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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26 文献标识码:A
摘要:我国自然垄断企业受经济体制和产权结构的影响,相比国外垄断企业有更复杂的表现形式和更广泛的范围,导致我国垄断企业真实的成本信息难以掌握,由此定价成本成为各监管部门的重点管制内容。本文将国内外自然垄断企业定价成本的核算理论进行比较分析,旨在为我国定价成本核算实践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自然垄断企业;定价成本;成本核算
一、定价成本核算的价格规制理论
自然垄断行业规制理论的重点内容就是价格规制理论。日本植草益1992年提出,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制是指在自然垄断产业中,规制者基于资源有效配置和提供公平服务来限制垄断企业确定垄断产品价格,并对价格水平和结构进行规制。传统的价格规制模式有两种:一类是回报率(Rate of Return, ROR)规制模式;另一类统称为激励性规制(Incentive Regulation,IR)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回报率规制模式在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在美国,回报率模式作为最主要的规制方式具有近百年的历史。而激励性规制模式主要是通过设定一定的绩效指标来限定企业价格的一种规制模式,该类模式的主要目标是促进企业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目前其已成为国外发达国家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制改革的主导模式。
王俊豪于2000年在对自然垄断的基本特征、经营业务的范围以及中国自然垄断经营产品现行管制价格形成机制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中国自然垄断经营产品价格管制的三维政策目标,并提出中国自然垄断经营产品管制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思路。任俊生所著的《中国公用产品价格管制》一书从公用产品的角度分析了中国自然垄断产业的价格规制改革问题。张昕竹等著的《网络产业:规制与竞争理论》一书对激励性规制的经济学原理,影响激励强度的因素以及确定服务收费的主要模式如价格上限制、拉姆齐定价模式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深入探讨,并基于中国的经济制度现状,对中国的价格改革及规制政策的选择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二、定价成本核算的主体研究
对垄断企业实施成本核算管制能有效降低企业因信息不对称而获取的不合理利润,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美国、英国等国家都制定了管制会计制度,要求垄断企业根据管制需要计算企业成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基于定价目的,针对费率管制企业的成本核算要求。2012年2月,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其中要求部分垄断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另外,加强对垄断企业的成本监审,约束垄断企业的不合理成本行为,有利于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垄断企业成本约束机制;能有效降低企业因信息不对称而获取的不合理利润,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电力行业,美国《电业统一会计制度》明确规定要求电力企业按发、输、配、售不同的环节分类别进行具体的成本费用核算;英国燃气和电力市场办公室明确提出要求电网企业的成本要进行细化;日本提供了标准成本法核算方法,但不强制采用。我国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履行监管职责主要是体现在制定统一的垄断企业成本核算制度。电信行业,英国1984年颁布的《电信法》至今一直沿用,要求英国电信管制机构具有研究编制成本归集及分摊方法的职责;1999年,西班牙的电信监管机构——电信市场委员会(CMT)详细规定了成本制度的标准、成本分类和分摊方法;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要求电信企业基于完全历史成本进行成本核算。由于我国电信监管机构与运营商存在“天然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因而要充分掌握电信成本的构成和电信企业的财务状况,对电信成本核算进行管制则成为最有效的途径。
三、定价成本核算方法研究
(1)定价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
定价成本核算方法的关键点在于对多种产品或服务之间成本分配和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在选择和使用分配方法时,应在会计成本核算基础上,遵循行业普遍认可的成本分配和费用分摊方法,但同时也有一定的不合理性。我国应该要求垄断企业将成本标准纳入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2012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要求电力、燃气及水等工业企业和通信企业发生的材料费、职工薪酬等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归集费用。另外,通过采用目标成本法、标准成本法、动态成本法等新的成本核算技术,加强电信企业作业成本核算及作业管理方法的应用,从而全面提升企业成本核算能力。
在电力行业,有学者认为应当合理划分输配电业务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之间的界限,按成本项目归集和分配费用。其中,详细区分成本账户、按输配电环节或电压级别等来设置成本费用归集对象、制定输配电成本的核定标准是完善成本核算管制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西班牙制定了以成本为基础的价格上限制度作为输配电成本核算标准,同时电力监管机构需对输配电业务的所有成本项目设定标准成本。针对中国的电网实际情况,采用基于当量指标体系的可控成本对标分析模型有助于电网运营成本社会平均水平的确定。
在电信行业,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规定了各电信企业应定期修订呈报电信成本核算办法,按照要求报送财务报告。对于电信总成本在管制业务和非管制业务之间进行分摊的标准、原则及关联交易的计价方法也做了详细的规定。我国电信业普遍使用基于历史成本的平均成本分摊法进行成本核算。大部分电信运行商核算专业成本时存在分摊系数确定的误差,运用作业成本法能够有效的进行电信成本分摊和核算。但大部分电信运行商却普遍缺乏详细精确的成本核算体系,核算专业成本时存在分摊系数确定的误差,建立基于“会计科目-基础单元-关键业务信息”的三维成本核算模式有助于合理归集产品、客户、套餐成本,解决成本核算的精准问题。我国财政部于2012年提出通信企业应采用作业成本法。
我国供热行业现行的定价程序包括两个步骤。首先由供热企业申报其生产成本,成本信息要包括企业近三年经营盈利情况和供热定价成本项目;然后政府监管部门根据企业呈送资料进行审核,在报送成本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利润率,综合各种因素来制定供热价格。
(2)共同费用的核算方法
2012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规定共同费用可采用作业成本法或其他合理的分配标准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有学者认为,共同费用中的利息费用应该单列。
在电力行业,英国燃气和电力市场办公室要求共同费用应根据作业动因在输配电业务和其他业务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归集。我国电力行业共同费用应按资产、电量、上年标准等分配方法进行合理的归集和分配。在2011年11月国家电监会颁布的《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中要求电网企业建立输配电成本核算制度,包括输配电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分类核算和共同费用分摊办法等情况,成本计量、归集与分配的情况以及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参考文献:
[1]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
[2]David Perkins,O. Scott Stovall. Resource Consumption Accounting —Where Does It Fit?The Journal of Applied Business Research Volume 27,Number 5,2011,41-52
[3]王俊豪.中国自然垄断经营产品管制价格形成机制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4]姚莉.关于加强垄断企业成本监审的思考[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38-39
作者简介:邓倩,女,湖南邵阳人,会计学硕士,单位:广东科技学院。
摘要:我国自然垄断企业受经济体制和产权结构的影响,相比国外垄断企业有更复杂的表现形式和更广泛的范围,导致我国垄断企业真实的成本信息难以掌握,由此定价成本成为各监管部门的重点管制内容。本文将国内外自然垄断企业定价成本的核算理论进行比较分析,旨在为我国定价成本核算实践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自然垄断企业;定价成本;成本核算
一、定价成本核算的价格规制理论
自然垄断行业规制理论的重点内容就是价格规制理论。日本植草益1992年提出,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制是指在自然垄断产业中,规制者基于资源有效配置和提供公平服务来限制垄断企业确定垄断产品价格,并对价格水平和结构进行规制。传统的价格规制模式有两种:一类是回报率(Rate of Return, ROR)规制模式;另一类统称为激励性规制(Incentive Regulation,IR)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回报率规制模式在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在美国,回报率模式作为最主要的规制方式具有近百年的历史。而激励性规制模式主要是通过设定一定的绩效指标来限定企业价格的一种规制模式,该类模式的主要目标是促进企业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目前其已成为国外发达国家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制改革的主导模式。
王俊豪于2000年在对自然垄断的基本特征、经营业务的范围以及中国自然垄断经营产品现行管制价格形成机制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中国自然垄断经营产品价格管制的三维政策目标,并提出中国自然垄断经营产品管制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思路。任俊生所著的《中国公用产品价格管制》一书从公用产品的角度分析了中国自然垄断产业的价格规制改革问题。张昕竹等著的《网络产业:规制与竞争理论》一书对激励性规制的经济学原理,影响激励强度的因素以及确定服务收费的主要模式如价格上限制、拉姆齐定价模式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深入探讨,并基于中国的经济制度现状,对中国的价格改革及规制政策的选择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二、定价成本核算的主体研究
对垄断企业实施成本核算管制能有效降低企业因信息不对称而获取的不合理利润,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美国、英国等国家都制定了管制会计制度,要求垄断企业根据管制需要计算企业成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基于定价目的,针对费率管制企业的成本核算要求。2012年2月,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其中要求部分垄断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另外,加强对垄断企业的成本监审,约束垄断企业的不合理成本行为,有利于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垄断企业成本约束机制;能有效降低企业因信息不对称而获取的不合理利润,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电力行业,美国《电业统一会计制度》明确规定要求电力企业按发、输、配、售不同的环节分类别进行具体的成本费用核算;英国燃气和电力市场办公室明确提出要求电网企业的成本要进行细化;日本提供了标准成本法核算方法,但不强制采用。我国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履行监管职责主要是体现在制定统一的垄断企业成本核算制度。电信行业,英国1984年颁布的《电信法》至今一直沿用,要求英国电信管制机构具有研究编制成本归集及分摊方法的职责;1999年,西班牙的电信监管机构——电信市场委员会(CMT)详细规定了成本制度的标准、成本分类和分摊方法;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要求电信企业基于完全历史成本进行成本核算。由于我国电信监管机构与运营商存在“天然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因而要充分掌握电信成本的构成和电信企业的财务状况,对电信成本核算进行管制则成为最有效的途径。
三、定价成本核算方法研究
(1)定价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
定价成本核算方法的关键点在于对多种产品或服务之间成本分配和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在选择和使用分配方法时,应在会计成本核算基础上,遵循行业普遍认可的成本分配和费用分摊方法,但同时也有一定的不合理性。我国应该要求垄断企业将成本标准纳入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2012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要求电力、燃气及水等工业企业和通信企业发生的材料费、职工薪酬等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归集费用。另外,通过采用目标成本法、标准成本法、动态成本法等新的成本核算技术,加强电信企业作业成本核算及作业管理方法的应用,从而全面提升企业成本核算能力。
在电力行业,有学者认为应当合理划分输配电业务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之间的界限,按成本项目归集和分配费用。其中,详细区分成本账户、按输配电环节或电压级别等来设置成本费用归集对象、制定输配电成本的核定标准是完善成本核算管制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西班牙制定了以成本为基础的价格上限制度作为输配电成本核算标准,同时电力监管机构需对输配电业务的所有成本项目设定标准成本。针对中国的电网实际情况,采用基于当量指标体系的可控成本对标分析模型有助于电网运营成本社会平均水平的确定。
在电信行业,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规定了各电信企业应定期修订呈报电信成本核算办法,按照要求报送财务报告。对于电信总成本在管制业务和非管制业务之间进行分摊的标准、原则及关联交易的计价方法也做了详细的规定。我国电信业普遍使用基于历史成本的平均成本分摊法进行成本核算。大部分电信运行商核算专业成本时存在分摊系数确定的误差,运用作业成本法能够有效的进行电信成本分摊和核算。但大部分电信运行商却普遍缺乏详细精确的成本核算体系,核算专业成本时存在分摊系数确定的误差,建立基于“会计科目-基础单元-关键业务信息”的三维成本核算模式有助于合理归集产品、客户、套餐成本,解决成本核算的精准问题。我国财政部于2012年提出通信企业应采用作业成本法。
我国供热行业现行的定价程序包括两个步骤。首先由供热企业申报其生产成本,成本信息要包括企业近三年经营盈利情况和供热定价成本项目;然后政府监管部门根据企业呈送资料进行审核,在报送成本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利润率,综合各种因素来制定供热价格。
(2)共同费用的核算方法
2012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规定共同费用可采用作业成本法或其他合理的分配标准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有学者认为,共同费用中的利息费用应该单列。
在电力行业,英国燃气和电力市场办公室要求共同费用应根据作业动因在输配电业务和其他业务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归集。我国电力行业共同费用应按资产、电量、上年标准等分配方法进行合理的归集和分配。在2011年11月国家电监会颁布的《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中要求电网企业建立输配电成本核算制度,包括输配电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分类核算和共同费用分摊办法等情况,成本计量、归集与分配的情况以及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参考文献:
[1]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
[2]David Perkins,O. Scott Stovall. Resource Consumption Accounting —Where Does It Fit?The Journal of Applied Business Research Volume 27,Number 5,2011,41-52
[3]王俊豪.中国自然垄断经营产品管制价格形成机制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4]姚莉.关于加强垄断企业成本监审的思考[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38-39
作者简介:邓倩,女,湖南邵阳人,会计学硕士,单位:广东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