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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乡镇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公检法离休退休人员和其他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全律师”、“黑律师”纷纷涌进法律服务市场。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从事法律服务是有偿的。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良美不齐,有的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有的却包打官司、挑词架讼,向法官等司法人员请吃送礼、甚至违法行贿、泄密串供、捏造证据、威胁证人,既谋财又害人,搞乱了法律服务市场,扰乱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均对诉讼代理和辩护业务的代理资格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