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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对开的周报在同一期以整整五个版面对一个新闻事件进行报道、求证,这在中国新闻史上恐怕是罕见的。2000年1月14日的《南方周末》即如此。尤令人深思的是,此举的意义并不在于所报道事件本身,而在于它揭示了一个事实:作为代言社会公众利益之公权的新闻舆论监督已处于一种非常态的尴尬境地。 最好的例证就是“刘秋海事件”。该事件缘起于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原告陈小俐诉被告刘秋海交通肇事逃逸,被告称原告系自己驾驶摩托车摔伤,被告出于人道相救,反遭事发地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交警队扣车,并被诬告,遂向社会鸣冤。《南方周末》经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