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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辞海》阐述,思想亦称“观念”,它是指思维活动的结果,属于理性认识。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思想具有相对独立性,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解放思想是指解除教条主义、旧的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对思想的束缚,使思想得到自由发展。而思想解放则是指人们的思想或观念没有受到束缚,思想实现了自由发展。
思想、解放思想与思想解放三者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思想是解放思想与思想解放的基础。如果没有思想作为基础,解放思想或思想解放就成为毫无实际意义的空谈。解放思想是手段,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思想只有通过一定程度的解放,才会获得自由发展的空间。而思想解放是解放思想的终极目的,只有实现了思想的解放和自由发展,解放思想才具有真实意义。在某种意义上,所谓观念更新也只不过是思想在一定时期内获得自由或发展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
一
就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而言,如果人们的思想是自由的,没有受到任何环境条件的压制或束缚,那反复倡导解放思想也就成了多余的行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之所以反复强调解放思想没有止境,要不断解放思想,关键是我们的思想长期受到封建主义和“左”的禁锢,思想的发展和进步缺乏必要的成长环境。
当下,计划经济思维在人们的思想深处还根深蒂固,就是“思想的发展和进步缺乏必要的成长环境”的极其典型的表现。而“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使我们得以突破“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撬动了改革开放的杠杆。随之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由于我们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才得以打破“个人崇拜”、“计划经济崇拜”和“所有制崇拜”的历史羁绊,清除了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开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新纪元。
然而,在改革开放推进了30年后的今天,我们还要倡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难道我们的事业还仍然受到旧的思想和旧的习惯势力的束缚,在前进道路上又遇到了麻烦?我们继续推动解放思想,最终要达到什么样的工作目的?“改革开放”的历史尽头会在哪儿?
现在看来,阻碍我们思想进一步发展,束缚我们思想成长进步的深层问题还没有彻底根除,某些残余的已深入人心的“左”的思想和封建主义思想不仅成为我们思想解放的障碍,而且也是我们实现思想解放永续解放的对象和内容。
解放思想的过程,其本质是一个利益再调整的过程,而利益再调整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我们从制度层面进行统筹考虑。制度问题解决了,那些所谓的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封闭保守的心态和观念,也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解放思想目的的实现,从综合效能出发,需要从政治、社会和文化各方面加以考虑。
二
综观世界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发展进步,无不得益于思想的解放,得益于人的精神的现代化。从文艺复兴运动打破中世纪欧洲神学的精神枷锁,到法国的启蒙运动推动了世界历史发展的进程,可以说,每一次时代的大变革、社会的大进步,都是一场观念的大更新、思想的大解放。在当代,衡量一个社会的政治制度是否民主,首先是看它有没有思想的解放。
这些年来,尽管我们一再强调“创新”,鼓励“个性”思维,但骨子里依旧是“一律化”的共性。运动不搞了,思想未变样。我们总是树立偶像,以便使人们相信,只有偶像才能为大家指明方向,而且只有对偶像的无比忠诚才能使我们不再困惑和彷徨。在这种环境条件下,号召人们“不唯上、不唯书”,有无实现的可能呢?
头脑僵化和思想单一便成为寻求社会稳定的代价。而未来的发展,需要我们破除思想进步的障碍,需要我们大胆借鉴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让人们最终拥有不受束缚的自由发展思想的空间。
关于实现思想自由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历史上已经得到思想家们的重视。政论家马叙伦认为,在思想自由竞争的条件下,思想越解放而越正确,越发展而越进步,民众之认识力越强,社会之组织力越厚,则国家之基础愈同!
现实也清楚地告诫我们,创造力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基础,是一个人取得成功的关键。但我们至今还不明白自身问题的症结所在。
在我国,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之上并与之“一唱一和”的计划思想,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积重难返。
依据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级次,我们有意识地把文明单位计划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文明单位,并对参选单位进行评定和奖罚。其他诸如“卫生、园林、双拥”等城市的创建也是这样。对此,能否质疑:有无世界级的文明标准?我们离人类文明到底还有多远?
在高校,在最能体现思想水平的地方,为了实现对老师的控制,我们按计划评了职称之后,还来评“硕导”、“博导”。搞了“津贴”、“基地”、“项目”,还有“核心”、“名刊”。结果,无休止的“计划进步”腐化了学界空气。有技术标准可循的产品评比都停止了,而标准模糊不清的“学术成果”反而要大评特评,难道“进步”真的可以通过“计划”和“评比”来实现?我们颁发那么多各式各样的“奖状”,到底想要说明我们社会进步的程度?还是要说明我们努力工作的成就?
诚然,认识到不一定做得到。“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有宪法不等于有宪政”。由于法治不健全,解放思想大讨论虽然先后进行了几轮,但人们的思想最终还是没有获得足够的解放。我们做事,首先考虑的不是法律是否禁止,而是考虑是否有领导的“批示”。而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他们的政府官员像走马灯似地换个不停,可很少看到他们一人一个“新思想”,一人一套“新政策”。时时有新思想,说明思想不成熟;天天有新政策,说明政策不稳定;常常号召人们解放思想,说明禁锢我们思想的东西太多。
在政治领域的某些思想,如同经济领域的思想,既不姓社也不姓资,而是人类政治生活发展的客观要求与规律体现,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因此,在法律框架内,我们应该摒弃陈旧的思想观念,彻底挣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精神锁链,积极构建实现思想永续解放的制度环境,为国家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做出历史性的贡献。
(作者单位:大理学院)
思想、解放思想与思想解放三者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思想是解放思想与思想解放的基础。如果没有思想作为基础,解放思想或思想解放就成为毫无实际意义的空谈。解放思想是手段,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思想只有通过一定程度的解放,才会获得自由发展的空间。而思想解放是解放思想的终极目的,只有实现了思想的解放和自由发展,解放思想才具有真实意义。在某种意义上,所谓观念更新也只不过是思想在一定时期内获得自由或发展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
一
就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而言,如果人们的思想是自由的,没有受到任何环境条件的压制或束缚,那反复倡导解放思想也就成了多余的行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之所以反复强调解放思想没有止境,要不断解放思想,关键是我们的思想长期受到封建主义和“左”的禁锢,思想的发展和进步缺乏必要的成长环境。
当下,计划经济思维在人们的思想深处还根深蒂固,就是“思想的发展和进步缺乏必要的成长环境”的极其典型的表现。而“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使我们得以突破“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撬动了改革开放的杠杆。随之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由于我们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才得以打破“个人崇拜”、“计划经济崇拜”和“所有制崇拜”的历史羁绊,清除了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开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新纪元。
然而,在改革开放推进了30年后的今天,我们还要倡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难道我们的事业还仍然受到旧的思想和旧的习惯势力的束缚,在前进道路上又遇到了麻烦?我们继续推动解放思想,最终要达到什么样的工作目的?“改革开放”的历史尽头会在哪儿?
现在看来,阻碍我们思想进一步发展,束缚我们思想成长进步的深层问题还没有彻底根除,某些残余的已深入人心的“左”的思想和封建主义思想不仅成为我们思想解放的障碍,而且也是我们实现思想解放永续解放的对象和内容。
解放思想的过程,其本质是一个利益再调整的过程,而利益再调整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我们从制度层面进行统筹考虑。制度问题解决了,那些所谓的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封闭保守的心态和观念,也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解放思想目的的实现,从综合效能出发,需要从政治、社会和文化各方面加以考虑。
二
综观世界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发展进步,无不得益于思想的解放,得益于人的精神的现代化。从文艺复兴运动打破中世纪欧洲神学的精神枷锁,到法国的启蒙运动推动了世界历史发展的进程,可以说,每一次时代的大变革、社会的大进步,都是一场观念的大更新、思想的大解放。在当代,衡量一个社会的政治制度是否民主,首先是看它有没有思想的解放。
这些年来,尽管我们一再强调“创新”,鼓励“个性”思维,但骨子里依旧是“一律化”的共性。运动不搞了,思想未变样。我们总是树立偶像,以便使人们相信,只有偶像才能为大家指明方向,而且只有对偶像的无比忠诚才能使我们不再困惑和彷徨。在这种环境条件下,号召人们“不唯上、不唯书”,有无实现的可能呢?
头脑僵化和思想单一便成为寻求社会稳定的代价。而未来的发展,需要我们破除思想进步的障碍,需要我们大胆借鉴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让人们最终拥有不受束缚的自由发展思想的空间。
关于实现思想自由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历史上已经得到思想家们的重视。政论家马叙伦认为,在思想自由竞争的条件下,思想越解放而越正确,越发展而越进步,民众之认识力越强,社会之组织力越厚,则国家之基础愈同!
现实也清楚地告诫我们,创造力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基础,是一个人取得成功的关键。但我们至今还不明白自身问题的症结所在。
在我国,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之上并与之“一唱一和”的计划思想,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积重难返。
依据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级次,我们有意识地把文明单位计划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文明单位,并对参选单位进行评定和奖罚。其他诸如“卫生、园林、双拥”等城市的创建也是这样。对此,能否质疑:有无世界级的文明标准?我们离人类文明到底还有多远?
在高校,在最能体现思想水平的地方,为了实现对老师的控制,我们按计划评了职称之后,还来评“硕导”、“博导”。搞了“津贴”、“基地”、“项目”,还有“核心”、“名刊”。结果,无休止的“计划进步”腐化了学界空气。有技术标准可循的产品评比都停止了,而标准模糊不清的“学术成果”反而要大评特评,难道“进步”真的可以通过“计划”和“评比”来实现?我们颁发那么多各式各样的“奖状”,到底想要说明我们社会进步的程度?还是要说明我们努力工作的成就?
诚然,认识到不一定做得到。“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有宪法不等于有宪政”。由于法治不健全,解放思想大讨论虽然先后进行了几轮,但人们的思想最终还是没有获得足够的解放。我们做事,首先考虑的不是法律是否禁止,而是考虑是否有领导的“批示”。而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他们的政府官员像走马灯似地换个不停,可很少看到他们一人一个“新思想”,一人一套“新政策”。时时有新思想,说明思想不成熟;天天有新政策,说明政策不稳定;常常号召人们解放思想,说明禁锢我们思想的东西太多。
在政治领域的某些思想,如同经济领域的思想,既不姓社也不姓资,而是人类政治生活发展的客观要求与规律体现,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因此,在法律框架内,我们应该摒弃陈旧的思想观念,彻底挣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精神锁链,积极构建实现思想永续解放的制度环境,为国家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做出历史性的贡献。
(作者单位:大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