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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我国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均简称“营改增”),这标志着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进入了新的征程。“营改增”打破了中央与地方原有的财税体系,一直以来支撑地方财政的主体税种——营业税被取消后,地方财税的收入规模和财税体制都将随之发生改变。“营改增”以后,地方财税体制将何去何从,如何在新的形势下重构地方财税体制,是当前乃至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财税体制改革需要研究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