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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夏,江河湖泊都要夺去一些中、小学生的可贵生命。在成千上万的痛心的事故面前,广大家长和教育工作者不得不同念一句“紧箍咒”:严禁学生下河洗澡!这句话也因此成为天经地义、无可非议的千古不变的教条!当广大读者今天看到《学生下河洗澡应当解禁》这个标题时,心头也许会一下子产生这样一句嘲笑的话语——太“标新立异”了吧!也许大家会认为笔者为了写一篇有创新意识的文章而故意那么逆向思维。其实非然。
不知广大读者是否静心想过:乘车会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就严禁乘车而步行?用电经常发生电击死人、电火灾,是否就严禁用电而点煤油灯?诸如此类的问题不胜枚举。显然,因为江河湖泊夺去了一些中、小学生的生命而就严禁学生下河洗澡的做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学生就因为被严禁下河洗澡,都成了“旱鸭子”,不懂水性,才容易被水淹死。有的家长认为:远离水域不就万事大吉了!平常的日子里,这句话是有道理。可是,假设有一天山洪爆发,河水漫掉了家园,这时想逃生,这句话就没有道理了。有些事情我们难以预料:曾经有个年轻的女教师,不懂水性,护送一名不懂水性的女小学生过河。河坝上的水不深,1尺左右,水流也不是很急,可就是河坝有两三丈高。河面大约二三十米宽。她们俩开始谁都没有畏惧感,因为经常有人就这么脱掉鞋子、捋起裤脚就像旱地上走路一样安全渡过。再说,那个女老师也不是一次这样渡河。就因为这样掉以轻心,还是该死了日子到了,那一天不知怎的,,走到河坝中央时,不知是女学生还是女老师滑了一下脚,然后两人迅速抱成一块以互相保护。可不知是谁又接着滑了一下脚,这下可就稳不住了,两人一起滑倒,顿时就被河水冲下了三丈悬崖。悬崖下,是一个六七丈深的水潭。她俩被水冲下后,本来身体就没有任何伤害,可就是不懂水性,被活活淹死在潭里。如果女老师会游泳,就绝对不会发生刚才所说的悲剧了。
讲到女性更要懂水性,我还有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家乡是一个封建思想很严重的偏僻小山村,村口几百米远地方有一口小山塘。炎炎夏日的旁晚时分,只见成群结队的男男老少下塘洗澡,大伙在池塘里畅游、嬉戏,发出一片欢声笑语,叫人好不痛快!不公平的是,池塘成了男性的专利,没见一个女性曾下塘洗澡。女性只能在家里用一个大脚盆洗澡。有一天,我接到一个长辈的“密报”,而且“密报”中还夹杂着密报者的议论:“田老师呀,你教学生教得好,可你没把自己的女儿教好!今天我亲眼看见你女儿和其他几个女孩子下塘洗澡,结果被我骂上岸了。我六十多岁的人了,从来还没看见女的下塘洗澡!不成体统!你要好好教育!长辈真话实说,也是出于一番好心呀!于是,我立即询问、批评、警告了女儿。女儿不语。过了几天,我又接到一个“密报”:“爸爸,我学会游泳了,我能从池塘这边游到池塘那边!”怎么能把大人的话当耳边风?背着大人干违规的事,还胆敢前来汇报?!当时我心里很是生气,可看到她那天真幼稚的样子,细细一想:唉,这不是好事吗?!这不是“女中豪杰”吗?有史以来,寨子里没有女性敢下塘洗澡,没有一个女性会畅游水面,女儿不是开了我村女性游泳之先河吗?女儿不是多了一份本领吗?我反思:我们大人的思想怎么比十来岁孩子的思想还落后呢?
随后,我心中很放亮:以前女儿下塘洗衣服,时间久了不回来,心中就担心起来,赶快前去看一看;现在女儿会游泳了,担心什么呢?我问了女儿为何要下塘去游泳,女儿道出了原由:她们女孩子多么希望像男孩子一样下到河里像鸭子一样能在水面上嬉戏畅游!脚盆太小了,洗澡时也看不到像池塘边那样的风景,也没有水面上那清新的空气。男孩子会游泳,难道女孩子就学不会?于是就下到浅水边,手拉着池边的小草,学起游泳来。大女儿学会了,小女儿也跟着学会了,家里再没有“旱鸭子”了。长辈也不再密告了,相反竖起了大拇指,还自责自己思想老封建,应该早“改革开放”才对!
这都是20多年前的事了。可是严禁下河洗澡的“返祖现象”依然存在。偷偷下河洗澡的男生被批评、被体罚,屡教不改者还理所当然被开除。女生远离水域,无缘游泳,地地道道的“旱鸭子”。曾闻一家宾馆因一女孩在其经营的游泳池淹死了而被索赔20万的消息!可悲可叹呀!我的观点不同,我认为学生下河洗澡应当解禁,30多度的高温天气里,应该让学生到自然水域中去享受一下大自然的恩惠。水里,固然有危险,但并不可怕,可怕的恰是怕水而不学习游泳。为了让学生既能下河洗澡,又能确保安全,我提出几点建议:
1.学校开设游泳课。学校有专职的游泳教师,全面、系统地传授安全游泳、避险等知识,让学生懂得游泳的作用和意义。
2.学校投资建造游泳池。有了游泳池,有了特制的救生衣等安全设备,每个学生就有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地方。通过过硬地水中练习,学生的游泳本领一定会得到加强。
3.学校定时有组织地带学生到深浅适度的自然水域去“实地演练”。再华丽的游泳池跟天然的水域是一些不同的,“由浅入深”,逐步地让学生在较深水域里游泳锻炼,摸索游泳的技巧,这样抗“水魔”的才能才会提升。
4.每年举行一次或多次游泳方面的比赛,也可以举行划船一类的水上竞赛,从而推动学习游泳活动的健康发展。
总之,我认为家长和学校都应当解除“严禁学生下河”的禁令,这不但不是对学生安全问题的放松,而且相反还是对学生安全问题(全面、细致)的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是践行“学生全面发展”的具体措施。希望这一恳切的呼吁,能得广大家长和学校的反响。
(作者单位:重庆市秀山县新星中学409900)
不知广大读者是否静心想过:乘车会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就严禁乘车而步行?用电经常发生电击死人、电火灾,是否就严禁用电而点煤油灯?诸如此类的问题不胜枚举。显然,因为江河湖泊夺去了一些中、小学生的生命而就严禁学生下河洗澡的做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学生就因为被严禁下河洗澡,都成了“旱鸭子”,不懂水性,才容易被水淹死。有的家长认为:远离水域不就万事大吉了!平常的日子里,这句话是有道理。可是,假设有一天山洪爆发,河水漫掉了家园,这时想逃生,这句话就没有道理了。有些事情我们难以预料:曾经有个年轻的女教师,不懂水性,护送一名不懂水性的女小学生过河。河坝上的水不深,1尺左右,水流也不是很急,可就是河坝有两三丈高。河面大约二三十米宽。她们俩开始谁都没有畏惧感,因为经常有人就这么脱掉鞋子、捋起裤脚就像旱地上走路一样安全渡过。再说,那个女老师也不是一次这样渡河。就因为这样掉以轻心,还是该死了日子到了,那一天不知怎的,,走到河坝中央时,不知是女学生还是女老师滑了一下脚,然后两人迅速抱成一块以互相保护。可不知是谁又接着滑了一下脚,这下可就稳不住了,两人一起滑倒,顿时就被河水冲下了三丈悬崖。悬崖下,是一个六七丈深的水潭。她俩被水冲下后,本来身体就没有任何伤害,可就是不懂水性,被活活淹死在潭里。如果女老师会游泳,就绝对不会发生刚才所说的悲剧了。
讲到女性更要懂水性,我还有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家乡是一个封建思想很严重的偏僻小山村,村口几百米远地方有一口小山塘。炎炎夏日的旁晚时分,只见成群结队的男男老少下塘洗澡,大伙在池塘里畅游、嬉戏,发出一片欢声笑语,叫人好不痛快!不公平的是,池塘成了男性的专利,没见一个女性曾下塘洗澡。女性只能在家里用一个大脚盆洗澡。有一天,我接到一个长辈的“密报”,而且“密报”中还夹杂着密报者的议论:“田老师呀,你教学生教得好,可你没把自己的女儿教好!今天我亲眼看见你女儿和其他几个女孩子下塘洗澡,结果被我骂上岸了。我六十多岁的人了,从来还没看见女的下塘洗澡!不成体统!你要好好教育!长辈真话实说,也是出于一番好心呀!于是,我立即询问、批评、警告了女儿。女儿不语。过了几天,我又接到一个“密报”:“爸爸,我学会游泳了,我能从池塘这边游到池塘那边!”怎么能把大人的话当耳边风?背着大人干违规的事,还胆敢前来汇报?!当时我心里很是生气,可看到她那天真幼稚的样子,细细一想:唉,这不是好事吗?!这不是“女中豪杰”吗?有史以来,寨子里没有女性敢下塘洗澡,没有一个女性会畅游水面,女儿不是开了我村女性游泳之先河吗?女儿不是多了一份本领吗?我反思:我们大人的思想怎么比十来岁孩子的思想还落后呢?
随后,我心中很放亮:以前女儿下塘洗衣服,时间久了不回来,心中就担心起来,赶快前去看一看;现在女儿会游泳了,担心什么呢?我问了女儿为何要下塘去游泳,女儿道出了原由:她们女孩子多么希望像男孩子一样下到河里像鸭子一样能在水面上嬉戏畅游!脚盆太小了,洗澡时也看不到像池塘边那样的风景,也没有水面上那清新的空气。男孩子会游泳,难道女孩子就学不会?于是就下到浅水边,手拉着池边的小草,学起游泳来。大女儿学会了,小女儿也跟着学会了,家里再没有“旱鸭子”了。长辈也不再密告了,相反竖起了大拇指,还自责自己思想老封建,应该早“改革开放”才对!
这都是20多年前的事了。可是严禁下河洗澡的“返祖现象”依然存在。偷偷下河洗澡的男生被批评、被体罚,屡教不改者还理所当然被开除。女生远离水域,无缘游泳,地地道道的“旱鸭子”。曾闻一家宾馆因一女孩在其经营的游泳池淹死了而被索赔20万的消息!可悲可叹呀!我的观点不同,我认为学生下河洗澡应当解禁,30多度的高温天气里,应该让学生到自然水域中去享受一下大自然的恩惠。水里,固然有危险,但并不可怕,可怕的恰是怕水而不学习游泳。为了让学生既能下河洗澡,又能确保安全,我提出几点建议:
1.学校开设游泳课。学校有专职的游泳教师,全面、系统地传授安全游泳、避险等知识,让学生懂得游泳的作用和意义。
2.学校投资建造游泳池。有了游泳池,有了特制的救生衣等安全设备,每个学生就有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地方。通过过硬地水中练习,学生的游泳本领一定会得到加强。
3.学校定时有组织地带学生到深浅适度的自然水域去“实地演练”。再华丽的游泳池跟天然的水域是一些不同的,“由浅入深”,逐步地让学生在较深水域里游泳锻炼,摸索游泳的技巧,这样抗“水魔”的才能才会提升。
4.每年举行一次或多次游泳方面的比赛,也可以举行划船一类的水上竞赛,从而推动学习游泳活动的健康发展。
总之,我认为家长和学校都应当解除“严禁学生下河”的禁令,这不但不是对学生安全问题的放松,而且相反还是对学生安全问题(全面、细致)的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是践行“学生全面发展”的具体措施。希望这一恳切的呼吁,能得广大家长和学校的反响。
(作者单位:重庆市秀山县新星中学40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