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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担保是税收征管法中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的确立足以影响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促进依法治税目标的实现。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导致纳税担保制度在实践中的落空,这不仅仅影响了立法目的的实现,也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与实效型。纳税担保权为担保税法上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履行而设,为确保其成立或其优先顺位,自应有公示的必要,公示方法之一即为登记。无论对纳税担保的性质采取哪种观点,纳税担保权均可在一般民事登记簿上登记,但相应税务机关应尽相应审查义务,以防担保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