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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音乐美学的历史范畴,以"和"为美是自始至终的审美准则。春秋时期已经有了对音乐美的探讨,发展至魏晋时期,嵇康系统地论述了音乐的本质,为后来研究音乐的自身规律和特点奠定了根基。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不仅讨论了有无哀乐、音乐能否移风易俗、音乐的本体是什么等问题,也开创性地对音乐形式美、音乐实际内容与欣赏者理解之间的关系作了深入探讨,这种把握大大超越了之前音乐美学重在阐述音乐与道德、政治的关系的界限,而向音乐艺术的内部深入。