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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国家外经贸部第2号令发布的《对外经济贸易企业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正确地贯彻执行该《规定》,确保对外经济贸易企业(以下简称外经贸企业)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实施,很有必要对外经贸企业财会机构的义务问题进行探讨。本文就此问题提出一孔之见,认为外经贸企业财会部门在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应有以下八个方面的义务。 一是正确划分经济责任。根据《规定》第五条和第十二条之规定,外经贸企业财会部门应依据财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