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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农村合作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土地为中心的地区性合作经济,已经成为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特别在专业户发展的基础上,带有合作经济性质的新的经济联合体成批涌现。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了,地区性合作经济还要不要发展与完善?谈几点粗浅看法。一、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