键共性技术和装备。同时,标准的建设也不可或缺。李力透露,有关部门正在加快标准的立项和研制工作。今年年底,将会出台一批相关标准,这将有利于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同时,有关部门也将积极支持和指导开展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的制订,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