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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乾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对学前教育科学测算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乾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乾政发﹝2011﹞10号)、《乾安县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规划(2011-2013年)》(乾政发﹝2011﹞12号),明确了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和相应的任务、措施。为强化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县里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席会议制度,为督促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县政府制定了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各乡镇和部门工作考评中,作为县政府年末对各乡镇和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县教育行政部门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到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作为年末评估学校(幼儿园)和校长(园长)工作的重要依据。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采取随机督导和综合督导等多种形式,对全县学前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全面规范了幼儿园的保教行为,促进了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围绕乾安学前教育的实际,县政府重点实施了四项学前教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