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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责任教育是新时期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通过对责任教育内容的探究,旨在选择有效责任教育方法,唤起当代大学生对社会责任的确认和担当的德性要求,激发和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并将其内化为当代大学生个体的自觉行为。
实施素质教育是现代高等教育所追求的最终目标。素质教育归根到底是培养新时期社会所需要的人的问题。2005年9月正式施行的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点突出以德育为先,强化大学生的道德规范和水平。在这一规定中还提倡学生应该努力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鼓励广大学生自觉地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明确了大学生所应承担的责任内容。随后出台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也明确要求大学生应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等内容。当前,责任教育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一定程度存在方法单一,缺乏科学性和创新性的现象。所以要做好大学生责任教育,首先,我们要对责任教育内容进行认真探讨。
一、大学生责任教育的内容
(一)教育学生善待生命。生命是人一切作为的基础。一个健全的人不仅要具有健康的身体,而且要具备健康的精神。洛克认为“健康的精神寓于健康的身体”,所以身体健康是第一位的,最终目的是要成为一个身心俱健的人。大学校园内的自杀、他杀、残害动物、校园暴力等忽视生命、危害生命现象屡屡出现,大学生为什么如此不尊重和珍惜生命?学业不顺、发展受阻、恋爱受挫、人际冲突等都是大学生自杀的主要原因。心理素质太脆弱,责任意识太淡漠,最重要的就是缺乏生命责任意识。探讨生命的意义,提升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怀,通过教育让大学生可以提高对生命及其存在价值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珍惜和尊重的态度,从而增强责任意识。
(二)教育学生学会感恩。中国传统文化重视感恩,知恩图报是中国人的古训。陶志琼在《关于感恩教育的几个问题的探讨》中对感恩的解释:“感恩就是对他人、社会和自然给予自己带来的恩惠和方便在心里产生认可并意欲回馈的一种认识、一种情怀和行为。”
一是回馈父母之恩。我们的生命是由父母而生,父母给予我们宝贵的生命,又费尽心血将我们养育成人。报父母恩“哀哀父母,生我动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扮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诗经·小雅·蓼莪》)说的就是父母的恩德。二是回馈师长之恩。父母给我们以血肉之躯,而教师和长辈传授我们知识、经验和为人的道理。没有师长的教导和引领,我们将何以成人。三是回馈国家之恩。社会要发展,国家要安定,人民要和睦,这有赖于政府的管理,有赖于人民军队的护卫,因此我们理应感念国家的恩德,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
(三)教育学生懂得奉献。“奉献”是在处理个人与社会、与国家、与他人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品质。它意味着大公无私、克制己私、超越自我、服从整体、先人后己。而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就是把这种仁慈之爱放大,“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礼记·礼运》)。在现代中国“有一份热,发一份光”、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些美好的诗歌、语言,都是人们对奉献精神的赞颂。今天我们讲奉献,并不是讲付出劳动不要报酬,而是讲一种精神,在公与私、义与利、奉献与索取之间,应把前者放在首位。对当代大学生来说,要做到无私奉献,首先,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这是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包括克尽职守、兢兢业业、精益求精、视责任为生命等。不同的职业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责任,它们都为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高校学生责任教育是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因此,在对大学生实施责任教育的过程中不能只停留在平常的说教当中,更应该充分运用思想道德教育的方法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教育和引导,使大学生责任教育真正收到实效。
二、大学生责任教育的方法选择
(一)理论教育法。理论教育法又称灌输教育法,“灌”:浇、注。灌输就是把某种思想或知识传给别人。因此,理论教育法就是指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地向受教育者传授有关责任的理论,让他们真正认识到履行职责是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从而让他们自觉培养自己的责任能力,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进而外化为责任行为的教育方法。在运用理论教育法实施大学生责任教育的过程中,关键是要结合学生自身成才的需要,帮助他们消除社会上一些责任缺失现象的负面影响,让他们明白“履行责任不仅能换来人们生存发展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也能换来人们生存发展需要的精神和文化生活资料”,而且“责任永远和角色联系在一起。个人扮演的角色多,相应承担的责任也就多;个人扮演的角色大,相应承担责任也就大。责任分配的依据,即角色分配的依据,只能是行为主体的认知能力和责任能力”,不负责任的行为终究要受到社会的“惩罚”,被社会淘汰。让责任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二)疏导教育法。疏导教育法就是通过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之间平等的思想交流,在教育对象充分表达自己的认识的基础上,教育者循循善诱,帮助教育对象学会正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引导他们从正确的立场去看待问题,帮助他们转变错误的观念和认识,从而达到教育目的的方法。通过疏导,教育者可以帮助教育对象正确认识社会上少数责任缺失的现象,让他们真正看到社会上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集体和个人比比皆是,不负责任的人毕竟是少数。
(三)榜样教育法。榜样示范法就是指通过表彰、嘉奖和宣传自觉履行责任行为的先进典型,号召其他成员以他们为榜样进行学习、模仿的方法。通过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诸如承担社会责任的许许多多的企业;还有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徐本禹、大学生公益之星王彬、11年先后资助贫困山区178名贫困儿童,临死前决定捐献眼角膜的丛飞(原名张崇)等千千万万积极参与服务社会、保护环境、扶贫开发,积极参与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保护母亲河、保护藏羚羊等公益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先进典型。通过对这些典型的宣传,让人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责任行为的存在,感受到这些责任行为的光荣,从而逐步树立责任意识,自觉履行责任行为。
(四)环境熏陶法。环境熏陶法就是通过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责任意识的形成。而当今社会,市场经济刚刚建立,许多制度尚不健全,于是不少人钻政策的空子,捞到了许多好处,甚至许多成了“先富起来”的一部分,而很多老老实实,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人没能“抓住机遇”,于是人们开始对责任行为有了怀疑。这对大学这个小社会也会产生很直接的影响。于是在大学生中出现了令人担忧的责任缺失现象。要让大学生重塑责任意识,首先要在整个社会通过责任评价、责任赏罚、责任分配等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赏罚分明的责任环境,使履行责任的人真正能得到物质的或精神的奖赏;其次是在社会和大学校园通过舆论导向,宣传、褒扬责任行为,批评那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在校内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和责任文化氛围,使每一个大学生实施受到环境的感染和熏陶,自觉树立责任意识,履行责任行为。
(五)制度约束法。责任教育除理论灌输、积极营造育人氛围,正面疏导外,还应该建立合适的制度,优化责任评价体系,规范学生的责任行为,强化学生做人的责任感。通过建立学生管理档案,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学生的综合考评体系结合起来,使责任行为能够得到看得见的“奖赏”,不负责任的行为受到相应的“处罚”。这种制度规范不仅可以为个体对自己、集体和社会的责任行为、责任意识的强化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可以通过其刚性的规范来约束、遏制不负责任的思想和行为滋长蔓延,只有赏罚分明,才能体现出责任的严肃性,社会的公正性,以“他律”推动“自律”。
参考文献:
[1] 约翰·洛克著,傅任敢译.教育漫话[M].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2.
[2] 陶志琼.关于感恩教育的几个问题的探讨[J].教育科学,2004(4).
[3] 吴春明.关于“感恩”与“孝亲”的思考[J].中国德育,2006(l).
[4] 程东峰.关于大学生责任教育的几点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2):46一49.
[5] 程东峰著.责任论:关于当代中国责任理论与实践的思考[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5:15.
编辑/牛小源
实施素质教育是现代高等教育所追求的最终目标。素质教育归根到底是培养新时期社会所需要的人的问题。2005年9月正式施行的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点突出以德育为先,强化大学生的道德规范和水平。在这一规定中还提倡学生应该努力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鼓励广大学生自觉地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明确了大学生所应承担的责任内容。随后出台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也明确要求大学生应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等内容。当前,责任教育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一定程度存在方法单一,缺乏科学性和创新性的现象。所以要做好大学生责任教育,首先,我们要对责任教育内容进行认真探讨。
一、大学生责任教育的内容
(一)教育学生善待生命。生命是人一切作为的基础。一个健全的人不仅要具有健康的身体,而且要具备健康的精神。洛克认为“健康的精神寓于健康的身体”,所以身体健康是第一位的,最终目的是要成为一个身心俱健的人。大学校园内的自杀、他杀、残害动物、校园暴力等忽视生命、危害生命现象屡屡出现,大学生为什么如此不尊重和珍惜生命?学业不顺、发展受阻、恋爱受挫、人际冲突等都是大学生自杀的主要原因。心理素质太脆弱,责任意识太淡漠,最重要的就是缺乏生命责任意识。探讨生命的意义,提升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怀,通过教育让大学生可以提高对生命及其存在价值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珍惜和尊重的态度,从而增强责任意识。
(二)教育学生学会感恩。中国传统文化重视感恩,知恩图报是中国人的古训。陶志琼在《关于感恩教育的几个问题的探讨》中对感恩的解释:“感恩就是对他人、社会和自然给予自己带来的恩惠和方便在心里产生认可并意欲回馈的一种认识、一种情怀和行为。”
一是回馈父母之恩。我们的生命是由父母而生,父母给予我们宝贵的生命,又费尽心血将我们养育成人。报父母恩“哀哀父母,生我动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扮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诗经·小雅·蓼莪》)说的就是父母的恩德。二是回馈师长之恩。父母给我们以血肉之躯,而教师和长辈传授我们知识、经验和为人的道理。没有师长的教导和引领,我们将何以成人。三是回馈国家之恩。社会要发展,国家要安定,人民要和睦,这有赖于政府的管理,有赖于人民军队的护卫,因此我们理应感念国家的恩德,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
(三)教育学生懂得奉献。“奉献”是在处理个人与社会、与国家、与他人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品质。它意味着大公无私、克制己私、超越自我、服从整体、先人后己。而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就是把这种仁慈之爱放大,“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礼记·礼运》)。在现代中国“有一份热,发一份光”、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些美好的诗歌、语言,都是人们对奉献精神的赞颂。今天我们讲奉献,并不是讲付出劳动不要报酬,而是讲一种精神,在公与私、义与利、奉献与索取之间,应把前者放在首位。对当代大学生来说,要做到无私奉献,首先,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这是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包括克尽职守、兢兢业业、精益求精、视责任为生命等。不同的职业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责任,它们都为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高校学生责任教育是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因此,在对大学生实施责任教育的过程中不能只停留在平常的说教当中,更应该充分运用思想道德教育的方法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教育和引导,使大学生责任教育真正收到实效。
二、大学生责任教育的方法选择
(一)理论教育法。理论教育法又称灌输教育法,“灌”:浇、注。灌输就是把某种思想或知识传给别人。因此,理论教育法就是指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地向受教育者传授有关责任的理论,让他们真正认识到履行职责是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从而让他们自觉培养自己的责任能力,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进而外化为责任行为的教育方法。在运用理论教育法实施大学生责任教育的过程中,关键是要结合学生自身成才的需要,帮助他们消除社会上一些责任缺失现象的负面影响,让他们明白“履行责任不仅能换来人们生存发展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也能换来人们生存发展需要的精神和文化生活资料”,而且“责任永远和角色联系在一起。个人扮演的角色多,相应承担的责任也就多;个人扮演的角色大,相应承担责任也就大。责任分配的依据,即角色分配的依据,只能是行为主体的认知能力和责任能力”,不负责任的行为终究要受到社会的“惩罚”,被社会淘汰。让责任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二)疏导教育法。疏导教育法就是通过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之间平等的思想交流,在教育对象充分表达自己的认识的基础上,教育者循循善诱,帮助教育对象学会正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引导他们从正确的立场去看待问题,帮助他们转变错误的观念和认识,从而达到教育目的的方法。通过疏导,教育者可以帮助教育对象正确认识社会上少数责任缺失的现象,让他们真正看到社会上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集体和个人比比皆是,不负责任的人毕竟是少数。
(三)榜样教育法。榜样示范法就是指通过表彰、嘉奖和宣传自觉履行责任行为的先进典型,号召其他成员以他们为榜样进行学习、模仿的方法。通过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诸如承担社会责任的许许多多的企业;还有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徐本禹、大学生公益之星王彬、11年先后资助贫困山区178名贫困儿童,临死前决定捐献眼角膜的丛飞(原名张崇)等千千万万积极参与服务社会、保护环境、扶贫开发,积极参与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保护母亲河、保护藏羚羊等公益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先进典型。通过对这些典型的宣传,让人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责任行为的存在,感受到这些责任行为的光荣,从而逐步树立责任意识,自觉履行责任行为。
(四)环境熏陶法。环境熏陶法就是通过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责任意识的形成。而当今社会,市场经济刚刚建立,许多制度尚不健全,于是不少人钻政策的空子,捞到了许多好处,甚至许多成了“先富起来”的一部分,而很多老老实实,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人没能“抓住机遇”,于是人们开始对责任行为有了怀疑。这对大学这个小社会也会产生很直接的影响。于是在大学生中出现了令人担忧的责任缺失现象。要让大学生重塑责任意识,首先要在整个社会通过责任评价、责任赏罚、责任分配等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赏罚分明的责任环境,使履行责任的人真正能得到物质的或精神的奖赏;其次是在社会和大学校园通过舆论导向,宣传、褒扬责任行为,批评那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在校内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和责任文化氛围,使每一个大学生实施受到环境的感染和熏陶,自觉树立责任意识,履行责任行为。
(五)制度约束法。责任教育除理论灌输、积极营造育人氛围,正面疏导外,还应该建立合适的制度,优化责任评价体系,规范学生的责任行为,强化学生做人的责任感。通过建立学生管理档案,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学生的综合考评体系结合起来,使责任行为能够得到看得见的“奖赏”,不负责任的行为受到相应的“处罚”。这种制度规范不仅可以为个体对自己、集体和社会的责任行为、责任意识的强化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可以通过其刚性的规范来约束、遏制不负责任的思想和行为滋长蔓延,只有赏罚分明,才能体现出责任的严肃性,社会的公正性,以“他律”推动“自律”。
参考文献:
[1] 约翰·洛克著,傅任敢译.教育漫话[M].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2.
[2] 陶志琼.关于感恩教育的几个问题的探讨[J].教育科学,2004(4).
[3] 吴春明.关于“感恩”与“孝亲”的思考[J].中国德育,2006(l).
[4] 程东峰.关于大学生责任教育的几点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2):46一49.
[5] 程东峰著.责任论:关于当代中国责任理论与实践的思考[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5:15.
编辑/牛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