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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加强自身素质、完善培训制度,全面提高我们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监督力度,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要做到严格公正,尽职尽责,以人为本,文明执法。
[关键词]公路;执法;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TV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8-0197-01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作为公路执法人员,如何把严格执法与执法公正很好的结合起来,是摆在我们每个路政执法人员面前的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我们要落实“路政执法,服务为民”的目标,打造“平安山东”的品牌,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一、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
我们要执法,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严格执法,什么是公正执法。
(一)严格执法
所谓严格执法,就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做到“四严”:即严格、严肃、严明、严密。
1.执法必须严格。要忠实于法律,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准确适用法律条文,不折不扣,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坚决纠正执法中脱离法律原则,违背法律精神的偏激偏私、“变通”执法、“灵活”执法、规避法律等行为,保证执法不另立标准、不打折扣、不变形、不走样,维护法律的统一。
2.执法必须严肃。要对国家对人民和对法律高度负责,依法行使权力,不碍滥用权力。每一个执法人员都应当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一身正气,冲破“人情关”;两袖清风,冲破“金钱关”;无私无畏,冲破“权势关”。自觉傲到办案不以案谋私,执法不贪赃枉法。
3.执法必须严明。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要善于充分发挥法律的惩罚作用和保护作用,做到严格执法与保护人民两不误。
4.执法必须严密。在执法中要通盘考虑,计划周密,部署周到,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全面收集证据,扣准法律条文,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和“程序关”,坚决纠正执法中掉以轻心、马虎从事的现象,做到无辫可抓、无空可钻、无机可乘、无懈可击。
(二)公正执法
公正是法律的灵魂。所谓公正就是人类普遍公认的至高无上的价值,通常又称公平、正直、合理、正义。公正执法就是要求我们通过法律程序,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正确运用法律,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做到防错防漏,不枉不纵,保证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
衡量执法公正,有六条基本标准:
1.认定事实公正。即如实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不能先人为主或隐瞒夸大案件事实。
2.收集证据公正。即要依法全面取证,防止偏听偏信。
3.实体处理公正。即实体权利的确认、调整和保护符合法律规定,做到罚当其罪。
4.执行程序公正。即执法活动符合法律程序。
5.自由裁量公正。即公平适度,恰到好处。
6.社会反映公正。即以人民群众支持、满意作为检验公正执法的根本标准。
二、路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主体繁杂,政出多门
前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道路运输事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道路运输作为一种简便易行的运输方式,与每个人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然而对各种车辆及其载体的道路的管理,却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公路三乱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根源,均与政出多门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9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也有类似规定,然而,受部门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影响,一些部门、行业和地方均出台了有关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授权其下属的执法部门上路检查,从而造成了政出多门的局面。
(二)有法不依,有章不循
当前,在上路检查的执法部门中,出于种种原因,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大量存在。如运政簪理执法按规定主要是对五大运输市场的管理以及有关规费的征收,其工作范围主要是车站、码头等固定场所,必要时对逃费、欠费车辆才可以上路追缴,并且交通部1997年8月22日颁布的《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也明确规定:乡、镇交管站不得在国道、省道上稽查……而许多基层运管执法人员却置这些规定于不顾,违规上省道、国道巡查,严重超越权限。
(三)重利益、轻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职责均应是从各自的角度对道路及道路上运行的车辆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管理应是其主要的职责。然而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关执法人员违反国家法规政策,违规上路且屡禁不止呢?其深层次原因还是受经济利益驱动。许多基层执法单位往往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角度考虑,受经济利益驱动,搞创收,重视规费的征收和罚款的创收,而忽视对管理对象的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从而本末倒置。
(四)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低
道路执法本身是一项严肃的事情,执法人员是在代表国家执行公务,对执法人员的素质相对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应有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部分道路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下,违规执法,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对个别执法人员来讲,执法就是扣车、罚款,对执法程序、执法效果一窍不通,难怪有些车辆运营户见了道路执法人员,避之惟恐不及。按规定,执法人员应统一持证上岗,最起码应对自身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否则,何谈执法水平和执法的社会效果。
三、怎样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一)做好宣传,营造环境
首先,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我们在20世纪末开展的“一五”普法、“二五”普法和即将开始的“三五”普法教育,是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通过普法提高人民群众的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素质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从而使人们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接受、配合执法,从而促进我们日常工作的严格、公正。
其次,加强自身素质、完善培训制度,全面提高我们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古人云:“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也是靠人来维持的。我们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一是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二是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三是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再次,加大监督力度,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职能作用,根据有关规定,明确监督部门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合力。
(二)严格公正,尽职尽责
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我们在执行职务中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章、肇事当事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路政执法社会面广,群众影响大,稍有疏忽,出现一起执法不公正行为,就会引起群众的不信任。形象一旦失去,就难再挽回。
(三)以人为本,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拽法。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對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自行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路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路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
[关键词]公路;执法;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TV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8-0197-01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作为公路执法人员,如何把严格执法与执法公正很好的结合起来,是摆在我们每个路政执法人员面前的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我们要落实“路政执法,服务为民”的目标,打造“平安山东”的品牌,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一、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
我们要执法,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严格执法,什么是公正执法。
(一)严格执法
所谓严格执法,就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做到“四严”:即严格、严肃、严明、严密。
1.执法必须严格。要忠实于法律,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准确适用法律条文,不折不扣,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坚决纠正执法中脱离法律原则,违背法律精神的偏激偏私、“变通”执法、“灵活”执法、规避法律等行为,保证执法不另立标准、不打折扣、不变形、不走样,维护法律的统一。
2.执法必须严肃。要对国家对人民和对法律高度负责,依法行使权力,不碍滥用权力。每一个执法人员都应当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一身正气,冲破“人情关”;两袖清风,冲破“金钱关”;无私无畏,冲破“权势关”。自觉傲到办案不以案谋私,执法不贪赃枉法。
3.执法必须严明。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要善于充分发挥法律的惩罚作用和保护作用,做到严格执法与保护人民两不误。
4.执法必须严密。在执法中要通盘考虑,计划周密,部署周到,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全面收集证据,扣准法律条文,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和“程序关”,坚决纠正执法中掉以轻心、马虎从事的现象,做到无辫可抓、无空可钻、无机可乘、无懈可击。
(二)公正执法
公正是法律的灵魂。所谓公正就是人类普遍公认的至高无上的价值,通常又称公平、正直、合理、正义。公正执法就是要求我们通过法律程序,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正确运用法律,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做到防错防漏,不枉不纵,保证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
衡量执法公正,有六条基本标准:
1.认定事实公正。即如实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不能先人为主或隐瞒夸大案件事实。
2.收集证据公正。即要依法全面取证,防止偏听偏信。
3.实体处理公正。即实体权利的确认、调整和保护符合法律规定,做到罚当其罪。
4.执行程序公正。即执法活动符合法律程序。
5.自由裁量公正。即公平适度,恰到好处。
6.社会反映公正。即以人民群众支持、满意作为检验公正执法的根本标准。
二、路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主体繁杂,政出多门
前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道路运输事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道路运输作为一种简便易行的运输方式,与每个人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然而对各种车辆及其载体的道路的管理,却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公路三乱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根源,均与政出多门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9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也有类似规定,然而,受部门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影响,一些部门、行业和地方均出台了有关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授权其下属的执法部门上路检查,从而造成了政出多门的局面。
(二)有法不依,有章不循
当前,在上路检查的执法部门中,出于种种原因,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大量存在。如运政簪理执法按规定主要是对五大运输市场的管理以及有关规费的征收,其工作范围主要是车站、码头等固定场所,必要时对逃费、欠费车辆才可以上路追缴,并且交通部1997年8月22日颁布的《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也明确规定:乡、镇交管站不得在国道、省道上稽查……而许多基层运管执法人员却置这些规定于不顾,违规上省道、国道巡查,严重超越权限。
(三)重利益、轻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职责均应是从各自的角度对道路及道路上运行的车辆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管理应是其主要的职责。然而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关执法人员违反国家法规政策,违规上路且屡禁不止呢?其深层次原因还是受经济利益驱动。许多基层执法单位往往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角度考虑,受经济利益驱动,搞创收,重视规费的征收和罚款的创收,而忽视对管理对象的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从而本末倒置。
(四)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低
道路执法本身是一项严肃的事情,执法人员是在代表国家执行公务,对执法人员的素质相对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应有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部分道路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下,违规执法,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对个别执法人员来讲,执法就是扣车、罚款,对执法程序、执法效果一窍不通,难怪有些车辆运营户见了道路执法人员,避之惟恐不及。按规定,执法人员应统一持证上岗,最起码应对自身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否则,何谈执法水平和执法的社会效果。
三、怎样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一)做好宣传,营造环境
首先,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我们在20世纪末开展的“一五”普法、“二五”普法和即将开始的“三五”普法教育,是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通过普法提高人民群众的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素质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从而使人们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接受、配合执法,从而促进我们日常工作的严格、公正。
其次,加强自身素质、完善培训制度,全面提高我们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古人云:“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也是靠人来维持的。我们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一是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二是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三是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再次,加大监督力度,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职能作用,根据有关规定,明确监督部门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合力。
(二)严格公正,尽职尽责
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我们在执行职务中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章、肇事当事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路政执法社会面广,群众影响大,稍有疏忽,出现一起执法不公正行为,就会引起群众的不信任。形象一旦失去,就难再挽回。
(三)以人为本,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拽法。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對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自行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路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路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