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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改革忽如一夜春风,使长期处于休眠状态的律师事业勃发了生机,走上了迅猛发展的康庄大道。但在律师工作改革逐步深入的过程中,也存在着消极的、负面的问题,违背了律师工作改革的初衷,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和认真的解决。问题之一:利益分配过分向律师个人倾斜。通过改革,增加一些律师个人收入本无可非议,但一些律师事务所在改革中不能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问的利益关系,过分强调个人的既得利益,片面认为改革的B的就是增加个人的收入,把律师个人的收入多少作为律师改革是否成功的衡量标准,因此,在改革中想方设法扩大个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